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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确定今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九要点(2)

2013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部地区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发展势头。据初步测算,全年中部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7万亿元,同比增长9.7%;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0.6万亿元,增长22.2%;实现进出口总额2197 亿美元,增长13.6%;实际利用外资金额101亿美元,同比增长8.97%;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22734 元和8363 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和9.5%。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中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任务重,产能过剩问题较为突出,不少行业生产经营仍面临困难,经济下行压力较大,需要继续采取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推动中部地区持续健康发展。

二、2014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点

2014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等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协调,以落实完善现有规划和政策为重点,以重点地区发展为抓手,以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为强大动力,努力推动中部崛起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中部地区科学发展、全面崛起。

(一)落实完善区域规划和政策。深入贯彻落实《若干意见》,进一步细化实化相关政策措施,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若干意见》落实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抓紧开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评估工作,启动新十年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前期研究工作。密切跟踪分析中部地区经济形势,及时做好发展趋势研判,组织开展“十三五”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大问题前期研究。

(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继续实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巩固提升中部地区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地位。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启动深松整地试点。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重大水利工程,积极推进引水调水、骨干水源、江河湖泊治理、高效节水灌溉等重点项目,抓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进一步完善农村安全饮水、电网、公路、沼气、信息等基础设施,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三)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着力淘汰钢铁、焦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落后产能,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加大对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和示范应用的支持,加快中部地区原材料产业和装备制造业优化升级步伐。积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设立一批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推动中部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发展。继续支持中部地区园区循环化改造,促进园区转型发展。组织实施科技成果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和示范建设,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发展保险、商务、科技等服务业,深入推进太原、合肥、郑州、南昌、赣州、长沙、武汉、洛阳、株洲、芜湖、襄阳等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扎实推进武汉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深入开展安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

(四)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杭州经长沙至昆明、合肥至福州、大同至西安等重大铁路项目建设,推进既有线扩能改造和新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实施国家高速公路“断头路”和普通国道“瓶颈路段”建设。加快长江等内河高等级航道和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推进一批机场新建和改扩建。继续推进中部地区大型煤炭基地建设,加快山西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加大河南、安徽等地区煤层气勘查力度。促进中部风资源较好地区的风电开发建设,指导中部地区城市实施新能源示范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规模化示范工程。加快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推进下一代互联网建设,落实“宽带中国”战略,大幅提高互联网网速,全面推进“三网融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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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