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中国石化的股票开盘不久即涨停。这是资本市场上非常罕见的现象,四年半没有出现过了。此番“胜景”背后的导火索是它的一则公告:中国石化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现有资产、负债进行审计、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重组,同时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参股,实现混合所有制经营。
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之视为“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故“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这被解读为国企改革的新方向,颇令各界期待。
在此氛围下,广东、重庆等多个省市将号角吹响,纷纷部署所属国企改革路径,加快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广东省国资委副主任黄敦新称,广东“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初稿已制定,将在进一步完善及征求意见上报省委省政府后出台。“此轮改革重点在国资结构布局上将从国有一股独大向交叉持股混合所有制经济转变。”此种表态颇具代表性。
然而,这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在实践中,任何量化指标的提出都面临考验,即便是定性的要求似乎也压力较大。过去探索中所暴露的认识和操作问题也相当棘手。故此,社会各方的心态都很微妙,立场不同的争论也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会长李毅中则著文呼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作好顶层设计”。
除了建议“制定发展目标和任务”、“发展方式和政策支持”外,李毅中特别强调,要注意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和问题。其中包括:
一是民间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放宽外资准入条件的重大决策,如果没有细则和办法,如果缺少“路径图”和“时间表”,如果不能落实到行业和企业,将可能仍停留在现状或改进不大。在具体运作中,还要防止非公资本被“挤出”,以致挫伤投资人信心,导致人才、资本的大量外流。
二是如果对国有资本的进退把握不准,尤其是把“在市场公平竞争中优胜劣汰”误读为“退出一切竞争性领域”,可能导致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削弱。在实际运作中,如果责任不明、监管不力,国有资产可能难以保值增值。
三是对一些行业外资的进入要把握好尺度。放宽准入是对的,但要注意区分不同行业制定规范的标准和门槛,掌握好整个行业的“混合”程度。即使是一般竞争性行业或服务业,也要防止“全盘外化”,避免出现影响“产业安全”的问题。
四是明确“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目的是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多种资本优势的充分发挥。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融合发展,防止在进、退上争论不休,防止无端炒作,影响大局。提倡互相尊重、加深了解、包容共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