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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综述(2)

强化队伍建设 提高履职能力

创新手段、加大力度,监督机制更加完善

作为党的纪律执行实施的监督者,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更要接受监督。一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监督履职的同时,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勇于接受社会监督。

2013年,中央纪委集中清理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并严格进行分类处置和集中管理,确保每一件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从源头上强化对办案人员自由裁量权的制约与监督。同时,严格办案程序和时限要求,规范办案措施使用,督促办案人员依纪依法安全办案,较好实现了办案人员监管与办案工作运行的有效衔接。

2013年8月,中央纪委对浙江、江西、山东等8省区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进行集中检查。各省区市纪委普遍开展办案安全情况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纠正。河南、浙江等省纪委对违反办案纪律的干部坚决进行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内部监督要从每一个细节抓起。2013年5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了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央纪委常委带头递交零持有报告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国81万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全部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零持有报告书。不少地区和部门还建立专项台账,对零持有报告登记造册,以便今后追溯和倒查。

为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工作,中央纪委调整相关工作职能,充实干部监督工作相关职责;广东、湖北等省纪委增设干部监督工作专门机构;河北、浙江等省纪委设立内部监督委员会,整合机关内部干部管理、案件监督、机关纪委等部门的监督资源。四川等地探索开展作风巡察制度,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管理,推动建立内部监督长效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提出改进和加强巡视工作。为使巡视工作发挥好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作用,巡视组实行“三个不固定”,即巡视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者与被巡视者之间的关系不固定,巡视组长不是“铁帽子”,一事一授权,并严格实行巡视干部回避制度;强化巡视组责任意识,有重大问题发现不了就是失职、发现了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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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妍]
标签: 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