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国有企业改革做出全面部署。新的改革部署将对国企发展、国资监管产生哪些影响?11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接受了采访。
有效放大国有资本带动力,使各种所有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
——《决定》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核心课题。
楚序平表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符合现代化大生产需要。只有混合所有制经济,才可以有效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发挥影响力。“用100%带动100%,只等于1;用1%带动99%,那才叫本事,才能使各种所有制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他介绍说,未来将允许更多国有经济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到2020年,绝大部分国有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除少数特殊领域外,大部分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资本可以根据需要实施绝对控股、相对控股、参股,也可以实行优先股、黄金股等形式。
在深化国企改革的过程中,国资委将根据国企的功能定位,实施分类:一是公用类企业,指主要承担人民生活服务的公用事业企业,如城市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公交、地铁、机场、基础设施企业等。二是保障类企业,指占有国家特殊资源,承担必要的国民经济发展保障和国家安全责任的企业,如金融、石油、电信、电网、军工、重要运输、国家储备企业等。三是商业类企业,是指处于充分竞争性领域,除前两类企业外,都可以归到这一类中。
培育产融结合财团
“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决定》
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将是什么类型的企业?楚序平分析说,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具有显著的投资银行特征,主要进行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公司证券发行等业务。
下一步改革,重点之一是要促进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的融合,培育产融结合财团,从而提升资本运营效率实现规模经济,降低交易费用,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企业国际化,通过产融结合财团发展子企业成为世界500强。这是中国企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