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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管理“新政”恐难走远

一直以来,公众对公车私用问题深恶痛绝。如何让奔波在私用路上的公车停下来?眉山市东坡区的公车管理“新政”出台已半年,公车“私奔”要“打表”收费,且按一公里一元计费,让东坡区不少干部不愿甚至不敢因私用公车。(7月23日《华西都市报》)

相对于以往“三公”经费中的公车最大失控现象,这种公车管理新政不失为一种很好的探索和求解举措,而且事实证明公车肆意私用现象得到了很好的遏制。好局面能否持久保持,恐怕还是个问号。

这种“新政”从制度设计上说,主要是试图凭借“一公里一元”的高价设置吓退公车私用现象。有偿使用公车是一种好的设计,如有本单位员工确实需要用车,那么付费吧。这也公平合理,且体现了一种“人性化”关怀。但这种价格设置,既不是一种市场价,也不是一种实惠价,而是比较偏贵的价格。目的还在为了抑制公车私用。

有两种情况会造成公车私用照用不误。一种是愿意出贵价的人有偿使用,这当然不是问题。一种是明着有偿暗着无偿使用的人,对此类人又如何监督和操作?说到底,此“新政”要确保长期推广,一定要在监督操作上严格把关,否则就徒有其表。

有几个问题需要厘清。一是里程备案一年核定预算如何才合理精确?如果以特殊代替普通,以弹性取代固定,都可以形成“合法”用车。二是建台账能否实事求是记录?什么人用车,去了哪里,干什么去了,收多少路费这些能否确保真实无误,没有假公济私现象。三是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到区财政并入库是否真正公开公正透明?会不会有截留和打折现象。四是领导用车能否以身作则?会不会外严内松,外方内圆,最终流于形式。

这项好“新政”要保证落实一要有公正无私的执行者,在制度设计上不能留有漏洞。自己人监管自己人,如何做到无法徇私舞弊?二要在监督上不能留有盲点,要处处能“阳光普照”。不能仅仅依赖微博曝光的有限他律,这种监管有许多不确定性和随意性。三要对违规现象查处力度大,有违规“成本”的重大付出。不能只打雷不下雨。如果这几点不能保证,没有长效机制确保执行,“新政”就恐难行远。

[责任编辑:常妍(实习)]
标签: 公车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