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能动式人工智能与智能社会涌现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知识与行动研究中心教授 郦全民
随着生成式人工智能向能动式人工智能演进,人类正在快速进入智能社会。这一全新的社会形态以人类智能体与人工智能体共生为标志。一方面,两类智能体所实现的物理基质并不相同,人类智能体以碳基物质及生物生态系统为基础,而人工智能体则以硅基物质及电子生态系统为基础;另一方面,它们在信息层面上生产、交换和分享智能资源,并通过互动影响彼此的行为,推动全要素生产率跃升和文化演进,从而使人类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
人类智能体和人工智能体分属两个不同生态系统,决定它们之间存在着不可穿透的一面。虽然人类智能体与人工智能体之间可以实现互动和角色替代,但这主要发生在信息层面。从本体论上说,人作为生命体离不开生物生态系统,认定其是否活着或具有生命,只有相对于其所处的生态系统而言才有意义;而目前的人工智能体主要处于电子生态系统,故如果要问这样的数字生命体(如“数字果蝇”)是否活着,也只有相对于电子生态系统而言。由于构成生物生态系统和电子生态系统的物理基质并不相同,那些依赖生态系统的存在物的特性并不具有穿透性。因此,虽然人工智能体可以看作一种新的生命形式,但并不表明它们与地球上已存的自然生命体具有相同意义。基于这样的理解,作为“小我”的人依然可保留自身特有的内在体验,而这将是在未来更值得珍视和追求的。(选自《学术前沿》2026年第11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郦全民,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知识与行动研究中心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科学哲学、心智哲学、认知与文化,主要著作有《虚拟认识论》(合著)《用计算的观点看世界》《当代科学认知的结构》等。
人机数字融合进化:机遇、风险及应对
——上海大学智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主任 王天恩
人工智能正由辅助性工具逐步嵌入知识生产、认知活动与社会运行的深层结构,推动人机关系由工具性协同走向深度融合,为人类进化提供全新机遇。以“数字脑区”形式存在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可承担大量重复性脑力劳动,使人类从繁杂事务中解放出来,催生更高层次的思维功能,专注于创造性活动。与此同时,从人机协同走向系统整合,能够生成全新认知功能,解决传统模式下难以应对的复杂问题。由于人工智能大模型可被视为硅基“数字脑区”,人机数字融合进化的风险归根结底源于“数字脑区”的不当使用,这种风险呈现相互关联、层层递进的演化结构,主要体现为“废退失控”“智能寄生”“消长失衡”风险。
人机数字融合中的风险应对是一项具有高度系统性与整体性的工程。只有在坚守人类整体认知功能健全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升“消长智慧”,才能真正推动人类进化层次实现整体性跃升。因此,相应的风险应对需构成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整体:以“整体观照”防范人类认知能力弱化,以“智能健全”维护人的认知自主性与主体性,并以植根于技术洞察与人文关怀一体化的“消长智慧”,在更高层次引导人类进化方向。归根结底,无论是风险识别还是治理实践工作,都必须建立在对人机关系及其演化规律的科学认识基础之上。只有深入揭示人机数字融合的内在机制,才能提高风险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选自《学术前沿》2026年第11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王天恩,上海大学智能时代的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上海大学智能哲学与文化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信息、大数据哲学,主要著作有《大数据相关关系和因果关系》《信息文明与中国发展》《规定论导论》《哲学描述论引论》等。
智能社会中主体性危机与重构
——中国科学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 王华平
智能社会中的主体性危机,并不主要表现为机器获得主体地位,而在于算法系统开始深度介入人类主体性的生成过程。主体性是人作为自主行动者,在经验、反思、社会关系与历史实践中,不断形成自身的存在方式。智能社会中的数据化、镜像化和预测化,使主体被还原为可计算的数据结构,被困于算法反馈形成的自我回声,越来越受到既有数据模型的预先塑形,从而持续侵蚀主体形成自身的基本条件。
应对这一危机,关键在于如何在智能技术深度嵌入社会生活的条件下,持续维护主体形成自身的能力。智能社会中的主体性重构,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展开。一是应当恢复主体与世界之间的第一人称关系。例如,为主体保留非算法化的经验空间,在阅读、艺术体验、自然接触以及各种身体实践之中,主体所面对的不再是经过个性化筛选和预测机制加工后的信息环境,而是一个具有自身逻辑和节奏的世界。二是应当恢复主体对自身的反思能力。反思性的真正意义不在于不断确认“我是谁”,而在于持续追问“我为何如此”“我是否应当如此”,以及“我还能成为谁”。三是应当恢复主体面向未来的生成能力。要防止预测结果直接转化为决策结果,智能社会应当始终坚持预测辅助决策,而非替代决策的原则。四是应当恢复主体形成的社会基础。需要重建公共讨论空间,为不同群体之间的交流和协商创造条件,使公共领域重新成为主体形成公共意识和公共责任的重要场所。(选自《学术前沿》2026年第11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王华平,中国科学哲学专业委员会理事,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哲学、认知科学哲学、知识论,主要著作有《心灵与世界——一种知觉哲学的考察》《意识的生成:基于可朽计算的视角》(论文)《生成式人工智能具有创造力吗?》(论文)等。
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的节点突破
——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陈兵
步入数智化时代,数据已成为重要的竞争驱动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和标准,优化数据交易机构布局”。在国内经济转型与国际数字竞争加剧的双重背景下,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数据主权、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战略选择,也是一项关乎国家数字竞争力的系统工程。
当前,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面临前提性基础节点、过程性关键节点与系统性控制节点三个节点构成的三重挑战:一是数据确权与流转规则有待明晰;二是数据安全防护与权益分配仍需完善;三是跨域协同能力较弱与资源统筹机制尚不健全。对此,需采取清晰、务实且具有前瞻性的应对策略,通过革新物权观念,依托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框架,完善确权授权,构建技术、管理与制度协同的全链路防护体系,激活经营主体潜能;以系统性创新构建跨域协同发展新范式,以“东数西算”等战略为牵引,强化全国统筹、超前基建与全产业链培育,健全利益补偿机制,以系统性治理推进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选自《学术前沿》2026年第8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陈兵,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人工智能法学、数据法学、经济法学,主要著作有《人工智能发展的竞争法治保障》《平台经济:规范与持续发展》《数字经济与竞争法治》《新基建与数据治理法治化》等。
全球安全赤字和国际法治理的中国方案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 沈伟
当前,全球安全赤字加剧,全球安全治理的新矛盾和新问题频现,突出体现为全球客观安全威胁与日俱增和国家主观安全需求持续扩张之间的供需矛盾。中国应充分发挥作为国际秩序的维护者、建设者和贡献者的作用,推动全球和区域的安全合作,搭建安全合作框架和国际法规则体系,为全球提供公共安全产品,弥补现有国际法安全治理机制的不足。同时,在国际法治中,坚持全球安全倡议的理念,改变对抗式安全观,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抑制不当安全需求、平衡安全供需。
一是丰富国际法的安全规则供给。一方面,积极推动安全共识的形成,防止风险扩大或现实化。另一方面,构建覆盖面更广、框架更完善、规则更有效的安全治理机制,在新领域先行先试规制创新,在国际法规则竞争和博弈中提供“中国方案”和“中国版本”,以制度型开放、高水平对外开放应对安全议题。二是完善和拓展国际法的安全治理机制供给。始终坚持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在此基础上完善安全领域的合作平台,使全球安全合作逐步从低敏感领域向高敏感领域递进,并以和合文化为基础,推动多元化国际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三是重塑和转变国际法的安全理念基础。中国提出全球安全倡议,以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为重塑国际法安全理论基础贡献中国方案,有效改善全球治理的安全供需失衡。(选自《学术前沿》2026年第5期,详见全文)
作者简介
沈伟,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特聘教授、博导。研究方向为国际法、金融法,主要著作有《国际经济秩序是如何形成的:法律、市场和全球化》等。
【往期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