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局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决定联合开展为期1年的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厉打击“黑救护”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救护车作为医疗服务体系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的重要支撑,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生命救援的信任与期待。此前发生的救护车漫天要价等事件,损害的是医疗体系的公信力,背离医疗服务的本质,给患者带来更大生命安全风险。
生命通道岂容“染指”,医疗秩序不容破坏。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直指民生痛点,回应社会关切,彰显国家净化医疗环境、保障群众生命健康权益的坚定决心。
“黑救护”,是指车辆登记使用性质不是“救护”,但从事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照护转运服务(指由医疗机构提供,需要医疗支持但不以急救为目的的患者转运服务)的非法车辆。
正规的院前急救体系,主要承担急、危、重症患者的现场抢救和转运,主要包括现场抢救,转运途中紧急救治和护理,以及与院内医疗急救机构开展交接活动。其资源相对紧张,服务范围难以完全覆盖所有非紧急、长途、跨区域的患者转运需求。而部分医院自身提供的规范转运服务往往能力有限,或缺乏有效的信息对接和调度平台。“黑救护”正是利用部分医院医疗服务范围的局限性这一缺口,乘虚而入,看似填补有“需求”的市场,实则为牟取高额利润,提供高风险、低质量的“伪服务”。
日常生活中,在患者急需转运,尤其是面临长途转院、出院回家等情境时,家属常常处于信息不畅、时间紧迫、心理焦虑的状态。他们对正规渠道了解有限,或顾虑排期长、手续繁琐等因素,难免感到无助。此时,“黑救护”利用“熟人介绍”“医院门口蹲守”等方式,违规开展服务。而“黑救护”没有运营资质,就带来安全隐患,也给不法行为提供了土壤。
由于违法成本相对偏低,执法联动机制不够完善,导致“黑救护”违法运营风险小、收益高。此外,“黑救护”涉及交通、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多个领域,在实际监管中存在职责交叉或界定不够清晰的情况,给治理带来一定挑战。因此,协同监管体系亟需进一步健全。
这次六部门的联合打击,信号明确,力量汇聚,必将对“黑救护”乱象形成有力震慑。未来要真正实现长效治理,须坚持标本兼治,打出“组合拳”。
着力“疏”,疏通“主渠道”。当务之急是加强对辖区内登记注册的救护车进行资质审核与监管,同时加快完善非急救转运服务体系。通过建立区域性调度平台实现统筹规划,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医疗照护转运,有序化解供需矛盾,从根本上压缩“黑救护”的生存空间。
严格“堵”,织密“监管网”。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建立多部门联动执法机制,对“黑救护”乱象,实现从车辆、人员到运营的全链条监管与打击,形成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疏堵结合之外,还需要打通“信息壁垒”。医疗机构要主动公示合规服务信息,建立便捷查询平台,让患者在急需服务时能第一时间联络到合规机构,让选择正规救护车成为大众共识。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将推动有效遏制当前存在的问题。各地相关部门要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推动制度完善、优化资源配置,让每一次救援、转运都行驶在安全、规范、温暖的轨道上。这既是民之所盼,也是政之所向。唯有如此,才能让“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在医疗领域的每一个角落,都得到最坚实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