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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文化多样性到文明新形态: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文明范式思考

【摘要】在全球传播格局深度演化的背景下,文化多样性不再仅表现在日常文化层面,而逐渐显现为基于文明范式的深层差异。伴随文化多样性的结构性变化,文明差异正日益成为影响国际传播能力建设的关键因素。为应对由此带来的理解障碍与风险挑战,国际传播能力应从理解文明多样性出发,构建“观察-转化-叙事-去安全化”的多维能力体系。在此背景下,“嵌合叙事”作为一种在文明异质性条件下兼顾包容性与主体性的传播形态,为实现国际传播能力的优化提供了可行路径。

【关键词】文化多样性 国际传播能力 嵌合叙事

【中图分类号】G12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5.19.006

【作者简介】周庆安,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清华大学新华国际传播研究院院长、教授,中国公共关系协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新闻史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国际传播、公共外交、政治传播,主要著作有《制度、模式及话语:当代政治传播与新闻发布前沿观察》《超越有形疆界:全球传播中的公共外交》《软力量与全球传播》等。

 

引言

世界正处于前所未有的信息互联之中,依托高度发达的全球传播网络,各类文化内容以空前速度跨越边界,实现其到达率的显著提升。然而,传播的“可达”并不等于“可解”,更不意味着“可认同”。在跨文明的语境中,文化内容常常在抵达受众之际遭遇理解障碍乃至价值观层面的抵触或者对抗,尤其在面对认知结构迥异、语义逻辑差异显著的文明背景时,传播的意义链条往往在深层发生断裂。这种“可达易、可解难”的结构性张力,正成为国际传播格局中的核心矛盾。

当前,中国正处于国际传播发展重要阶段,日益深入地参与国际传播叙事体系的构建。然而,从“讲好中国故事”到“让世界听懂中国”,实践层面仍存在挑战。传播内容即使在形式层面实现广泛覆盖,其意义却常常在跨文化的符号体系中遭到误译、曲解甚至对抗式解读。无论是译而不达的表达困境,还是形象误读的舆论错位,实质上都指向一个被长期忽视的理论问题:在多样文明共存的格局下,文化传播的有效性不再仅仅取决于信息输出的数量,而更取决于能否实现深层文明范式之间的对话与转译。

全球文化多样性不仅是一个描述性事实,更是一个规范性挑战。其核心不在于文化的外在差异性如何被认知,而在于不同文明背后的价值逻辑、叙事范式和理解机制如何在传播过程中被嵌入、调适和协商。文化多样性日渐显著,使得国际传播面临两个交织的难题:一是如何在维护自身价值核心的前提下实现有效表达,二是如何在结构性理解差异中重建跨文化意义共识。

综上所述,本文拟从理论层面对如下问题展开探讨:在文化多样性与文明显性化的时代背景下,国际传播能力应如何被重新定义与系统建构?在创造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过程中,中国的国际传播应当如何更好地适应当前全球文化多样性的变化趋势,转向一种兼顾价值主体性与传播接受性的叙事新范式。

文化多样性的文明根源与结构特征

世界从不是一个文化轻巧流动、意义自由迁徙的全球化理想空间,而是一个充满文明影响与认知惯性的交错语境。文化差异的背后,是文明差异的延伸;跨文化传播中出现的误读,不仅源于语言与表达的失焦,更源于文明范式在交流史上的错位,其更多体现为西方中心主义在过去数百年时间形成的根深蒂固的优越感,以及传播缺位带来的刻板印象。文化多样性的真正挑战,不在于差异的存在,而在于差异的结构性根源与对传播秩序的深刻重塑。

多样性演化的深层结构:从文化差异到文明范式。文化多样性概念的形成,也经历了不同时间阶段和不同的理解。在整个殖民主义时期直至20世纪初,文化多样性常常成为西方中心主义的一种注脚。一方面,殖民者通常将殖民地的原生态文化视为一种静态展示,体现出一种明显的“他者视角”;另一方面,殖民者也在殖民地创造出所谓的“文化杂糅”,尤其以宗教、现代化元素改造殖民地文化,体现所谓的“多样性色彩”。举例来说,英法探险家在内亚地区的大量探险,尽管带有文化多样性的视角,但不是今天真正意义上的文化多样性,而是对于异域想象的一种填空。而东南亚国家至今仍然存在的一些特定文化习俗,也受到了殖民宗主国的深刻影响。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民族国家独立解放运动风起云涌,文化多样性得到进一步深化发展。当代的文化多样性,是建立在民族国家和地区自身的政治、经济独立基础上的。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世界文化多样性宣言》中提出:“文化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地方具有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这种多样性的具体表现是构成人类的各群体和各社会的特性所具有的独特性和多样化。”这一宣言肯定了文化多样性的多重源起,以及文化多样性的独立表达方式。

“文化多样性”作为一种描述性概念,常常被理解为不同民族、国家在语言、风俗、审美、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具体差异。然而,文化多样性尽管得到全球知识界的高度重视,却未能真正成为全球传播实践的基本动力。如果仅停留于日常经验层面的观察,我们更难以解释为何跨越国界和文明的传播尽管形式上已经“抵达”,但是意义却频繁“失焦”,甚至在效果上产生误读与抵抗。要透视这一悖论,必须回溯至当前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更具整合力与规范性的概念——文明。

文明不仅是文化的集大成者,更是深层认知、价值系统、制度逻辑与历史叙事的综合体。[1]文化是一个社会概念,更强调展示性;而文明是一个制度概念,更强调集合性。比较而言,文明更具价值色彩和制度色彩,是一种作为集体意志的共识。作为人类社会长期演化中构筑起来的意义结构系统,文明深刻决定了信息如何被接收、话语如何被理解、他者如何被想象。与文化层相比,文明范式更具黏性与惯性,常表现为思维方式、行为逻辑及情感结构的深层嵌入。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文化传播过程并非简单的意义传输,而是文明操作系统之间的对话与碰撞。

在国际传播中,文明和文化概念常常混用,但是其意义指向有很大的不同。比如,东亚儒家文明强调关系本位、秩序伦理与礼制规范,其传播内容常蕴含含蓄修辞,依赖整体语境;而欧美启蒙理性传统下的文明则偏好明晰表达、逻辑推演与权利话语。这种深层范式差异,决定了即便是相同的传播主题,其在不同文明结构下的接受路径与理解倾向也大相径庭。当前,国际传播的障碍,并不完全源自技术壁垒,而是文明范式之间的结构错位。

多样性的新结构:流通性增强与文明性凸显。全球媒介生态的演化,使文化内容的跨界传播更加普遍且迅捷。尤其是全球社交媒体和智能技术的发展,使信息在跨平台、跨语种、跨制度语境中的高速流动,勾勒出一幅表面繁荣的“传播全球化”图景。然而,“可见性”的提升,不等于传播效果的提升。换言之,内容的流动性增强,但其传播效果和形成共识的能力却未必同步提升,构成这一结果的原因也是多样的。

在平台逻辑主导下,文化内容的传播依赖算法推荐、用户偏好与传播效率,而非深度对话与语境建构。这使得新媒体的传播更倾向于制造文化表层上的奇观化,而非文明底层逻辑的互鉴性。[2]内容的受众化、场景化、娱乐化处理,削弱其原有的语境厚度与意义层次,使文明特质被压缩为表面符号,反而更容易产生误读与误判。

不同于早期全球传播理论中对“全球受众趋同”的乐观设想,受众的“文明背景”在文化理解中呈现显性化趋势。现阶段,文明背景正愈发动地介入信息接受与意义解码过程。这种趋势意味着,受众不再是被动接收者,而是以自身认知结构为基础进行“意义重建”的参与者。[3]比如,一段关于“家庭关系”的中国叙事,在东亚语境中可能被视为对“代际温情”与“家族共同体责任”的温情表达,而在西方文化中却可能引发“个体自由受家庭约束”的认知错位。

进入21世纪第3个十年,地缘政治格局深度调整,国家角色进一步强化,国际传播中常常出现“认知边界回归”的现象。不同国家与社会群体日益注重强化自身的历史记忆、价值传统与制度合法性,形成一套自我解释体系,这种体系进一步削弱外来文化内容的可理解性。这不仅表现为“文化误读”的扩散,更表现为“认知壁垒”的固化。[4]

在这种情况下,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不能止步于信息的“抵达”,也不能止步于好感度传播,而应当更进一步关注国家主体的叙事逻辑与受众文明的认知结构之间是否存在脱节。通俗而言,就是对中华文化的好感,能否真正转变为对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接受与认同。为真正理解当下国际传播困境的根源,需进一步深入结构性差异,探讨文明范式如何成为制约跨文化传播理解力的关键变量。

从误读到结构错位:文明差异之上的传播现实。文明差异的实质,在于世界图景、价值判断与制度合法性的根本分歧。此类差异并不会随着传播技术的提升而自然消解,反而因全球政治生态的分化与意识形态张力的加剧而不断强化。[5]在此背景下,文化多样性的传播演化愈加体现为“文明错位”所带来的系统性挑战。

在这种情况下,叙事和制度之间的张力加大。国际传播中的“讲好中国故事”实践,虽在文化层面上展现中国的多样性,但需面对文明对话中的整体性认知挑战——符号看似准确,语法似乎无误,叙事的整体意义却未被接受,其根本原因在于叙事范式并不共享,受众接受了叙事的多样性,但还没有完整接受制度意义上的多元化。比如,“共同体”在中国语境中是协作、稳定与信任的象征,而在某些西方语境中则可能被解读甚至曲解为集体主义、控制与去个体化。

同时,情感结构的不对称性导致传播张力升级。文明范式不仅是理性逻辑的构造,也深嵌情感结构。不同文明中对“正义”“尊严”“自由”“秩序”等核心价值的情感指向截然不同,这也导致同一事件在国际舆论中或激起完全不同的情感反应。比如,对集体主义和公共利益行为的接受度,中国语境侧重秩序与整体利益,而西方语境更关注个体权利保障。这种文明和情感向度的不对称,决定了传播不仅是一种宏观的认知冲突,更是一种幽微的情感摩擦。

再者,传播策略的发展路径自然受限。在文明的差异下,传统的“内容适配、语言润色、渠道扩展”逻辑,已难以突破深层认知壁垒。各国都在加强社交媒体和平台建设,但是平台的多元化和转发、解读式的多样性,在平台上催生更多的文明意义上的“把关人”。文明差异构成一种深层意义主权,使传播面临价值上的预设与合法性的门槛。

总体来看,文化多样性固然是全球传播现实的一种状态,但其背后更根本的命题是各文明之间的结构性张力与意义解构难题。当前,国际传播的误读、阻断与抗拒,并非单纯的技术问题或传播策略偏差所致,而是根源于对文明差异的认识不足,进而导致话语建构中的预设失败。由此可见,在新时代的全球传播格局中,真正的传播能力构建应当超越文化层的适配逻辑,迈向文明层的共建逻辑。这不仅要求在内容层面植入文明自觉,更需要在理论构建中加入文明交流互鉴的范式思维。传播理论应从“信息流”向“文明流”延展,从内容理解向价值互认深化,为跨文明语境下的共识建构提供更为扎实的认知基础与策略指引。

理解文明多样性与塑造国际传播能力

面对日益凸显的文明多样性现实与结构性理解错位挑战,国际传播实践已难以依赖传统以语言翻译与内容输出为主体的范式,而要进一步强调对话和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并非对话失效的原因,真正的障碍在于传播主体是否具备理解他者、转换自我、创造交汇的能力体系。因此,构建适应全球多元文明语境的国际传播能力体系,成为新时代传播理论的关键命题。这一能力体系不应是单点技术的堆砌或策略技巧的嫁接,而应是一种贯穿于意义识别、话语转译与价值嵌合之中的结构性能力建构。

传播策略从技术操作走向结构素养。在长期国际传播实践中,国际传播能力往往被理解为对传播工具的运用熟练度、对外语表达的掌握程度,或是对国际舆论风向的策略性引导技巧。这种理解源于将国际传播能力等同于输出效率与外部接受度的绩效化思维。然而,在文明异质性愈发显著的传播场域中,工具理性与技术优化理念落后于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传播实践者亟须从根本上反思能力的本体内涵。首先,国际传播能力应被理解为一种意义重构与交叉理解的制度化能力,即其核心不是“说什么”,而是如何构建意义结构,进而使对方能够理解甚至产生情感联结。这是一种嵌入国际传播工作者知识结构、价值体系与认知方式之中的结构性素养,关乎如何识别意义差异、理解他者范式、转换叙事框架与创造共享语境。其次,这种能力要求突破传统“语言翻译-文化适配”的旧范式,转向文明层的深度转译与叙事再造。翻译的不仅是语言的字面意义,更是文明的结构认知;适配的不仅是内容的表面样态,更是价值系统的解释逻辑。在此意义上,传播能力是一种建构性、解释性、创造性的综合能力,而非策略性操作的简单集合。

总体来看,面对文明异质性加剧所带来的深层传播挑战,国际传播能力的建构逻辑亟须从工具性输出与策略性调控的绩效导向,转向结构性素养与制度性理解的本体认知。要将这种能力进一步制度化、结构化地转化为叙事实践,则需要在具体表达中找到兼顾自我表达与他者理解的可持续路径。

文明建构视野下的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在文明结构凸显的背景下,国际传播的“理解障碍”并非随机或孤立现象,而是系统性的认知张力与价值不对称所致。因此,传播能力的建构必须提出针对性的制度化能力维度。具体来看,有以下四类关键能力作为核心支点。

对文明多样性的观察和感知。在国际传播能力建设中,我们不仅要尊重文化多样性,同时还要对不同受众所处文明形态有一定的识别与感知能力,其核心在于形成对受众认知结构的理解与对他人思维习惯的判断能力。不同的文化归属于不同的文明,不同于传统的受众调查或文化偏好分析,文明观测力聚焦的是受众在深层意义理解中的文明逻辑,包括其价值判断、历史记忆、情感结构与制度信仰。比如,在对伊斯兰文明背景受众的传播中,如果无法识别其对于信仰权威与宗教表达的高度敏感性,则极易陷入语义误会甚至引发冲突。因此,文明观测并非外围补充任务,而是传播之初的逻辑前提。

对不同文明符号的转化。斯图亚特·霍尔在跨文化传播的研究中,将信息的接受分成偏好式解码、对抗式解码和协商式解码三个类型,指的是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受众群体对于其他文化类型的接受方式有所不同。而从文明的范式出发,更重要的是将本土价值体系转换为不同文明能够理解、接受甚至认同的价值框架,其关键在于搭建符号系统与价值系统之间的桥梁。这一能力超越语言翻译的层面,是一种“价值-语境-表达”三位一体的结构性协调机制。比如,对于“共同体”概念的转译不应仅被等同为“community”,而应考虑其制度基础、伦理逻辑与社会期望的复合内涵,并结合目标文明的理解习惯进行有机重构。在传播过程中,真正有效的叙事不是等价替代,而是价值嵌入,即在对方文明结构中找到最合适的情境锚点。此外,文明转译还包括隐喻的转换、情绪逻辑的迁移与叙事范式的调适。传播者需要精通双语、双文化,甚至“双文明”操作系统,才能实现从“自说自话”到用对方的方式讲自己故事的跃迁。

对自身文明的差异化叙事。文明叙事力强调的是在文明语境差异的前提下,如何组织多层次、跨平台的叙事表达,形成既忠实于本土意义,又具备全球可读性的叙事形态。其核心任务是平台叙事的节奏设计与情感调动机制构建。一方面,在多平台生态中,叙事必须具备适配性——不仅符合传播节奏,还能与平台算法、受众使用习惯与舆论逻辑相协调。比如,抖音海外版(TikTok)侧重快节奏、具象化与情绪钩子,X(前身为Twitter)则偏好观点式、冲突性表达,优兔(YouTube)更依赖沉浸式结构。这些平台差异构成传播操作系统,文明叙事必须既保持结构稳定,又具备表达灵活性。另一方面,情感驱动机制是文明叙事的核心。文明并非纯粹理性结构,其植根于情感结构与价值归属之中。因此,传播不能止于事实呈现,而应达致情感共鸣,通过叙事节奏、角色设置与情境设计实现文明认同的情感锚定。

传播中的去安全化能力建设。哥本哈根学派的代表性人物巴里·布赞在上个世纪末提出话语的“去安全化”问题,认为当前国际政治中的多数专业话语,如经贸、地缘和文化问题,都在传播过程中被简单转化为安全问题,而安全问题往往触及人类社会发展的底线,一旦被标签化,便难以通过沟通实现多赢。在多文明语境下,某些传播内容一旦触及特定的敏感价值维度,极易被“安全化”,即被解读为威胁、操控或价值入侵。因此,“去安全化”不是让内容失去立场,而是在叙事预设中主动规避可能激发文明对抗线索,构建更具包容性的语境框架。去安全化能力要具备的,是传播者在议题设定中识别易触发认知冲突叙事元素的敏感性,以及其避开或淡化“安全化”倾向的行动力,以全球文化的共识,替代单个文明的制度性优势。比如,在涉及共建“一带一路”倡议的传播中,相较于强调中国影响力提升、制度优越性等,若聚焦全球供应链稳定,基础设施互通的全球制度建设,更能弱化受众的抵触情绪。

探索国际传播能力的文明向度。应该说,国际传播能力的建构早已超越信息技术或传播策略的范畴,其根本是一种穿越文明边界、重构意义系统的综合性能力。这一体系应基于以下几个核心原则:第一,理解先于表达,能力的首要前提是理解他者文明结构,只有读懂对方,才能讲清自己;第二,转译替代适配,从“文化适配”转向“文明互鉴”,关键不在于改变内容,而在于重构话语和制度之间的关系;第三,叙事驱动共识,叙事不是修饰性包装,而是价值连接、情感共鸣与意义生产的中介机制;第四,预设引导理解,通过去安全化的预设逻辑,主动设置低冲突、高接受度的对话场域。因此,国际传播能力的实质,在于如何在文明差异中保持核心稳定、实现话语可读,并创造交汇空间——其要求传播者不仅能够完成对故事的讲述,更应发挥语境设计、意义协调与文明联结的多种职能。

以文明叙事作为传播范式的转向

在当代国际传播场域中,文明异质性已不再是偶发的挑战性因素,而成为必须正面回应的常态化背景。文明多样性对国际传播的影响,并不仅仅体现在内容的翻译难度或话语冲突的频发,更根本的挑战在于:传播作为社会意义的建构机制,在多文明结构中失去“共享语境”的前提,从而面临解释力的断裂与交叉理解的危机。

探索文明范式的新叙事路径。首先,文明差异削弱传播的语义稳定性。学者强世功在分析“文明型国家”时指出,文明的深层结构常常并不开放于外部理解,其“自足性地再生产自身意义”,这使得国际传播中即使语言翻译准确,意义也未必能够被正确解读。[6]这种“可见性与不可理解性”的并存,构成当下国际传播最核心的悖论。其次,文明的认同机制强化传播中的防御性与抵抗性。全球文化格局呈现“去中心化”与“再本土化”双重趋势,传播过程不再是简单的“中心-边缘”传播模式,而是不同文明主体对自身价值结构的维护、抵抗与表达。这意味着,传播不仅是一种外向性的“输出”,更是一种内在性的“身份确认”行为。再次,文明多样性要求传播策略转向结构性协商与符号再造。在单一语境中,传播是政治或市场策略的延伸;但在多文明结构中,传播必须承担“解释差异、创造理解”的制度责任。这就要求传播能力从“表达能力”升级为“文明转译能力”,不仅要会“说”,更要能“重构语境”。

总体而言,文明多样性对国际传播的影响不应被简化为一种文化障碍或权力博弈,其更深层地揭示传播学所面临的认识论危机:人类是否还能够在一个本体论分裂的世界中构建共享的意义结构?这也是“传播”在文明问题面前的根本挑战:不是传播技术之难,而是理解他者之难、共建语境之难、维持交流之难。在这样的结构性张力中,仅靠策略优化与形式创新已然不足以实现传播效能的突破,因此,亟须在传播叙事层面实现范式的根本转向。

文明范式的出现,在当前国际传播中具有一定的可能性。一方面,尽管国家作为政治主体,在全球事务中的重要性不断提升,但国家叙事能力和话语的影响力,需要有一个新的增量;另一方面,社交媒体和智能传播技术的发展,使得多方主体在传播层面上需要更进一步的整合。国家难以独立承担这种整合角色,而文明则提供一个看似宏观,实则有更多具象可能的视角。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五千多年中华文明深厚基础上开辟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是必由之路。”[7]传播叙事在文明范式上的转向,就是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系统化、集成化结合,将其提升到更具价值维度和制度维度的层面上进行叙事。

文明范式的建设,不仅是一种简单的文化景观,更是一种历史形成机制与认知结构的深层嵌套。首先,要考虑的是文明作为传播的主体,以纵向的观念视角,重新整合横向的传播内容。文明作为传播的新主体,在智能传播环境中更具灵活性,能够打破相对刻板的印象,打造有一定差异化的传播者形象。其次,需要深层次思考共同场景的构建。社交媒体和智能传播的新环境,有利于构建共同场景。这种场景可能是不同文明场景的拼接,也可能是同一个文明场景中不同文明的对话。在智能环境下,不同文明场景的对话有更多的虚拟可实现能力,能够为受众营造更加沉浸的环境。再者,要认真研究共同价值在智能环境下的传播议程。文明的多样性不仅体现在语言、宗教、生活方式的表征层面,更深层地体现在“如何组织生活”“如何理解人类存在”的根本性设问上。进入21世纪的第三个十年,全球面对的核心价值问题已经超越传统的物质命题,进一步聚焦现代性中的价值观和存在问题。这种问题在全球社交平台上,已经形成对话形态,但是回应这些问题的方式,需要以更具智能化的手段来实现。因此,将文明主体、文明场景和共同价值嵌合在一起,有着重要的意义。

文明范式的嵌合叙事。“嵌合”原指由不同来源的元素拼合构成的有机体,以文明作为传播的范式,就要进一步强调叙事体系中不同文明元素的有机整合而非机械拼接。具体来看,“嵌合叙事”是指在文明结构存在差异的传播语境中,传播主体在保持自身核心价值与主体立场稳定的基础上,通过识别受众文明特点,采用能够被其理解和接纳的符号与情感,构建意义桥梁,实现价值沟通与文化认同的叙事方式。

这也体现出对嵌合叙事的三个核心要求。第一,保证核心价值的稳定性,嵌合式叙事并不意味着迎合、妥协或主体性淡化,而是要求传播者明确自身的核心叙事立场与价值诉求,在国际传播的复杂场景中保持核心价值体系不动摇。第二,确保外部表达的嵌合性,传播者应在理解受众文明结构的基础上,主动选择受众能够理解、接受的符号体系与表达范式,将自身价值进行有效转译,实现异质结构中的可理解性。第三,提升叙事逻辑的创造性,嵌合不是直接对接,而是创造意义的中介结构,通过构建新的“理解共同体”,从而使传播从被动解读转向协同建构意义的过程。

综上可见,嵌合叙事既要考虑核心价值的稳定性,又要考虑在新的媒介环境下的场景适配。构成国际传播叙事体系的核心价值,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同、发展理念、历史叙事与道德范式等。在嵌合叙事中,传播者应始终以国家主体话语为核心出发点,构建具有一致性、系统性与可延续性的价值叙事。国家叙事若失去价值内核,只剩传播技术,则容易滑入“去政治化”的叙事陷阱,既无法争夺话语主导权,也难以构建战略性传播目标。同时,嵌合叙事强调根据受众文明结构与媒体生态,灵活调整传播“外壳”,即表达方式、叙事逻辑、语义范畴与符号载体。这一调整不是表层的语境适配,而是一种深入文明系统的表达系统共构。比如,在向拉美受众讲述中国发展经验时,应避免直接使用“国家引导市场”等术语,而可通过“公共政策增进人民福祉”等表述,激活其熟悉的社会正义符号系统,从而达成意义共识。[8]

智能场景下的文明嵌合叙事。在社交化和智能化的场景下,嵌合式叙事不仅是一种叙事策略的调整,更是一种结构性的传播范式创新。其并非简单地在既有叙事内容中添加文化元素或翻译表层符号,而是在充斥着文明异质性的国际话语场中,重构意义生成的路径与理解建构的机制。尤其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语料资源更加丰富,语料争夺也更加激烈。智能体系对于语料的学习和重组,常常超出既有的传播范畴。在社交平台和智能平台上,传播者重组内容时,需在内容稳定性与形式智能化之间寻求平衡。社交和智能的赋能,意味着传播者必须超越传统以内容表达为中心的表达模式,进入一种形式和意义相对称的叙事状态,因此,嵌合式叙事的有效性,不仅取决于内容的策略设计,更依赖于一整套机制的系统协同。从传播理论视角来看,这一范式的运作需要以下四类机制的共构与驱动。

符号连接。传播是依托符号的互动,文明结构的差异使得同一符号在不同语境中可能被赋予完全不同的意义,甚至引发敌意或误解。因此,智能传播环境中,嵌合叙事要求建立符号的连接机制,即通过图像、视频,甚至是文生图和文生视频,形成中外符号体系间的共识节点,进而创造智能传播独有的复合符号载体,如视觉隐喻、象征化叙述等,形成文明叙述的连接。最终,借助家庭、自然、和平等通用性象征,在情感层面创造基础认同。比如,在“人类命运共同体”叙事中,传播者在社交媒体频繁使用人类、家园、共生等全球性意象,即为一种典型的符号连接策略。

情感锚定。文明的对话与传播从不以纯粹理性为驱动,而情感共鸣是这一进程中穿透理解壁垒的关键。社交环境进一步放大情感的表达。嵌合叙事强调通过故事化结构、人物化叙述、视觉情绪引导等社交方式,构建社交媒体上的情感锚点,使传播内容在价值尚未形成共识时,先在情感上建立连接。尤其在短视频、图文社交平台上,情绪成为驱动算法推送与用户参与的关键变量,叙事若无法实现情绪激活与价值锚定,便极难实现跨语境传播。

价值缓冲。嵌合叙事并不避讳文明冲突的存在,而是在面对不可调和的价值矛盾时,构建“缓冲区”,避免直接碰撞。比如,运用经验分享而非制度比较的方式介绍中国模式,将发展理念叙事转化为“共同发展”的中性话语,或是在叙事时间轴上推迟敏感议题的出现,实现节奏分层。此类机制旨在降低文明差异引发的认知冲突,避免触发安全化逻辑,从而以温和方式推进沟通。

理解共识。嵌合叙事追求的终极目标并不停留于内容的触达与可见,而是意义结构的可理解、可接纳,即传播者与受众在文明结构部分异质的基础上,达成一种共存性共识,建立跨文明意义共构的新空间。这要求传播者具备理解他者解释结构的能力,并在叙事中逐步引导受众进入共享语境。理论上,这是一种从语义迁移到结构共识的叙事路径,也是一种体现文明间实践互构的传播伦理。

综上所述,嵌合式叙事不仅是对国际传播实践的回应,更是对理论体系的扩展与范式的更新。其并非替代传统传播方式,而是在多样文明并存、多样性成为底色的全球传播语境中,提供一种与现实结构相匹配的系统性叙事结构。

从理论到战略的回归

全球传播进入一个高度交错的文明共存时代,文化的差异不再只是表层的风格差异或语言分别,而愈加表现为深层认知结构与价值范式之间的张力。面对这一趋势,中国国际传播实践若仍囿于话语输出、形象塑造等工具性思维,将难以回应国际传播环境所呈现的复杂性、多元性与文明性。真正具有穿透力的国际传播,必须从底层逻辑上实现范式转向:从内容中心走向理解中心,从表达权竞争转向意义空间建构。

当前,国际传播面临的不再是简单的信息差距或语言障碍,而是更深层次的理解断裂与文明错位。这种错位既体现在价值系统间的对抗性解读,也体现在平台结构、叙事方式与感知机制的异构性中。基于此,智能环境下的文明范式,旨在突破单向度表达的局限,构建一种能够被他者文明认知系统所接受、所认同的表达方式。

未来,国际传播领域的相关研究可进一步围绕“嵌合叙事”在不同传播平台上的实践机制、与平台算法逻辑的适配路径,以及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嵌入背景下的迭代潜力展开系统探索。在“文明-技术”耦合的新时代语境下,国际传播将是技术编码与文明认知的交叉构成,更是国家认知工程的前沿阵地。因此,未来的国际传播研究有必要推动技术逻辑与文明表达在结构层面实现融合重塑,构建面向全球、根植本土、通达他者的复合型叙事体系,服务于多渠道、立体化的对外传播格局。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涵沁,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

[1]S. N. Eisenstadt, "Multiple Modernities," Daedalus, 2000, 129(1).

[2]N. Couldry and A. Hepp, The Mediated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Polity Press, 2017.

[3]W. Sun, "Translation and Power: China's Soft Power in English Media," The China Journal, 2021, 86.

[4]参见塞缪尔·亨廷顿:《文明的冲突》,北京:新华出版社,2017年。

[5]贾文山、江灏锋、赵立敏:《跨文明交流、对话式文明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17年第5期。

[6]强世功:《文明终结与世界帝国——如何理解中国崛起面对的全球秩序》,《开放时代》,2022年第2期。

[7]习近平:《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求是》,2023年第17期。。

[8]P. Morales, "Constructing Shared Understanding Across Latin and Asian Narratives," Global Media Journal, 2021, 19(3).

From Cultural Diversity to New Civilizational Paradigms:

Reflections on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Capacity Building

Zhou Qing'an

Abstract: Against the backdrop of the in-depth evolution of the global communication landscape, cultural diversity is no longer manifested merely at the level of daily culture, but has gradually emerged as a profound heterogeneity rooted in civilizational paradigms. Along with structural changes in cultural diversity, civilizational differences are increasingly becoming a key factor influencing the capacity building of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To address the comprehension barriers and risk-related challenges,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capacity should be develope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understanding civilizational diversity, constructing a multi-dimensional capacity framework encompassing "observation-transformation-narration-desecuritization". Against this background, "embedded narration" as a form of communication that balances inclusivity and subjectivity amid civilizational heterogeneity, offers a viable pathway for optimizing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capacity.

Keywords: cultural diversity,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capacity, embedded narration

责 编∕肖晗题 美 编∕梁丽琛

[责任编辑:肖晗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