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梧州市苍梧县石桥中学发生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引发社会关注。网友发布的视频中,多名女生在宿舍内对一名女生实施打骂,包括逼迫下跪、泼水、扇巴掌等行为,甚至将脚踩在受害者头部并比出“剪刀手”,情节甚为恶劣。
9月9日,苍梧县联合调查组发布“石桥中学女生遭欺凌”事件情况通报。通报指出,9月7日,县教育局对石桥中学涉嫌存在工作失职失责问题的校长潘某某,副校长梁某某、车某某,以及班主任魏某某责令停职检查,由县教育局另行委派人员进驻学校加强管理。对9名实施欺凌的学生依照程序送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并对涉事学生家长进行法治教育。
此类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不时刺痛着公众的神经。每一起欺凌事件,都是对儿童和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严重摧残。校园欺凌绝非普通的冲突或玩笑,而是对人格尊严的践踏、对人身权利的侵犯,其造成的心理创伤往往具有长期性和隐蔽性。在遭受校园欺凌的青少年中,有的不敢第一时间告知老师或家长,而是选择沉默,长期以往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自杀风险也会显著提高。更要看到,若施暴者未得到及时惩戒与行为矫治,其未来走向违法犯罪道路的概率远高于常人。
校园欺凌事件之所以屡次发生,背后是家庭、学校、社会与法律等多方面因素的叠加。有的家庭或溺爱纵容、或疏于管教,未能帮助孩子树立规则意识和共情能力。有的学校对欺凌行为反应迟缓、处理不力,甚至为“维护声誉”而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社会层面尤其是网络环境中,暴力、歧视等内容时有发生,一些短视频平台甚至会有意无意地美化欺凌行为,误导青少年价值观。法律层面,校园欺凌案件在实践中常面临取证难、认定难等问题,在一些案件中法律威慑不足,欺凌行为难以从根本上遏止。
值得警惕的是,“石桥中学女生遭欺凌”事件中,施暴者以“剪刀手”的手势对暴力行为进行娱乐化展示,折射出有的青少年对暴力行为的麻木心态,甚至将施暴当作值得炫耀的“资本”。这种将暴力“表演化”“娱乐化”的倾向,还可能引发模仿效应,必须引起重视。
防治校园欺凌是一项系统工程,亟须多方协同、综合施策,事前预防比事后惩戒更重要。家庭需成为预防校园欺凌的第一道防线,家长要切实履行教育责任,教会孩子尊重、爱护他人,培养孩子善良正直的品格。学校需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预防与处理机制,加强对教师的职业道德培训,对校园欺凌行为坚持“早发现、零容忍、严处理”,营造安全、健康的校园环境。社会方面,需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坚决清理渲染暴力、歧视的有害信息,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法律方面,要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处置机制,推动惩戒、矫治、教育三者有机结合,既依法惩处,也注重教育和行为纠正,杜绝“以未成年为借口”纵容欺凌行为。
青少年遇到欺凌,一定要及时向家长或老师求助,优先保证人身安全。家长须持续关注孩子的情绪,做孩子的后盾,妥善处理矛盾。教师须第一时间介入疑似欺凌事件,抓早抓小、做好防范。
校园欺凌绝非“小事”,而是关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公共议题。唯有政府、学校、家庭、媒体与社会组织共同行动起来,构建起抵制校园欺凌的协同网络,才能有效遏制欺凌蔓延,不让更多孩子成为受害者。
教育的使命在于塑造健全人格,守护孩子的尊严与梦想。需不断推动建立更加有力、更加系统的防治机制,筑牢校园安全屏障,让每个孩子都快乐地奔跑在阳光之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