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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召庙法庭“三联促三治”创新成果赢得群众信赖

——内蒙古临河区干召庙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典型材料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干召庙人民法庭在学习“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法庭建设过程中,立足农村地区广、农业人口多、治理难度大的实际,紧扣基层治理需求,积极融入基层治理体系,围绕以法治强自治、促德治、助善治,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坚持将党建引领与深化多元矛盾化解相结合,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一线阵地作用,着力构建工作联通、队伍联动、阵地联建的“三联”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全力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助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强化党建引领 推进基层法治工作联通

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关键是发挥好党建工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引领作用。在基层治理体系中,法院的功能是法治建设的扛旗者。干召庙法庭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以党员干部为主体,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和法治教育,引导法官法警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力扛起基层治理法治建设的大旗。一是思想上树牢依靠党组织力量推进工作的意识,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把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自觉强化党的领导。二是全面准确把握“枫桥经验”的精髓实质,找准目标定位,紧紧依靠党组织力量,主动担当,主动作为。“枫桥经验”的要义是走群众路线,靠人民办事,为百姓服务。积极改变过去那种守在法庭等案件,坐堂听审判诉讼的老习惯,突出阵地意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一线阵地作用,走出法庭延伸司法服务,把矛盾化解在村民家门口,把服务送到村民心坎上。三是找准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着力点,在基层治理中强化法治地位、法庭作用。牢牢抓住基层综治中心建设平台,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四是坚持将党建工作融入法庭各项工作中,不断发动红色引擎,加强司法服务,做到办案与治理并重。深入分析基层矛盾纠纷深层次的原因、规律和特点,与驻地党委、政府建立“矛盾纠纷化解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引领作用,与辖区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夯实家庭事务、土地纠纷、借款纠纷等“案后回访+督促履行”模式,以党建带队建,以队伍强业务,实现基层法治建设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推进。

C:/Users/lenovo/Desktop/联合白脑包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倪三调解土地纠纷.jpg联合白脑包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倪三调解土地纠纷

干召庙人民法庭联合临河区白脑包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调解纠纷

着力矛盾化解 推进基层法治阵地联建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是“枫桥经验”的根本点。干召庙法庭抓住“枫桥经验”的这一核心,着眼于矛盾化解,着力在建好村民身边的“工作站”上下功夫。

法官有数,民力无限。实践中法庭注意到,从过去等诉上门、坐堂听审,到走出法庭,延伸服务,仅靠法庭有限的人手是不可能的,但依靠群众的力量,把矛盾化解在村民家门口就不是难事了。建好矛盾化解平台,依靠村民身边的调解室就成了创新工作的不二选择。一是发挥党员带头作用,选好调解平台负责人。充分发挥基层民间调解组织贴近群众、熟悉民情的优势,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周边、化解在基层、消弭于萌芽。选用村民信得过的人,第一时间能顶上去的人。根据辖区实际,法庭在南北两片先后建成倪三调解室、张三明党代表调解室两个平台。南片的民主村党支部书记张三明,是党的二十大代表、自治区劳动模范,法庭选聘其担任人民调解员,并在民主村建立“党代表调解室”。北片的倪广臻,是学校的退休教师、老党员,懂法律、人品好,区委书记亲自在白脑包镇为其挂牌成立“倪三调解室”。两个工作室主要承办离婚纠纷、相邻权纠纷、农村各类土地纠纷及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的调解,作为矛盾化解的支撑,收到了调一案、息一诉、抚一心、护一方的效果。二是借助巴彦淖尔市律师协会联动平台,每年吸纳实习律师轮值实习,以法律法规的应用阐释为重点,将法庭的解纷功能分层融入民间力量和法律专业力量之中,并定期针对高发、多发性纠纷及典型案例举办法律适用、社情民意等方面的座谈交流学习,发挥优势互补、凝聚最大合力,推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贴近群众受益群众。三是建立“枫桥人民法庭”典型案例库。法庭精心筛选、分类归档,将调解效果好、影响力大的案件归纳整理陈列,用典型案例教育更多群众。两年来,以调解室为支撑的基层矛盾化解平台建设取得了喜人成就,走出了基层治理的新路径。辖区诉前化解各类纠纷257件,调解成功率达80%以上,平均调解时长7天,广受当地人民群众赞誉,调解室发挥了“影子法庭”的作用,实际上是基层法庭的工作站,实现基层治理矛盾化解和法治建设有支撑。

联动党的二十大代表张三明携手调解育苗纠纷

干召庙人民法庭联动张三明携手调解育苗纠纷

联动人民调解员倪三携手调解家庭纠纷

干召庙人民法庭联动人民调解员倪三携手解决家庭纠纷

借力村民自治 推进基层法治队伍联动

在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中,干召庙法庭依托基层自治五人小组的创新开展工作,推进基层法治队伍联动取得了重要突破。“五人小组”是由干召庙民主村党支部首创的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模式。其具体内容是由村民民主推选,组成村务管理五人自治小组,形成“五张嘴参与议事、十只眼全程监督、五支笔把关复审”的村民自治工作法。五人小组是在党支部领导下,一般由党员或党支部成员(至少1-2人),政治素质强,懂政策、有文化,群众威信高、公道正派的村民组成。主要负责村民事务的审议决定,是村民自治的代理人。凡是涉及村里的大事小事,都由五人小组先提出意见并签字后再报村“两委”班子通过执行。“五人小组”平日里与村民打成一片,深受信赖。2015年“五人小组”工作法入选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指导出版的《如何当好村党组织书记》一书。后临河区全区推广,在每个村及村民小组均成立“五人小组”,打通了乡村治理的末梢神经。

法庭借力村民自治,在辖区33个行政村、290个村组依托“五人小组”开展工作。一是村民发生纠纷后,先由五人小组调解,调解不成出具书面意见,再由村调委会调解。村调委会调解不成出具书面意见后再到法庭诉讼。矛盾纠纷调解中法庭全程参与指导,从而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二是法庭定期对辖区人民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帮助基层调解组织提升法律素养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注重培育、宣传优秀调解员和调解组织,打造金牌调解员、调解团队和调解工作室。三是建立并优化调解工作激励机制,从而提高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利用这种民间力量来处理矛盾纠纷,达到情理法相结合的效果,基本上保证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

联合综治中心及五人小组调解土地纠纷

干召庙人民法庭联合综治中心及五人小组调解土地纠纷

聚力三联机制 推进基层治理“三治”协调

干召庙法庭在辖区紧扣基层治理需求,聚力推进“工作联通、阵地联建、队伍联动”的工作体系,推进基层治理实现自治、德治、法治“三治”协调发展,力保基层社会和谐,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法庭作为“三联”工作体系的动力支撑,充分优化人员配置,全力保障联动活力。一是针对借款合同纠纷、侵权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占全部受理案件的三分之二的实际情况,为高效化解高频类纠纷,法庭确定两名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分别包联上述四类案件,在立案前进行专业化调解,针对性更强,处理效果更佳。二是选任自治区人大代表和退休村干部担任驻庭调解员,形成“一法官、一人大代表、一助理、一书记员、一驻庭调解员”的工作模式,对到法庭诉讼的案件先行调解,并提供咨询、判后答疑、督促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等司法服务。同时将人民群众的宝贵意见作为提升司法服务的重要依据,在立案大厅内设置《满意度调查问卷》,还将各类案件高频争议点制成《要素式提问表格》,并在诉前调解平台让当事人第一时间填写,案件基本事实及双方争议焦点一目了然,当事人思路清晰、争吵减少,能够心平气和地思考问题,大大提高了调解效率、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秉持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向少诉、无讼转变的理念,法庭在辖区内创建旭光村和民丰村2个“无讼示范村”,倾力将矛盾纠纷发现在源头、预防在源头、化解在源头。四是组建由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包村法官等多方主体组成的“无讼工作团队”,深入包联村组,推动矛盾纠纷就地化解,打造更多“无讼村居”。

两年来,干召庙人民法庭统筹各方资源力量,通过积极参与矛盾化解、普法宣传、法官工作站定期值班等形式,接待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法律宣传35次,现场调解纠纷82件,诉前调解纠纷393件,连续三年无发回重审及改判案件,每年结案率均达98%以上,法庭受理诉讼案件数量从2021年的381件下降至2024年的57件,同比下降达85.04%,2023年被评为“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辖区基层治理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大调解格局,调解成功率达到97.7%。共挽回濒临破裂家庭451个,救助困难家庭16个,督促履行土地187亩、案款463万元,无“民转刑”案件,无长期未结案。助力辖区企业健康发展,发出司法建议3份,用心用情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持续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注入强劲动力。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干召庙人民法庭创建的“三联促三治”工作机制赢得了辖区群众的信赖、认可和广泛赞誉,实现基层治理和法治建设有创新,与时俱进有成效。

(作者:武晋德 徐哲)

[责任编辑: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