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越西方局限探索中国理论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财政学界是如何超越西方财政学理论局限的?
李俊生:中国财政学界一个特别值得发扬光大的优良传统就是立足国情,兼收并蓄,探索中国特色的财政科学理论。以当代中国的财政学理论发展历史为例,1949年以来,中国老一代的财政学者借鉴苏联的财政理论,构建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国家分配论”财政理论。改革开放初期,在以“国家分配论”作为主流财政理论的同时,基于进一步提升与完善中国特色财政理论的目的,还形成了“社会共同需要”财政理论、“剩余产品论”等财政理论和财政学派。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基于我国开始进入市场经济发展阶段这个现实,我国开始引入现在被称为“公共财政学”的西方财政理论,开启了以市场经济为时代背景的“市场财政学”的理论发展时期。其间,我国财政学者并没有停止对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的探索。例如,关于财政职能转换以及财政职能在中国的存在形式的讨论、关于“双元财政”等财政模式的讨论等,无不凝结着我国财政学者力图基于中国实践、探索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的心血与汗水。
多年来,相关研究团队一直秉承我国财政学界的优良传统,在注重研究中国财政实践和中国本土财政理论的同时,批判性地研究西方财政学理论,在重新审视各国财政理论的同时,还特别研究了构成西方财政理论源泉的两个重要流派,即盎格鲁-撒克逊学派和欧洲大陆学派。盎格鲁-撒克逊学派既是目前西方主流财政学理论的主要源泉,也是我们批判反思的主要对象。在对国内本土财政理论的研究与梳理方面,除了研究与借鉴包括“国家分配论”和其他财政理论观点与学派以外,还特别研究了“社会共同需要”财政理论。我们认为,“社会共同需要”财政理论的时代特征最为鲜明,因为这个理论不仅从财政本质出发对财政一般现象进行了很好的诠释,而且对当代西方财政理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构建中国特色财政理论具有特别的借鉴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报》:中国财政学界是否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
李俊生:通过反思西方财政理论,并系统总结、梳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重大财政改革实践,同时借鉴诸如政治学、社会学、法学、管理学等其他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我们最终摒弃了西方基于市场失灵理论所构建的财政学分析范式,初步建立起以“社会共同需要”为理论源泉、以“公共选择”为方法论基础、以公共价值为政府财政活动诉求,这一市场表现形式的理论分析与研究范式的新市场财政学。
相较于西方主流财政学,我们试图重新定位市场、政府、私人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起市场“平台观”和参与型“政府观”,认为以政府为代表的公共部门和以私人为代表的私人部门,都是在市场这个大平台上各自追求自身组织目标,并从中归纳出广义市场交易环境下的多种不同交互关系,进而建立了基于市场环境的新的财政学核心概念体系,由此形成了新市场财政学强有力的解释力和预测力。
坚持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核心
《中国社会科学报》:请您谈谈以新市场财政学为代表的中国特色财政学理论,如何处理其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关系。
李俊生:如何继承与发展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一直是考验中国财政理论发展的前提性问题。我认为,以“社会共同需要”作为财政学体系中的核心概念,实质是搭建了一座连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与现代财政理论的桥梁。
以“社会共同需要”作为中国特色财政理论的核心概念,一方面,解决了对财政本源的解释力问题。另一方面,也正是对社会共同需要的满足,才构成了财政活动的基本目标,进而解决了财政活动的归宿问题——财政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共同需要。因此,社会共同需要作为财政学的核心概念,贯穿了整个财政理论体系的中枢环节。
马克思认为,社会共同需要可以具体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作为共同生产条件的“社会共同需要”,主要由公共工程满足,涉及铁路、建筑物等基础设施的供给。第二类是作为共同消费条件的“社会共同需要”,这类需要与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密切相关,主要包括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等多个层面。第三类是作为服务于共同生产条件、共同消费条件的“社会共同需要”,主要涉及国家承担的社会共同事务,集中体现在政府执行的社会公共职能中,主要包括“劳动管理、国家事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
此外,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阐述了社会总产品分配理论。其中暗含的一个重要思想就是,在社会总产品的分配体系中,必须有一部分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马克思指出,在未来社会里,社会总产品在进入个人消费之前要进行如下扣除:“第一,用来补偿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部分;第二,用来扩大生产的追加部分;第三,用来应付不幸事故、自然灾害等的后备基金或保险基金。”以上三项扣除“在经济上是必要的,至于扣除多少,应当根据现有的物资和力量来确定,部分地应当根据概率计算来确定,但是这些扣除根据公平原则无论如何是无法计算的”。社会总产品中的其他部分在进入个人消费之前,还得进行扣除:“第一,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马克思指出,“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会极为显著地缩减,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减少。第二,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部分,如学校、保健设施等。同现代社会比起来,这一部分一开始就会显著地增加,并随着新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增长。第三,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按照现代财政学的基本原理,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和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一般管理费用”、“学校、保健设施”以及“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等等设立的基金”,实际上都是用来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总产品。这些用于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扣除,在满足社会成员共同需要的同时,不仅保障了社会生产中再生产的正常运行,还维系了一个社会的存在与发展。
由此可见,马克思关于“社会共同需要”的论断,在财政理论框架建设及其对现实世界的解释力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我们在构建中国特色的财政学理论时,要坚持以“社会共同需要”为核心概念,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进行继承与发展。
新市场财政学的两个基础性概念
《中国社会科学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是财政学理论的基本问题。新市场财政学如何处理这一重大关系?
李俊生:首先,新市场财政学认为,市场是一个平台,公私部门皆在其中活动,创造价值。这样的市场“平台观”符合我国以及其他国家市场经济的客观实际。政府及其所代表的公共部门在市场平台上与企业、自然人等行为主体,都遵循相同市场规则,按照市场通行方式实现各自目标。我国目前正在兴起以政府与民间资本合作为特征的PPP模式,实际上也是一种政府与私人部门在市场这个平台上,为了实现各自的目标进行合作,以期实现共赢的模式。
其次,我们还提出了与市场“平台观”相对应的、具有逻辑上承上启下功能的另一个基础性核心概念——参与型“政府观”。这一概念将政府视为市场平台的有机组成部分。这样就可以很好地解释当前国家推行的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等财政实践活动。在处理政府在市场中的定位问题上,新市场财政学的参与型“政府观”与市场“平台观”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新市场财政学体系中的两个基础性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