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推荐
首页 > 经济观察 > 正文

市场失灵的产权性质

只有转让频率较高或者界定收入权利代价较高的公用品,市场价格机制才可能效率较低,这就是市场失灵的产权性质。

市场是市场价格机制的简称,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一般情况下市场能够高效地配置资源,只有在垄断、公用品、外部性、信息不对称等情况下,才会引起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等其他机制配置资源。

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市场配置失灵的领域不见得政府配置不会失灵,关键是哪种机制配置资源效率较高。因此,只有比较相关利益与代价,才能确定市场与政府等配置资源的效率。我们以公用品的产权界定代价大小为标准,作为判断市场与非市场机制配置资源效率的标准。

私用品比如一个苹果,我吃你就不能再吃,使用上具有竞争性与排他性。相比私用品,公用品具备使用上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比如网上一段视频,你观看的同时,我可以同时观看,我们互不妨碍,视频节目一旦开发出来,多一个人观看并不需要额外的投入,边际成本为零。

私用品具有使用上的排他性,使得生产提供者收费比较容易。但公用品由于没有排他性,生产提供者收费可能比较困难。比如国防,如果以自愿出钱的方式,人们会找出种种理由推说不需要,很少会主动为国防付钱,这种情况下,私人或者企业就没有动力提供国防服务。又比如市区里的道路,由于支路与出口众多,建站收费比较困难,私人与企业也没有动力提供交通服务,因此,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的城市街道由政府部门而非私人投资建造。高速公路就不同,因为它支路与出品相对较少,建立收费相对容易,因此,不少高速公路可以由私人或者企业通过市场方式提供。

除了有形的公用品可能难以收费之外,无形的公用品比如法律也可能难以收费。随着现代工商社会的建立,私人之间、企业之间、各类私人与企业之间的合约范围越来越广,越来越频繁。现实世界中,履行合约的方式有三种,一是自己主动履行,二是合约对方监督履行,如果这两种方式均不行,只能通过第三方履行,那就是通过法律制度。

法律制度的建立与维护需要巨大的代价,包括各种条文建立与修订,各级机构人员的设置与安排,各种资料证据的收集,各类仲裁审判的进行等等。花费巨大代价的法制,也是一种难以收费的公用品,很少有人为此付费,私人或者企业没有动力建立。因此,世界各国的法律也往往由政府通过强制纳税建立,而非私人通过市场机制收费建立。

从产权角度看,清楚的产权界定是实行市场价格机制的前提。产权具体包括使用权、收入权与转让权。比如转让权利,如果使用市场价格机制转让的频率太高、太琐碎,那么,市场机制很可能是低效的,这种情况下,往往使用其他非价格机制的方式。比如家庭内部夫妻之间的日常家务并不以市场价格机制方式分工合作,又比如企业中的秘书工作,例如倒茶、擦桌、接客、收报、电话、文字等等,非常复杂琐碎,按时间支付工资接受企业家管理往往比每项工作直接均按市场价格机制支付来得便捷。

从使用权角度看,能够排他性使用的就是私用品,私用品的收入权利容易界定到个人,所以,除非人为限制,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生产提供私用品比较容易。

公用品在使用权利方面难以排他,但收入权利可能容易排他,比如高速公路、个人演唱会、有钱电视、书籍报刊、通信服务等等。这种收入权利容易排他的公用品,界定收入权代价较低,在界定收入权的同时也就界定了使用权。比如高速公路的设站收费,在通车收费的同时,也就确定了哪辆车在使用高速公路。这种公用品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生产提供也是高效的。

只有那种收入权难以界定,收费困难的公用品,由于没有利益激励,私人没有动力通过市场价格机制生产提供,这时,政府等组织才可能相对高效。这种难以收费的公用品比如国防、街道、法律等等。

界定产权的代价并非是一成不变的,技术等因素的变化往往导致界定使用权、收入权、转让权的代价发生变化,因此,随着技术积累与进步,市场价格机制的范围也会随之变化。

清楚的产权界定是市场交换的前提。从转让权角度看,如果转让的频率有限,那么,市场机制往往高效,从收入权角度看,界定收入权利相对容易,那么,市场机制往往高效。只有转让频率较高或者界定收入权利代价较高的公用品,市场价格机制才可能效率较低,这就是市场失灵的产权性质。

(作者系中国经济学人论坛高级研究员)

[责任编辑:焦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