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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村居建设要紧扣“三清”目标

清廉村居建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也是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关键环节。想要有效解决基层“微腐败”问题,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和规范化,必须紧扣“干部清廉、村务清透、民风清淳”目标,持续推动清廉村居建设融入基层治理,让崇廉尚洁在乡村大地蔚然成风。

干部清廉。“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乡村干部是乡村全面振兴的“一线执行者”,直接与村民打交道,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发放、土地流转等政策资源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都离不开乡村干部的廉洁奉公。只有乡村干部保持清廉,才能确保各项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必须高度重视村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开展理论学习、警示教育等形式加强对乡村干部的廉洁教育,使他们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利用廉洁文化阵地,如廉政文化长廊、廉洁主题公园等,营造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潜移默化地影响乡村干部的思想和行为;建立健全对乡村干部的监督机制来规范乡村干部的行为,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不断提升乡村干部的廉洁意识和履职能力。

村务清透。村务涉及村民的切身利益,包括土地流转、资金分配、项目建设等重要事务,其透明度和公正性至关重要。村务不透明往往是基层“微腐败”滋生的温床,通过村务公开,让村民及时了解村里的重大决策、财务收支、项目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将村级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下,能够有效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的发生,确保村务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查。一些地方通过完善村级事务“四议两公开”制度,推广村级事务“阳光公开”监管平台,支持建立“村民微信群”“乡村公众号”等,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打破了村“两委”与群众之间的信息壁垒,让村民积极参与到村庄事务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监督”的良好治理格局,有效防止了基层“微腐败”的发生。

民风清淳。乡村全面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不仅要让农民的口袋鼓起来,更要让农民的精神富起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一些不良风气如铺张浪费、大操大办等在部分地区逐渐抬头,不仅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也破坏了乡村的文明形象。民风清淳不仅是乡村文明的外在表现,更是乡村治理、乡村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撑,是“铸魂”的重要目标之一。要通过理论宣讲、文化活动等形式,让党的创新理论“飞入寻常百姓家”;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通过设立“红黑榜”,对文明行为进行表彰,对不良行为进行曝光,引导村民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要挖掘乡村文化资源,通过举办文化活动、创建农家书屋、开设农耕文化展览馆等方式,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乡村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要通过评选农村道德模范、五好家庭等先进典型,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引导村民树立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的价值观。(宜良县纪委监委 易盛芳)

[责任编辑: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