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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业务监管工作

政策性业务监管工作是国有企业监管工作不可或缺的一环,是国有企业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从国有企业政策性业务违纪违法案件中可看出,站位不明、学习不深、宣传不力、队伍弱化、监管缺位是导致监管工作问题频发的重要原因。如何做好新时代国有企业政策性业务监管工作,是我们需要深入研究思考的重要课题。

不断提升政治站位。政治属性是国有企业的根本属性,讲政治是第一位要求。努力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把握形势、分析问题、谋划工作,深刻认识到政策性业务和市场化业务的明显区别,在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政策性业务的责任担当。一是以实际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向党中央看齐,时刻牢记业为谁兴、言为谁立、功为谁建,善于用政治眼光观察和分析经济社会问题,始终做党的创新理论的忠诚践行者。二是在“两个大局”中提高站位。积极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定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三是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初心使命。在履行政治责任中树标杆、做主力,健全督查问责机制,坚定不移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加强政策性业务学习。真正掌握政策性业务精神、规定和要求,熟悉政策性业务规范、流程和操作,成为相关领域的行家里手,是做好政策性业务监管工作的重要前提。只有加强政策性业务的学习,才能熟练掌握专项知识常识,更加精准地把握国家政策精神及要求。一是深刻认识到政策性业务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监管工作水平,是胜任工作的必然要求。从主观上、内心深处认识到学习政策性业务是本职的事、分内的事,自觉养成学习政策性业务的习惯,做到自觉学懂、主动学懂,使学懂弄通政策性业务成为第一本领。二是深刻理解学习政策性业务的过程,是一个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在“常”上下功夫,建立督学、奖学、评学等长效机制,让学习政策性业务成为工作常态。在“熟”上下功夫,做到对政策业务了如指掌、烂熟于心、娴熟运用。在“精”上下功夫,精准掌握政策性业务、正确实施政策性业务、深入发掘政策性业务。三是把所学知识转化为做好监管工作的素质和能力。学以致用是学习的根源与出发点。强化使命责任担当,在专业领域狠下功夫,用政策性业务能力提升促进工作落实,这样在实际监管工作中才能对真正存在的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才能不被监管对象蒙蔽,做到专业化监管。

大力开展政策性业务宣传工作。事前精准制定“宣传按需开展,受众高效覆盖”方案,深入开展政策性业务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认识到政策性业务的特殊性和专业性,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一是组建业务宣传团队,有条不紊开展政策性业务宣传培训,专题研究政策性业务落实要点及政策逻辑,结合本公司本部门实际,细分各项政策的宣传细节,确保宣传落实落细。二是做好宣传预案保障宣传流程顺畅。为帮助大家迅速准确地判断哪些政策性业务与己有关,按照行业规模、主营业务,为不同需求部门、主体量身定制政策性业务“大礼包”,开展精准推送。三是紧跟宣传需求做到精准宣传。针对政策性业务的密集出台,紧跟宣传工作需求,针对关注度高、诉求集中的业务,坚持“一政策一方案”,制定宣传培训课程,制发宣传折页、设计图解等宣传产品,确保政策性业务精准宣传。

着力建设政策性业务监管队伍。按照“人岗相适、人事相宜、能上能下”选人用人标尺,优化组织架构,加大交流力度,全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监管工作队伍,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一是健全用人机制。着眼当前和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坚持以培育为基础,以选好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为保障,积极构建选、育、用、管的培养选拔工作机制,公开、公平、公正选拔任用政策性业务监管队伍,让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二是构建培育机制。加快后备人才培养,开展多层次人才选拔,通过竞争性演讲、监管工作业绩展示,将业绩突出、综合素质较高的优秀监管人才选拔出来。分层面制定培养计划,通过将年轻干部放到基层实践锻炼、将基层业务骨干选拔到总部跟班学习的“双通道”培养,形成了管理+实践的良性循环,为干部队伍专业化、年轻化做好储备,保障后备干部队伍的活力。三是建立能上能下机制。修订监管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制定监管人员鼓励激励实施办法、监管人员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及监管人员能上能下实施办法,树牢用人导向,打破常规,畅通渠道,加大监管人员考核考评,明确监管人员培养成长通道。

扎实履行监管工作职责。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一定要聚焦中心任务,不断提高国有企业政策性业务监管工作的规范性、权威性。不断强化监管工作职能监督,努力推动各部门抓好各自领域的监督,高质量开展好政策性业务监督检查工作,确保每次检查取得实效,不流于形式、不浮于表面,注重吸收好的经验做法,构建长效机制。比如在政策性粮食监管领域,通过每年一次的全国大检查行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一是进一步前移监管关口。紧扣政策性业务的重点人和重点事,聚焦重点岗位、重要环节,在事前、事中、事后全程都要发力,跟进监督、嵌入监管,善于从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事项中探查问题、从经营管理呈现的异常中深挖隐情,对相关问题早发现早纠治。二是贯通协同形成监管合力。用好各种监督手段,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职能部门监督的贯通协同,在协调联动、信息共享、推动整改方面实现“最大公约数”。三是着力做好监管的“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监管、办案成果,对企业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流程权限、监督制约等要素进行全方位检视,堵塞制度漏洞,完善内部监管工作机制和流程,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构建国有企业政策性业务的长效监管机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行动,对监管成果及时总结,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使监管成果真正落细落地。

[责任编辑:潘旺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