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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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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乡村振兴重点实验室教授 罗明忠;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邱海兰

中国已经进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而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本身就蕴涵在共同富裕的内涵之中。树立城乡一体化理念,更加积极有为高效推进城乡融合,是实现全体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坚持共同富裕的长期发展目标

以共同富裕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共同富裕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协调统一,要实现共同富裕目标既要发展生产力,也要发挥生产关系的积极作用。在遵循经济发展规律的前提下,不断释放市场活力、要素活力和主体活力,发展生产力,夯实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同时,要从实际出发,有步骤、有计划的优化生产关系结构,充分发挥生产关系的积极作用,与生产力相互协作、步调一致,最终带领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新发展阶段,我国生产力和生产条件都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历史性地消除绝对贫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具备迈向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和体制机制支撑,而城乡融合发展正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必要环节。

当然,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始终坚持目标与过程的统一。推进城乡融合,既要胸怀远大抱负,以共同富裕作为前进方向,树立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远大理想。同时,也要不断丰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手段和方式,构建多维度、多层次、多样化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将城乡融合发展作为社会主义建设的新事业,时刻将共同富裕目标融入到城乡协调发展全过程。

增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动力

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经济发展提供的不竭动力。共同富裕实现的前提和基础是生产力的持续提高,即首先要将“蛋糕”做大,这意味着城乡融合发展,必须借助制度改革和创新手段,将生产力大幅度提升,强化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物质保障和现实条件。

长期的发展经验表明,制度改革是城乡发展的关键,是社会进步的不竭动力。制度改革能够为城乡融合发展带来新的活力,是城乡融合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其中,要素流动制度改革的目的在于畅通城乡要素自由有序流动,使得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等要素能够实现在城乡之间有序有效流动,构建良好的要素流动制度环境。产业制度改革和完善,有利于推动适合乡村发展的优势产业从城市向乡村扩散,缩小城乡产业发展差距,构建城乡产业融合机制,不断提升乡村产业的现代化、规范化水平,开创乡村产业发展新局面。

完善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机制

完善体制机制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核心要求。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这意味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不仅要求提高生产力水平、消除贫穷,同时也要将“蛋糕”分配得合理,使人人都能够平等获得经济社会发展所创造的成果及其带来的机会。在共同富裕目标的引领下,需要借助体制机制的完善,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生产关系,确保城乡融合发展过程中的机会平等和成果共享不偏离共同富裕的核心内涵和要求。

首先,要注重生产关系的调整优化。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共同富裕的重要判断标准。科学合理的体制机制应当既能充分激发不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同时也能保障其合理合法的发展机会和权利,给予每位劳动者平等的发展可能性。由此,必须避免私有体制机制下经济发展的机会和成果被少数人所占有,避免大部分劳动者被排除在发展权益之外。尤其要注意避免具有垄断性质的私有机制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包括对劳动者生产和发展机会、成果的剥夺,以及对广大消费者权益的侵害等。

其次,要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公平性和共享性,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此,需从社会保障的公平性和共享性入手,逐步消除城乡居民社会福利差距,确保农村居民平等获得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以及教育、就业等发展机会,构建共治共享的社会保障体制机制,建立机会均等的城乡发展格局。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