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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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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乡村振兴重点实验室教授 罗明忠;江西农业大学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邱海兰

城乡融合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重要举措,城乡融合发展的目标本身就蕴涵在共同富裕的内涵之中。我们要树立城乡一体化理念,更加积极有为高效推进城乡融合。

建立城乡要素有序流动机制,推进城乡制度融合

城乡要素自由有序流动机制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的制度保障。首先,要畅通“乡—城”和“城—乡”劳动力流动通道。既要让农村转移人口在城镇能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融入城镇,加快市民化进程,在城镇实现自己和家人的人生理想和事业目标;又要让有志于到乡村拓展事业或颐养天年的城市人口能够通过合适的渠道,采取适宜的方式来到乡村,保障其享有和城市居民相当的社会保障,鼓励自愿投身乡村振兴事业的城市人才向农业农村转移,优化人才资源配置。

其次,要鼓励城市资本向乡村优势特色产业转移。重点是大力发展乡村富民产业,培育资本对接有效载体。要科学谋划城乡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传统产业,发展农村特色产业,构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推进城乡产业融合,提高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和比较收益率,实现城乡产业协调发展,进而为资本“城—乡”流动奠定产业基础。

构建城乡一体化布局,推进城乡空间融合

畅通城乡资源优化配置,应遵循公平共享原则,确保城乡生态、产业等资源的协调匹配,构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城乡空间一体化体系,最大化提升城乡资源配置效率。

首先,要树立城乡空间一体化理念。推进城乡融合,应当秉持城乡相通、城乡相等、城乡相融的城乡空间一体化理念,确保城乡空间既独立又相连、能够有机融合。

其次,要建立城乡空间资源的再生产体系。既要允许城市存在适度的农业用地,确保城市自身能维持基本的生态功能,为城市居民提供自然环境屏障,将乡村生态的理念融入城市空间规划中;又要有利于农村充分发挥其特有的资源禀赋优势和地理区位优势,利用好土地、自然环境等资源吸引城市环保产业集聚,推出创意农业和休闲农业等新型产业形态,融入城市产业发展的空间设计理念,强化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在空间布局上的互通性。

最后,要强化产业融合在城乡空间融合中的地位。一方面,在农村土地、林业、空气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借助城市工业化的组织方式,规范农业生产经营,大力发展农业数字化,将电商融入到农业新业态中,如电商与休闲农业的衔接、电商与生态旅游的互促共进,形成农产品产业联合体,拓展城乡产业发展空间。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城市、乡村间资源的匹配互换,形成城乡资源配置统一化市场,发挥城市产业集聚的规模效应、扩散效应,带动农村产业发展,打造再生化、合理化城乡空间,为共同富裕目标实现铸就产业融合的基石。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推进城乡服务融合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再分配的重要体现,也是提升共同富裕水平的关键环节。因此,不仅要增加农村居民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还要增强农村居民的公共服务保障力度,特别是农村困难群体的服务保障。

首先,要加大公共财政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坚持将农村公共服务作为重点内容列入财政支出,加大公共资源的再分配力度,逐步调整和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扩大公共服务覆盖范围,特别是应尽可能将农村困难群体纳入公共服务保障范围,保证农村公共服务数量和质量能够稳步提升,为农村社会保障提供坚实的、稳定的财政支持。同时,要注重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既要让更多农村居民享有与城市居民相当的公共服务水平,也要使得这类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体系具有可持续性,为城乡融合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实现保驾护航。

其次,要丰富农村公共服务保障内容。重点关注医疗、养老、教育、就业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既要构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普惠共享机制,借助体制机制创新,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也要通过加快农村教育发展,为农村居民获取平等的发展机会搭建桥梁,从根本上畅通城乡协调发展渠道。

最后,要扩大公共服务实施主体。在明确政府服务主体地位和管理职责的同时,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主体参与其中。以政府政策为引领,将更多有志于服务乡村、建设乡村、振兴乡村的社会个体和组织纳入农村公共服务建设体系中,扩大农村公共服务的实施范围,增强基本公共服务的普及性和普惠性。同时,依托社会个体和组织培育农村公共服务的多元供给体制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为农村居民提供全面、优质、可靠的公共服务,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