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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富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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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部教授、湖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 陈荣卓

在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城乡关系政策经历了从“统筹城乡发展”到“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的三次转变。城乡融合发展是我们党站在新历史方位背景下,提出的新型城乡关系发展格局,意味着乡与城二者互为补充、并行发展,兼具共同生产、生活等多重功能。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则强调城乡等值理念下探索“共存、共建、共赢”新机制,从而带动城市与乡村两个空间共同发展,形成城乡协调互动、优势互补的局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新征程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和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由此,新时代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需要从战略高度把握和处理工农城乡关系,以更广阔的视野协同整体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共存理念,确立城乡关系新方位

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旨在重新思考新型城乡关系,发掘二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关联,实现更高质量的全面融合。因此,必须坚持“城和乡是互促互进、共生共存”的理念,审视城乡问题的时代延续与变革互动,加快走向“一体化”发展进程。一方面,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中央财政资金持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全国范围内资源配置以及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进一步向农业农村下沉,为农村经济现代化发展开拓新的实现路径;另一方面,确保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同时,鼓励城市找到发展的真正核心动力,实现城乡产业、资金、技术及人力资源等的新型融合,加快缩小城乡发展差距。

秉持共建逻辑,推动城乡关系新调整

城市和乡村并不是独立存在的两个空间,二者地域相邻、利益相关、文化相连,共处一个生态系统,互为依存又相互贯通,因此,要秉持城乡共生共存、功能互补和空间共享的发展理念。一方面,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坚决补齐“三农”短板,通过充分发挥乡村振兴支农投入、构建多业态乡村产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等多重推动力的作用,激活乡土社会发展内生动力。另一方面,通过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搭建城乡对接、深度融合、双向赋能、共建共赢的平台,用工业化引领农业现代化,以新型城镇化促进乡村振兴,以此不断推动“人、业、地”城乡联动,协同建设城乡生产空间、生活空间与生态空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取得实效、行稳致远。

探索共赢路径,深化城乡关系新融合

只有城乡形态实现差异化的互利共存、城乡产业链实现互接升级、城乡资源实现互换流动、城乡基础设施实现互通对接、城乡居民实现互动共治,才能构建共赢共享的城乡融合新格局。从要素保障看,加快构建城乡一体的新型基础设施,推动城乡教育、医疗、文化、社保资源均衡配置,特别要在完善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着力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从而让亿万农民群众共享城乡融合发展的成果;从产业结构看,城市具有先发优势和辐射作用,农村作为生态产品主要供给者,则依托于“农业+产业”“农业+经营”“农业+推广”等现代化生产模式,应优化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重点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构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找到适应农村规律的发展架构;从空间范围来看,县域是推进城乡融合的最佳空间地理单元,应发挥县城连接城市、带动乡村的作用,促进县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覆盖,推动城乡齐头并进,实现互动基础上的城乡融合。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