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明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重点,以领导干部为主,着眼解决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精准科学、规范有效,力求做到界定清晰,要求明确,便于执行;注重制度衔接,与有关法律法规相协调……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这是第一部专门就组织处理作出全面规定的党内法规,将制定组织处理制度纳入了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从严监督、从严管理。组织处理是教育干部、管理干部的必备手段,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措施。要坚持真管真严,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持续加强组织处理工作。要坚持敢管敢严,将政治监督放在首位,聚焦突出问题,体现鲜明导向,涵盖干部政治表现、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遵守组织制度、道德品行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要坚持长管长严,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组织处理工作放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大局中把握,坚决调整处理违规违纪违法、失职失责失范的干部。
坚持实事求是、精准科学。做到查核问题准确全面,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组织处理职责, 不断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和水平,确保调查核实详尽。做到界定责任客观公正,根据认定结果、有关建议,以及领导干部一贯表现、认错悔错改错等情况,综合考虑主客观因素,确保责任界定准确。做到处理方式轻重得当,严格按照组织处理程序,确保事实认定清楚,能让干部信服、认可,使对干部的处理经得起检验,确保处理有理有据。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反省和改正同步,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督促认真反省、积极改正,影响期满、表现好且符合有关条件的,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等有关规定予以使用。严管和厚爱结合,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推动干部管理监督由“宽松软”走向“严实硬”,对符合“三个区分开来”要求的失误过失,可以不予或者免予组织处理,提振干部精气神。激励和约束并重,推动广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攻坚克难敢担当、清正廉洁知敬惧,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不懈奋斗。
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党的规矩,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遵照执行,不能搞特殊、有例外。各级党组织要敢抓敢管,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组织处理作为立规矩、讲规矩重要抓手,是一项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的制度,宣示了我们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注重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以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的思路举措,打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组合拳,扎实有效推进新时代干部管理监督工作。(作者: 李永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