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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鹏:从疫情防控和应急管理视角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

二、完善国家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国家整体危机管理能力 

应对以新冠肺炎为代表的全球流行病疫情,必须针对这次疫情应对中暴露出来的短板和不足,完善国家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突发公共事件应对能力与水平。

“非典”以后,我国不断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传染病防控体系,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等,基本构建了应对自然灾害、社会危机与公共安全事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体系。但是,在这次应对新冠肺炎的实践过程中,从体制到机制等各方面却暴露出了存在的严重问题。

一是对于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依然存在分割管理的体制。即使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之后,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社会危机事件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但公共卫生应急事件依然由卫生部门管理。一方面,应急管理部门作为危机事件的主管部门没有卫生应急管理的各方面权力与责任,另一方面,卫生部门承担着对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的沉重管理责任,难以有效承担起卫生应急管理责任。自然灾害与社会危机、公共卫生应急管理职责分割管理的体制,使具有丰富应急管理经验的应急部门难以第一时间介入启动应急响应,卫生部门沉重的日常医疗管理工作也导致了其对公共卫生危机事件的麻木和反应迟缓。

二是现有应急管理机制存在启动困境。我国现有突发事件应对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将应急决策方面的权力授予了应急指挥部,但是,如果出现了应予响应的公共卫生事件,若属地政府不及时认定此事件为应急事件,则无法成立应急指挥部,无法启动响应,也就无法启动信息报送、预警、处置等一系列危机管理行为,而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疫情扩散而无能为力。由于长期存在的官僚主义和过度僵化的官方程序,属地政府有隐瞒疫情和危机事件的强烈动机,尤其是重大传染病疫情,在初起时具有难以定性、难以判断等特征,更易被官僚程序淹没在内部控制、请示汇报的复杂流程中,导致丧失疫情防控先机。

我们要认真思考一下属地管理原则在疫情防控中的必要性问题。无疑,突发公共事件需要事发地政府首先响应,但是,重大传染病疫情的产生与扩散具有跨域性与复杂性的特点,显然不能简单依行政区域与行政级别确定响应级别,尤其是在大城市与特大城市,区与区之间的传染病疫情扩散,往往难以认定就是某个区级政府的责任。当人们还在区与区之间就谁的管辖权争论不休时,疫情已经加速传播了。

三是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存在明显的信息发布迟缓、决策欠周到、处置不力等突出问题,没有抓住疫情发生后的黄金响应时机,致使疫情扩散。针对当前疫情应急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我们要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的大部门体制改革,重塑重大流行病疫情防控机制,同时,要抓住信息发布、应急决策、应急处置三个关键环节,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应急管理流程,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应急决策科学民主、应急处置高效有力。

(一)进一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的大部门体制改革

在2018年党政机构改革的基础上,深入拓展应急管理领域的综合管理,将卫生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整建制并入应急管理部门,由应急管理部门统一履行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社会危机和重大疫情防控职责。应急管理部门下设分别负责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社会危机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的四个机构,其中,自然灾害、生产安全、社会危机管理机构以“内局”方式设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机构以“外局”方式设立,作为独立管理局存在,拥有更大的管理和处置权限。

(二)重塑重大流行病疫情防控机制

为防止地方政府行政官僚流程干扰,重大流行病疫情防控机构应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机制。应急管理部门下设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重大流行病信息报送、预警系统由垂直管理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负责。而且,将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方面的全部责任授权给属地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由属地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负责属地响应、第一响应,从而做到既让“听得到枪声的人打第一枪”,又使“听得到枪声的人能够及时打出第一枪”。将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整体划归应急管理部门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管理,同样实行垂直管理体制。为更好发现和救治传染病人,同时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各行政区域应单独设立几家独立的传染病医院,作为公益性独立法人运作,专门负责各种传染病和流行病的防治;其他医疗机构应取消传染病门诊,实现传染病的专业救治。这样,方能建立从传染病医院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再到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局的全链条垂直管理体系,使得职责统一、问责明确、运行高效。在重塑重大流行病疫情防控机制的同时,要深刻改革公共卫生领域的决策与执行体制,应急管理部门承担决策者的角色,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机构承担执行局的角色,专责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的执行事务,以绩效合同的方式进行运作。

(三)采取切实措施完善应急管理流程

在这次新冠肺炎疫情应对中,我们可以明确感受到应急管理流程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特别是在信息发布、应急决策、应急处置三个关键环节。在信息发布领域,存在着国家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属地政府之间的职责交叉问题;在应急决策领域,存在着应急指挥部、卫生健康部门、卫生应急决策咨询委员会之间的职责不清现象;在应急处置方面,协同响应不足,尤其是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之间的沟通衔接存在不通不畅的现象。针对这些突出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应急管理流程。

一是坚决完善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公开地发布信息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机制。只有准确和快速地传播信息,才能达到第一时间预防的目的。重大传染病防控的重心是第一时间做到信息快速传播。历史和全球传染病控制的经验和教训都证明:信息公开与信息自由是控制疫情传播效率的根本原则。人为阻断疫情信息流通是最大的犯罪。因而,要坚持信息公开原则,有多少确切信息就公开多少信息,建立开放式和公开化的社会信息沟通交流平台;要坚持情报交换原则,政府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要保持良好的信息沟通和政策沟通;要坚持信息责任原则,政府要确保应对公共卫生危机的透明公开,媒体要尽到社会责任,客观准确报报道,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及社会医疗慈善团体要做好专家教育和向民众普及知识的工作。要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明确信息发布的属地管理责任,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中第一时间公开发布信息的主体责任。

二是坚决完善科学民主的应急决策机制。规范应急指挥部、卫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四个应急决策参与机构的决策责任,明确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预防控制对策、卫生应急管理机构提出决策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讨论优化决策预案、应急指挥部最终决断的应急决策机制。

三是坚决完善防治结合、综专一体的应急处置机制。要健全综合应急管理部门与卫生行政专业应急部门紧密配合的机制,健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防治结合的疾病预防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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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