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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乡村振兴中的“样板化”现象

核心提示: 乡村振兴,是现代化所需,是老百姓所盼,也是一个复杂的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过程,需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双向互动、一体提升。乡村振兴绝非在短期内“一蹴而就”,一些地方出现的乡村振兴“样板化”现象需引起重视,谨防公共资源浪费,避免激化城乡基层治理矛盾。

【摘要】乡村振兴,是现代化所需,是老百姓所盼,也是一个复杂的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过程,需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双向互动、一体提升。乡村振兴绝非在短期内“一蹴而就”,一些地方出现的乡村振兴“样板化”现象需引起重视,谨防公共资源浪费,避免激化城乡基层治理矛盾。

乡村振兴“样板化”让城乡融合之路“跑偏”

城镇化是一个现代化进程中的发展过程,需要城市产业发展吸纳农民就业,城市社会保障福利待遇保证农民更好融入城市,这样才能逐渐解决好“人的城市化”问题,从而实现土地集约高效产出,提高生产效率,拉动经济增长。乡村振兴战略引领城镇化,需要城乡之间人员、资金和资源双向自由流动,即城乡一体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时提升。从人员流动来说,也应是“该城镇化的城镇化,想留农村的能够留在农村”。但在实际乡村振兴发展中,个别地方出现了“样板化”现象。

在一些地方调研中我们发现,在各种政绩冲动的刺激下,形式化的乡村振兴悄然而起,产生了一些“样板化”现象,表现为两个“极端”:一是人为城镇化运动中的“农村社区”样板化。二是新农村建设中的“美丽乡村”样板化。先进的样板可以起到示范和带头作用,但追求“样板化”的发展模式,背后却隐藏着扭曲的政绩观和危险的发展隐患,必须得到重视与防范。

“运动式城镇化”,主要表现为大规模、运动式的“赶”农民集中居住,兴建大量“样板化”的农村社区,即把原来五、六个,甚至八、九个村的村民,集中集聚在靠近城镇的农村社区,而把原来农民的房屋拆掉,宅基地复垦整理为耕地,由此节约出大量“建设用地”,并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这一土地交易机制,实现县、乡镇两级“土地财政”的大幅增长。这便是各地基层政府普遍开展的新型城镇化的“样板”,越是经济发达、越是土地需求强烈的地方,“样板化”的城镇化开展得越是猛烈。

乡村振兴中的“美丽乡村”建设,同样是一个现代化发展后的产物,需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联动互动”:先要保证农民真正融入城市,保证其在城市有稳定的就业、收入、住房和社会保障。在此基础上,农村人口大幅减少,农村土地高效流转,提升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支撑留在农村的职业农民安居乐业。最终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这是一个长期的、艰难的、自愿的“双向流动”的历史性过程,城、乡之间人员和资源进一步实现自由流动,达到城、乡之间人口结构、产业结构平衡后,才可以建成所谓的“美丽乡村”。

然而,现在一些基层政府,人为地“样板化”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每个县、每个乡镇,都有几个“示范村”,每年投资几百万到几千万不等,一般靠近城镇边上,或靠近交通要道,用于各级检查和参观学习。但是这些所谓的“美丽乡村”,不是人口自然集聚的结果,由于没有产业支撑,不能留住青壮年,“美丽乡村”中还是空空荡荡,只能看见一些老弱妇幼。这便是“美丽乡村”的“样板化”,愈往中西部乡村走,愈能看到“美丽乡村”的“空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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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