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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防乡村振兴中的“样板化”现象(2)

核心提示: 乡村振兴,是现代化所需,是老百姓所盼,也是一个复杂的城乡融合、一体化发展过程,需要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双向互动、一体提升。乡村振兴绝非在短期内“一蹴而就”,一些地方出现的乡村振兴“样板化”现象需引起重视,谨防公共资源浪费,避免激化城乡基层治理矛盾。

乡村振兴“样板化”发展成本沉重,隐患重重

乡村振兴中的“样板化”看上去好似一幅城乡快速发展的“繁荣景象”,但其愈演愈烈的态势违背客观发展规律,其中无数的“发展成本”是由整个社会承担的,蔓延到乡镇的“高房价”,就是其突出表现。这些人为制造的“问题”则可能是长期而复杂的。

造成巨大的社会资源浪费。一些地方普遍推进的 “农民集中居住”,新建了大量的农村社区,造成大量的原有住房被拆,而其中的大多数是农民最近一二十年内盖的新房,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而农民住进农村社区以后,当地的城镇并没有多少产业支撑,大量青壮年还是需要外出打工,新建的农村社区还面临着“空心化”的问题。同样,由于农民离开了传统的农业种植土地,新建的“美丽乡村”无法支撑农民生活,在面临“空心化”后,还可能被“二次拆除”。

“梯次城市化”进程被打乱。中国紧张的“人地关系”,传统农业无法支撑巨量人口在农村安居乐业,城镇化是一个不可阻挡的大趋势。但由于各种条件的限定,城市化也必然是一个逐渐融入的“梯次城市化”: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地级城市、县级城市和各种城镇,每个人“各得其位”在各级城市一体融入。但现实是,农民工大量涌入大中城市和东部城市,在此能够获得较稳定就业和较高收入,但由于高房价和高户籍门槛,而无法顺利“融入”。但在自己的家乡村镇,被运动式“城镇化”所裹挟, “名义上被城镇化”但却无法实现稳定就业。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出现紊乱现象:“一头堵,一头热”,人们想进入的城市“堵着”,不想进入的城镇“热着”。由此带来城乡一体化发展中的各种制度性问题,以及人们权利和利益互动中的纠结性矛盾。

激化城乡基层治理中的问题和矛盾。快速的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给基层治理带来了急剧的结构性转型,从而引发了很多问题:一是土地征用、拆旧建新中,涉及大量的补偿资格、标准、数量、质量等方面的细节问题,由此产生一些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给基层县、乡政府造成极大的“维稳压力”。二是几亿农民工的“两头管不着”,即在打工的城市,农民工无户无房无保障,无法真正融入;在家乡乡镇,农民工有户有房,却缺少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且长期“飘荡”在城乡之间,村委会不能实行持续有效的管理。“人户分离”“人地分离”“人房分离”,由此造成的“人家分离”,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最大难题。

基层治理现代化步履艰难。面对激进的城镇化建设,基层乡镇政府“权小责大”的体制性困境更加凸显。政府髙压式项目推进,广大居民的参与权和监督权难以实现。而且这种大规模的运动式治理,很难做到依法行政和依规则办事,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也会遭遇困难。

“样板化”的乡村振兴之路走不远

乡村振兴必须要“以人为本”,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同时要科学规划、因地制宜,“样板化”的乡村振兴之路走不远。

城镇化进程需要全国性的“顶层设计”。开放社会的人口流动是一个全域性流动,而人口流动的指挥棒是就业和安居,人口自然流入产业兴旺、收入较高和易于安居的城市,而这不是“人为设计”所能完全“规划”的。应从中央层面部署“人的城市化”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制度安排。同时,深化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有效降低融入各级城市的门槛和成本。

防止基层政府人为炒热城镇化进程。随着扶贫搬迁和自然村落的衰落,各地在基层开展的农民集中居住有其合理性,对于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也大有裨益。但由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异地交易的制度通道,刺激了各地撤村并居、农房集聚的“利益冲动”,推动了愈演愈烈的“土地整治”运动,这在中西部地区表现尤为明显。有可能造成大量的社会资源浪费,中央和省级政府有必要加强对“土地整治”的监督力度,尤其是其中的“利益链”流向和分配,在有序推进就地城镇化中,遏制“要地不要人的城镇化”。除此之外,在建设“美丽乡村”的过程中要增进产业支撑和人才支持,顺应人口流动规律,而不是“样板化”建设。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政治发展与国家治理”项目首席研究员、博导)

【参考文献】

①《样板化、错位化、非农化 警惕乡村振兴走偏轨》,环球网,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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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