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大国新村
首页 > 经济观察 > 政策解读 > 正文

对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助推小微企业融资发展的探讨

摘要:小微企业虽然规模和产值较小,但是由于数量庞大,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中明确指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并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但目前民营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由于各种原因,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融资难、融资贵的“高山”问题。本文分析了小微企自身融资存在的不足和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如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小微企业发展的对策,为我国金融服务小微企业和普惠金融事业发展提供借鉴。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全国工商登记企业逾1000万户,其中99%的企业为小微企业,加上尚未纳入官方统计口径的超过3000万的个体工商户,全国小微企业数约为4000万户。这些最基本的经济单位虽然看似微不足道,但由于数量庞大,它们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价值相当于中国国内生产总值的60%,纳税占国家税收总额50%,创造了80%左右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50%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人员、70%以上新增就业人员、70%以上农村转移劳动力,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目前,小微企业贷款往往具有贷款金额小、客户数量多、抵押物不足等特点,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在我国,由于受传统体制的影响及制约,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显得更为突出。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每年保持10%以上的增速,但每年的需求缺口也以13%左右的速度扩大。小微企业融资主要存在融资缺口大、融资渠道少、融资成本高。据统计,仅全国个体工商户每年显性的融资需求缺口达9000亿元;通过银行贷款获得所需资金仅占11.41%;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一般会较基准利率上浮30%-40%,有的还会收取财务咨询费、管理费等费用,不少依靠民间融资的成本则更高,如小额贷款公司、P2P网贷的贷款年化利率普遍在20%左右。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投入,不仅符合国家政策及社会需求导向,对于优化金融机构业务结构、客户结构、收入结构,适应金融脱媒和利率市场化发展的趋势,也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最近李克强总理强调:中国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坚决消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不合理障碍。

一、小微企业融资方面的自身不足

 (一)经营规模小且生命周期较短。小微企业由于其资本存量水平低,资信程度不高,筹措资金相对困难。近年来我国小微企业面临着成本高、融资难、用工荒、税负重等难题,重复走着“一年发家,二年发财,三年倒闭”之路,能持续做大做强的企业很少。据统计,我国逾9成小微企业主的个人资产在1000万元以下;平均寿命只有2.5年,远低于集团企业平均寿命的7-8年。

 (二)内部治理不规范。小微企业增长方式较为粗放,产业层次不高,创新能力偏弱,股权结构单一、家族化模式、独裁型管理、经营策略和手段上的短期行为较突出。

 (三)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很多小微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经营随意性大,各类规章制度严重缺失;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建账不规范,会计核算违规操作,有的小企业根本不设账,以票代账,或者虽然设账,但账目混乱,给企业的融资带来困难;有的仅进行了简单的财务核算工作,没有对企业进行科学的财务预测,部分对现金管理不严,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忽略对原材料、半成品、固定资产等实物管理,造成资产浪费严重等问题。

(四)整体信用状况欠佳。小微企业群体信用观念不强,缺乏长期发展目标,企业存在逃废银行债务现象较为严重。在财务方面人为操纵利润现象较多,财务信息严重失真,企业经营信息透明度不高,甚至出于自身短期利益的考虑,造假账、出假报表、偷税漏税,使企业信誉受损,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仍居高不下。

(五)行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绝大部分的小微企业分布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在第二产业中,小微企业比较集中在纺织业和食品加工业中。在第三产业中,小微企业集中在批发零售、餐饮业和社会服务行业。由于经营者的综合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等原因,导致一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不合理,产品附加值低,成本相对较高,盈利水平低,企业技术装备落后,整体抗风险能力脆弱。

 (六)抵押担保缺失。绝大多数小微企业由于自身规模较小,存在着固定资产少、流动资产变化快、无形资产难以量化、厂房设备不足以作为贷款抵押物等问题,再加上抵押物价值评估、登记的费用较高,在抵押、担保贷款方面成功概率较小。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因无法落实有效担保而拒贷的比例为23.8%,因无法落实有效抵押而拒贷的比例为32.3%,合计总拒贷率高达56.1%。

二、金融机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银企信息不对称。小微企业的信息基本上是内部化的、不透明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很难通过一般的渠道获得其信息,更难以获得其偿债能力的信息。由于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发展前景等情况难以全面了解,故不敢轻易提供信贷支持。目前国内银行主要贷款对象仍然是大中型企业,其中大企业贷款的覆盖率为百分之百,中型企业的覆盖率为90%,而小企业只有20%。小微企业贷款成为各级银行不想做、不敢做、不会做的边缘化业务。“重大轻小”、“抓大放小”、“喜大厌小”的情况比较突出。

 (二)体制机制不适应。一方面,本应面向小微企业贷款的政策性银行和地方性商业银行,多年来一味追究高增长、快增长,片面求大、求强,竞相支持政府购买、中大型企业,而对本该是自己重点支持的小微企业弃而远之;另一方面,部分大型商业银行虽然设立小微企业专营机构,但大部分基层机构仍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分散经营,为有效平衡经营风险,更加愿意发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风险系数不高的个人消费类贷款品种。小微企业融资面临“双挤出”格局。此外,我国还没有成立针对小微企业服务的专业性银行和各类基金组织,使得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在金融市场上出现缺失。

 (三)产品创新不足。小微企业分布广、行业多,对金融产品服务需求的差异化成度高,银行信贷人员专业水平有限,难以掌握其贷款需求信息,也就缺少适应小微企业客户的信贷产品。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融资业务中推广的贷款种类较少,主要是有足值易变现房产抵押为担保方式的简单的流动资金贷款,部分银行要求小微企业授信提供足值有效的担保条件,不动产抵押仍为最主要的担保方式,担保机构在企业融资中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虽然有效控制风险,但让小微企业在现有条件下获得贷款的业务品种十分缺乏,很难满足小微企业融资的实际需求。

(四)政策支持缺乏针对性。近年来,国家虽然颁布了一些要求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倾斜的信贷政策,对解决小微企业贷款问题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指导性意见多,操作性办法少,尤其是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管理、考核中,没有专门为小企业服务的制度和规范。银行在信贷政策、客户评级、业务流程等方面未建立一套契合小微企业特点的金融政策制度体系。小微贷款在资料准备、评级分类、授信审批、用信和贷后管理等方面,仍然执行与大中型企业相同的条件和要求,流程冗长、环节较多、手续复杂等问题依然突出。

(五)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目前已成立的信用担保机构中,大部分行政色彩浓厚,注册资本到位率低,运转很不规范,同时存在担保基金量小等问题。部分担保机构的担保资金放大倍数低于国家规定的5至10倍,低于日本的约60倍、美国的约50倍。风险补偿机制也较为缺乏,绝大部分的地方政府未建立补偿制度。

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助推小微企业发展的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在1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工作要求,切实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的高山”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破解银行机构自身在支持小微企业中存在的六大问题,切实支持和服务好小微企业发展。

(一)解决政策制度不适应问题。

小微企业经营特点、融资需求与大中型企业迥然不同,在金融服务上必须体现差异化。这些年小微金融发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制度建设滞后,没有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特殊性。现在国外先进同业都在用零售思维做小微业务,我们还在用传统的大中型法人信贷规则做小微,对大、中、小客户执行一个标准、一套流程,许多优质小微客户被拒之门外,导致小微金融业务虽然有目标、有任务,但是难以落地。加快发展小微金融业务,首先要改变小微金融政策制度不配套、不适应的问题。一是加快构建符合小微金融特点的制度体系。充分考虑小微企业的经营特点、发展规律,根据小微客户金融需求“短小频急”的特点,制定出台专门的业务管理办法和政策指引,切实提升政策制度的针对性,使小微金融业务有章可循、有章好循。二是加快优化小微金融业务流程。目前小微贷款定价并不高,业务拓展的最大障碍是流程长、效率低。要把小微金融业务作为全行流程优化的重点,相关部门要全面梳理,该放权的放权、该精简的精简、该优化的优化,建立专业化的简约、管用、高效的小微金融业务运作流程。要建立贷款全流程限时办结制度,按产品类别对办理时限作出硬性规定,形成刚性约束。三是完善小微金融的差异化政策。小微企业具有很强的地域特征,要因地制宜制定适合本区域客户特点的差异化落地措施,提高政策运用效果。

(二)解决业务模式不新问题。

长期以来,做小微金融业务习惯于“人海战术”,业务拓展主要靠客户经理一家一户去挖,效率低、成本高。这种模式不改变,小微金融业务不可能做大做强。借助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手段,实现小微金融线上化、批量化是大势所趋。一是着力创新线上经营模式。更加注重线上业务发展,运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小微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覆盖面。加快搭建全行统一的互联网小微金融平台,形成线上小微金融服务的技术基础。要建立线上业务团队,制定线上业务规划,匹配经营资源,确保线上平台专人维护、线上业务单独管理。要加强市场分析研究,借鉴同业经验,发掘拓展适合线上运作的各类场景,不断加载线上产品服务,做大规模、做出特色。同时要认识到,线上业务是小微金融的重要突破口,但并不是全部。巩固好线下阵地,用线下人员弥补线上营销和风控等方面的不足,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相互融合,形成整体合力。二是加快发展供应链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是服务小微企业的主流模式,需要用力强攻、尽快破局。对接企业的供应链、产业链平台,拓展一批上下游小微企业,变一抓一个为一抓一串。要加快建立小微金融在线供应链融资系统,开发多种供应链融资产品,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三是优化完善线下作业模式。重点围绕“一圈(商圈)、两链(供应链、产业链)、三区(开发区、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加强与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以及各类协会、核心企业、科技公司、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合作,批量收集客户信息,制定整体服务方案,实行批量营销、主动授信、便捷用信。要进一步推广“信贷工厂”模式,提高受理、审查、审批等环节的标准化集约化水平,提高运作效率和服务能力。

(三)解决产品竞争力不强问题。

好的产品是做好小微金融服务的关键。但就目前来说,小微金融产品体系还不够完整、产品篮子还不够丰富,传统产品多,基于账户、交易等大数据的线上产品少,与客户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下一步,要围绕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加快产品创新步伐,抓紧研发推出一批市场需求旺、客户认可度高的小微金融产品。一要做活小微金融产品创新机制。因地制宜,围绕新兴产业、科创小微、政府增信、核心企业供应链等领域,积极开展产品和模式创新。特别是针对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政策性救助基金,大力创新政府增信模式。二要进一步完善小微金融特色产品体系。围绕“小额化、线上化、批量化、工厂化”需求,抓紧研发推出一批线上化拳头产品。三要抓好小微金融产品的营销推广。产品不能永远放在货架上,只有被客户使用才能形成生产力,要做好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和信贷政策的宣传推广,让小微企业真正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

(四)解决组织体系不健全问题。

从国内外经验看,集中化、专业化是小微金融服务的基本方向。要继续加强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确保有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员从事小微金融业务。一是做实专业化条线管理机构。成立相应的小微企业普惠金融部门,明确职责和定位,切实推进小微业务专业化经营。二是深入推进专营机构建设。做好小微金融业务,既要有专业化的管理部门,也要有专业化的经营机构,要因地制宜地打造和推广一批小微企业专业支行和专业网点。三是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小微人才专业队伍是做好小微金融服务的根本,是百年大计,也是我国银行金融机构亟待弥补的短板。各金融机构应明确小微企业专业队伍建设目标,加大人员配置和队伍培训。

(五)解决内生动力不足问题。

做好小微金融服务,必须通过一系列政策保障和机制安排,充分调动各方的积极性。“不愿做”、“不敢做”小微的现象比较严重,主要是激励约束不到位。要把完善动力机制作为小微金融业务发展的重要保障,既引导积极做、主动做,又防止乱作为;既让真抓实干、勇为善为者尝到甜头,又让不干假干者吃到苦头,推动小微金融长远稳健发展。一方面要强化考核激励机制建设,层层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传导,特别是将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纳入各层级绩效考核和班子考核体系,直接与工资收入、资源配置、评先评优和人事任用挂钩,解决“不愿做”问题。另一方面要落实尽职免责机制,对无确切证据证明未勤勉尽职、且不存在道德风险、未造成重大损失的小额信贷业务人员,要免除经营责任。对小额贷款不良率控制在一定风险容忍范围内的单位负责人,要免除领导责任。要通过落实尽职免责,消除信贷人员的“惧贷”心理,为安心做小微撑起“保护伞”。

(六)解决风控模式有效性问题。

管控好风险是银行经营的生命线,事关金融支持小微企业的商业可持续发展。金融机构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中,要把风险防控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以新理念、新技术为支撑,构建适应小微金融业务特点的风险防控模式,全面提升风险管控能力。一是要构建多方参与的风险共担机制。各级政府非常重视增信和风险分担机制的建设,要主动加强与政府机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行业协会等合作,引入风险补偿资金、融资担保、保证保险等增信措施,构建风险共担机制,多渠道分散风险。二是要重视智能风控手段的运用。金融科技为小微金融业务风险管理带来了革命性变化。要充分发挥系统远程监测、智能风控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小微金融业务预警监控系统,不断提升风控的及时性和有效性。要建立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对每项产品设置风险容忍度,超过容忍度的,及时采取管控措施,必要时予以停牌。三是要充分发挥好“人”的风控作用。分别发挥“人”的专业优势、专业经验,对小微信贷客户进行贴身监控。贷前要有效识别客户,加强客户调查和信用审查,把高风险客户拦截住,不能来者不拒,泥沙俱下。贷后要严格检查监督,务必要做好风险预警信号的及时处理。特别是要重视道德风险的防范,既要对尽职员工予以免责,也要加强小微企业主的行为监督和员工行为管理,严防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问题,对违规违纪的,要严惩不贷。

(作者为 湖南省人民政府参事室研究员 )

[责任编辑:赵楠]
标签: 企业融资   助推   体制改革   金融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