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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原因告诉你 北京四环内将设“首都特区”不靠谱

按语:最近,关于“首都特区”的传言又多了起来,朋友圈里广泛流传的一个版本是,北京“四环内”将划为中央“直管”,北京直辖市未来管辖范围仅限于四环以外,然而从行政体制、城市结构、城市治理与京津冀协同和国际比较四个方面来看,很容易判断出这个传言并不靠谱。

行政体制

中国现有的行政区划体制,并没有给“首都特区”留出空间。

全球大多数国家的首都,都是单设一个一级行政区划(可能叫省、州、直辖市、都)等,但有个别首都,是以首都特区的形态存在,其区域由中央政府直管,典型的如美国的哥伦比亚特区(DC),澳大利亚首都领地(堪培拉)等。主张设中国版“首都特区”的,实质上也是主张设立一个类似于美国DC这样的行政区划。

然而,中国是否具有设立这样的行政区划的条件呢?

首先,美国、澳大利亚等设立只属于联邦政府的首都特区,与联邦制国家有关。作为各州联合体的联邦政府,要在各州之间保持不偏不倚,需要将联邦政府置于任何一州之外,并且圈定一块面积较小的固定领地。而中国并不是联邦制国家,国土并不是由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契约方式联合起来的,因此中央政府不存在设在一片不属于任何省级行政区划的所谓“中立土地”上的必要性。

其次,中国《宪法》中并未给首都特区留出制度空间,如果要新设这样的行政区划,需要经过宪法修改的程序。

其三,从首都特区的制度选择来看,可以有两种选项,一种选项是首都特区作为中央政府的派出机构,另一种选项是首都特区本身作为一个做实的省级政府。这两种形态都不合适。

如果首都特区作为中央政府派出机构,那么首都特区就不能设省级人大、政府,首都特区自身已经是国务院的派出机构,也不可能再推选全国人大代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就没有参众两院议员),换言之,如果首都特区设立,首都特区的公民在现在的间接选举制度安排下,就将事实上无法行使作为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唯一的办法是首都特区内的户籍居民在形式上继续作为北京直辖市居民,在人口统计和参加选举时继续纳入北京市相关行政区,从而在事实上形成首都特区内中央政府派出机构和北京市政府双重管理的格局。

如果要避免前述尴尬,首都特区本身也可以直接作为一个特殊的省级行政区划。但如果首都特区本身又是一个行政区划,相当于将北京直辖市人为分割成两个,而首都特区本身不再作为国务院派出机构,其“直管”的特色还大打折扣,显然也不现实。

城市结构

从北京市既有的城市结构来看,将城市核心区独立出来不现实。

关于“首都特区”的范围,目前比较普遍的有两种说法,一种是以四环为界,四环内为“首都特区”,四环外则是“北京直辖市”;另一种则以东城区和西城区为限,目前被定位为首都功能核心区的东城、西城作为“首都特区”,东西城以外作为“北京直辖市”。

这两种说法中,“四环内外”说显然更加不靠谱。

首先,北京市城市功能高度集中在四环以内。北京市六大经济功能区(中关村、金融街、CBD、经济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奥林匹克中心区)中,有3个(中关村、金融街、CBD)全部或部分位于四环以内。这3个区域在六个功能区中的占比,从业人口数占76%,营业收入占79%,利润更占到九成。如果四环内部全部改为“首都特区”承担狭义的“首都功能”,那么只有两种结局,要么是相关的经济功能需要大规模迁出,这需要耗费的成本、人力、物力都是不可想象的;要么就是这些经济功能继续维持现状,新的“北京直辖市”将陷入经济空心化的窘境,居民很多产业很少,经济总量、人均GDP都将沦为四大直辖市之末,甚至不如广州、深圳,以及一些较强势的二线城市(如武汉、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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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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