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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接力稳增长 政策清单指向五大领域(2)

甘肃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等四大方面具体细化了25条措施,诸如取消商品住房限购、公积金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降为30%、降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门槛、放开棚户区户型面积限制等政策。

安徽也提出,部分地市住房公积金将进一步放宽贷款条件;居民购买住房将无需提供再购房所在地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棚户区改造将发放“购房券”,居民可凭券自由购买商品房。

定向扶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

今年以来,针对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扶持措施一直是中央定向调控的政策重点,与此思路一致,地方在稳增长政策上也偏重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扶持。

广西日前出台《关于千方百计做好稳增长工作的意见》,其中针对小微企业政策最多。如,对小微企业实施税收优惠;取消、免征、停征一批涉企收费项目,对小微企业免征42项全国性及3项地方性行政事业性收费,暂停征收8项涉企收费。

6月1日,山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运用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动全省经济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的意见》。其中,针对小微企业打出“组合拳”,综合利用银行、担保、保险等金融手段,共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资金支持。

江西也有类似政策出台。该省要求,大力发展小额担保贷款,提高贴息贷款额度,其中个人最高10万元、合伙企业最高5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含促进就业基地等)最高400万元。各市、县(区)要落实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按25%、促进就业基地按75%比例配套的贴息资金。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浪潮下,地方也纷纷拿出“真金白银”鼓励创业创新。

云南提出,财政安排2000万元,专项支持培育众创空间;综合运用新设立的3亿元创业投资基金、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科技型企业发展。

河南也要求,统筹省级科技资金1亿元,对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利用闲置楼宇构建众创空间给予补贴;对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投入的种子基金按不高于20%给予配套支持;对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河南省创新创业大赛获奖团队创办企业给予10万元的创业资助。

“互联网+”行动计划见真招

早在二季度之初,多省就已经将制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纳入重点工作清单。而近期多省出台的稳增长方案中,“互联网+”行动计划具体实施路径已经日渐明晰。

河南表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筹资3亿元,对“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行业项目给予奖补。

内蒙古也指出,深入落实国务院《中国制造2025》行动纲领和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一系列政策,自治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具体配套落实措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抓好落实。

四川是最早出台地方版“互联网+”行动计划的省份。6月1日召开的四川省政府第8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2015年“互联网+”工作重点方案》。

《方案》提出,将在制造、农业、能源、金融、民生服务、电子商务、物流、交通、文化、旅游、创新创业、政务等重点领域推动“互联网+”应用突破,明确建设“互联网+制造”云平台、建设全省统一的开放式融资信息网络平台、建设覆盖全省的健康大数据互联平台、大力推进“全企入网工程”、实施汽车客运站及客运车辆Wifi免费上网工程、搭建四川特色文化创意产品线上平台、引导设立“互联网+”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统筹建设省级政务云平台等重点工作。

按照四川的目标,未来将培育5-10家专注于“互联网+”交通、教育等领域,并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龙头企业。

“风起于青萍之末”,地方积跬步之举将推动中国经济行稳致远。(梁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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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