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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混改被指新瓶装旧酒:目的为赚钱而非破垄断(3)

核心提示: 有消息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销售公司”)引入25家投资者、引资1070.94 亿元,将于今年11月中旬完成交割。自今年2月19日中国石化(600028.SH)发布公告,宣布启动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中石化开始领跑新一轮“混改”。

中石化的战略构想:

集团总部管资本 经济实体市场化

事实上,梳理中石化董事长傅成玉以往的国企改革思路可以发现,推动销售公司从中石化分拆出来上市,或许是这次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一位中石化内部人士看来,此次销售公司的重组和引入社会资本,一方面是响应了国家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号召,同时更是傅成玉自2012年所订立的专业化重组、整体改革设计的一部分。

中石化发给《中国经济周刊》的文字材料中,傅成玉表示,“不是三中全会开完后提出混合所有制,我们就带头搞,是因为我们在两年前已经做了很多工作,正好与三中全会精神完全一致、完全吻合,我们也正好在那个节点宣布。”

傅成玉表示,将销售公司拆分上市,在2012年、2013年间就开始做准备。“当时我们找了证监会的领导汇报。分拆在国外很普遍,但国内A股没有这个制度,证监会非常支持。所以,我们这次宣布,说下一步能上市,那是因为证监会早就批准了,允许这么做。”

专业化重组、单独上市,中石化销售公司的混改动作,与傅成玉的改革思路是一脉相承的。

长期关注中石化改革的民生证券研究院执行院长管清友表示,傅成玉入主中石化之后不久,就开始谋划股份公司、炼化工程与石油工程三大业务板块分别上市。其中,炼化工程板块已于2012年在香港上市后。石油工程板块重组正在加快,2014年9月12日,中国石化与仪征化纤(600871.SH)签署《资产出售协议》和《股份回购协议》,石油工程板块整体上市取得重要进展。此外,石油机械板块将借壳江钻股份(000852.SZ)上市。

如果再往前追溯,傅成玉在中海油总公司工作时期,就把石油公司和服务公司分开,提出“石油公司相对统一,专业公司相对独立,基地系统逐渐分离”的改革理念。2000年至2002年,傅成玉参与实施了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883.HK)和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601808.SH)的重组,并成功推动两家企业上市。

中石化发给《中国经济周刊》的文字材料中,傅成玉表示,各专业领域分拆上市后,“未来集团公司要转化成国家投资管理公司,从管资产转变为管资本。那么就形成了经济实体部分都是市场化的,总部集团就是个控股公司。”

仔细观察中石化销售公司这一轮混改,也会发现,上市计划已现端倪。投资额最大、达100亿元的单个股东嘉实基金,在招募说明书中明确表示,“根据目标公司(指中石化销售公司)股东之间的协议,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尽合理的最大努力,促使目标公司在本次增资完成后3年内完成上市。”

中石化也在公告中称,在本次引资完成3年后,如销售公司尚未实现上市,若投资者转让销售公司股权,中石化享有优先购买权;投资者在销售公司上市完成后1年之内不得转让所持有的销售公司股份;在销售公司上市前,中石化在销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不能低于51%。

上市事宜仍待中石化销售公司董事会成立后商讨决定。但傅成玉在2014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间隙向媒体表示,“股东要求上市的话,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就上市,而就目前的了解,他们都有这样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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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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