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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混改被指新瓶装旧酒:目的为赚钱而非破垄断(2)

核心提示: 有消息称,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下称“中石化销售公司”)引入25家投资者、引资1070.94 亿元,将于今年11月中旬完成交割。自今年2月19日中国石化(600028.SH)发布公告,宣布启动销售业务重组、引入社会和民营资本,中石化开始领跑新一轮“混改”。

专家称:

中石化不是新一轮混改的方向

引进投资者多数为财务投资者

未触及改善公司治理和破除垄断

在年初启动混改之际,中石化集团董事长傅成玉曾表示,意向中的投资者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战略投资,即能为中石化带来技术、管理、市场、新业务,能让公司增值的投资者;另一类则是财务投资者。相比之下,中石化将优先引入战略投资者。

但9月15日出炉的中石化销售公司投资者名单却让不少人感到困惑。25家投资者中,产业投资者以及与产业投资者组团投资的共9家,投资金额326.9亿元、占比30.5%。其余投资者为基金、险资等财务投资者,如嘉实基金、工银瑞信、华夏基金、中国人寿,以及专为此次增资在境外设立的PE军团,占据了投资者中的大部分名额。按所有制分类,民营资本11家,投资金额382.9亿元、占比35.8%。

许多评论文章都指出,中石化引资、战略投资者参股,它们的目的都只是为赚钱。而三中全会提出新混改的目标,显然是为了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公司治理结构,打破行业垄断,实现国企的根本改革。由此观察,中石化这次混改,不过是“新瓶装旧酒”。

对此,中石化销售公司方面并不认同,该公司总会计师叶慧青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些看似单纯的财务投资者实际投资过很多零售、电商等产业,已获得很多实战经验,因此能够为销售公司提供有效的战略决策。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国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也表示,引入的投资者是产业型还是财务型,并非关键。“引入财务型投资者,即便要推动上市,要撤离,前提也是必须把机制搞活,提升企业价值。”彭建国认为,财务投资者往往更注重财务方面的监管,同样有助于国有企业改变经营机制。

尽管认为引入财务投资者无可厚非,但彭建国认为,中石化的混改并非典范。“改革必须有正确的顺序。应该是先打破垄断,再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 彭建国认为,加油站属于行政垄断,是因国家给的垄断地位而获取垄断利益,因此,利益应该是国家的,不应该被利益集团、个人分走,否则就可能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另外,中石化销售公司此次混改,引入25家投资者,只占30%股份,单个股东最高占比不超过3%,最低者只有0.1%。“很难形成制约的力量,还是国有股说了算,还是不会跟原来国有企业有很大的变化。机制很难搞活。”彭建国认为,“你可以说它(中石化销售公司)更多的是想要上市,(将增资扩股作为)上市前的融资。如果说作为混改来说,应该说不是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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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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