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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面临的机遇与挑战(2)

城镇化给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出的挑战

对资金投入的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说,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及其发展对资金投入的依赖性比较大。就全国范围来讲,“近十年来,国家财政收入以平均每年20%的速度增长,但对文化事业的投入一直保持在国家财政比重的0.39%~0.40%之间(发达国家和地区通常大约将公共支出的1%用于公共文化投入),文化事业基础建设投入总额占国家基础建设投资的比重则更少,近5年维持在平均0.05%的水平,并有不断减少的趋势。”③可见,我国政府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尚处于低水平状态,这与广大民众潜在的文化需求存在明显的差距;另外,我国对群众文化机构的投入虽有增长,但也适应不了群众文化组织日益发展壮大的需要。据预测,到2020年,我国人口规模约为14.5亿,其中,城镇人口将达到8.7亿,这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一个巨大消费群体。因此,在未来的城镇化进程中,国家需要拿出相当规模的资金投入,才能满足新兴城镇建设所产生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而当前,我国的财政体制导致基层政府无力承担城镇化进程中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所需要的大规模资金。在国外,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主要依靠的是民间资本。但是,在我国,由于长期的体制、机制等方面原因,政府一直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主要投资主体,而民间资本等社会力量尚未充分进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领域,公共文化服务建设资金需求不足的问题也就得不到较好的解决。此外,根据近十年国家投入文化事业(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逻辑事实,我们可以推测,即使国家(政府)拥有雄厚的经济实力,在无外在压力的情况下,它们也不可能拿出大规模的资金来积极投入新兴城镇建设过程中所产生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这样看来,城镇化所产生的公共文化服务需求给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资金投入带来了巨大挑战。

对政府管理的挑战。长期以来,我国的文化管理体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越来越不相适应。截至目前,我国初步建立的文化产业法律法规,如《文物保护法》、《文化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与规范公共文化市场的实际需求是有一定差距的,并未形成统一的公共文化法制体系。另外,我国对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的考评机制,更为关注的是服务设施的建设情况,即简单地把基础设施设备等同于公共文化服务,简单地把文化活动的大场面等同于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而没有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注重实效。更为严重的是,由于制度不健全,在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政府的权力部门从建设项目的规划、项目施工、土地征用、质量监管、使用分配等多个环节进行设租,使得很多大型公共文化服务基础设施项目质量大打折扣,不仅造成公共利益的巨大损失,也对社会生产和公众生活造成严重威胁。此外,政府盲目进入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领域,也使得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改革进展缓慢。由此看来,在新兴城镇化进程中,大规模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无疑对目前的政府管理提出了巨大挑战。如果我们不解决管理的制度问题,不解决管理的体制问题,新兴城镇化进程中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无疑将遭遇挫折,公共文化服务不免会遭受损失。

对乡土文化的挑战。我们今天所讲的传统文化,绝大部分是农业文明的产物,而几乎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乡土文化。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都有“十里不同风,百里不通俗”的文化显性特质。然而,“伴随着农村踏上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公共文化也必将随之被发达的城市现代文明所取代,”④这样势必会造成我国多元文化个性特质的遗失。而且,在信息化社会,文化的多样化发展,信息渠道的多元性使得公民对于文化的选择权和主动权明显增强。公共文化建设盲目追求奢华、雷同,“不求最好,但求最贵”,以至于出现千城一面现象,即过于注重模式和共性,而忽视文化个性,僵化地方特色。在如火如荼的城镇化进程中,当几亿农民脱离乡土,作为乡土文化的载体,那些具有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居民如何保存?一些文物古迹是否会在铲车声中一去不复返?那些符合农村生活节奏的剪纸、刺绣、蜡染等民间技艺又何以存活?不考虑文化传承的城镇化,一定会出现和自己乡土的断裂,出现和自己的传统文化、地域文化的断裂。城市发展中最容易受伤害的是历史文化遗产,城镇化进程一定要警惕此前城市化进程中的惨痛教训,不能重蹈历史覆辙。城镇化是必须要走的一条道路,但不能把自己的乡土文化“化”、“弃”掉。所以,城镇化进程中可能会造成的乡土文化流失,也对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提出了挑战。

城镇化进程中我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对策

优化政府宏观管理职能。在城镇化给政府带来的管理挑战面前,政府必须要摆正自己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的角色与地位,即主要履行宏观管理职能。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是一个沟通政府与社会的桥梁,是给全体人民搭建文化平台的过程。由于公共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具有公益性,这就决定了在公共文化服务建设中,政府必须居于关键地位并发挥主导作用。这也就是说,公共文化服务主要应该由政府来提供,而不可能主要通过市场来提供。但是,我们也知道,政府并不是万能的,它的力量毕竟有限,强调政府主导公共文化投入,并不意味着政府插手公共文化服务建设的所有方面。政府如果管得多,管得杂,不仅不能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反而会造成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浪费。而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仅靠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显然已经不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因此,政府对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管理应该从微观层转向宏观层,由行政管理转为经济调节、法规规范为主,集中力量于战略性决策,加强顶层设计,整体把握公共文化的发展方向。在市场机制更容易发挥效率的地方,政府应该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坚持产业化思维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对部分公共文化产品、文化服务项目、大型文化活动等,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并以市场化方式来运作。对文化艺术中心、体育中心等大型文化设施,委托企业进行经营管理,切实提高运作水平和综合效益。政府还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管,做到“投入有序、监管到位、使用合理、效果保证、群众满意”,以良好的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产品供给、规范服务,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公共文化需求。

扶持社办文化服务项目。公共文化服务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情,也是社会各阶层都应当共同关心的事情。事实上,我国民间社会隐藏着发展公共文化事业的巨大动力。这一方面,表现在组织上。当前我国已正式登记的3000多个文化类非政府组织中绝大部分的专业性非常强,其成员也大多为专职,他们拥有某方面的文艺特长。除去这些正式组织之外,还有一些群众自发成立、自主开展活动的松散型组织,如腰鼓队、舞龙队、排舞协会、戏迷协会、球类协会等,这些组织也异常活跃,参与公共文化建设的积极性特别高。

另一方面,表现在资本上,我国拥有超过10万亿元的社会资本,如果能够充分调动这些文化组织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充分运用这些社会资本动员投入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公共文化服务建设定将会有很大的突破。因此,政府要想方设法吸引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建设,通过政府扶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捐赠、重大文化活动推介等多种形式,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品的供给。发挥民营经济的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俱乐部、赞助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支持民办公益性文化机构的发展,鼓励民间开办博物馆、图书馆等,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方式的多元化、社会化。

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是我国宝贵的精神财富。实践表明,城镇化可以与发育和生长于乡村的民族民间文化融为一体。在城镇化进程中,我们一定要保护好民族民间文化,充分发挥民族民间文化承载公共文化服务的功能。另外,还要深入挖掘我国丰富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资源,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保持民族性、时代性,充分体现传统文化的有益价值,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注入活力与生命力。要利用现代传播体系,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民族民间文化品牌,实现影响力号召力向更广阔的区域扩散。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民族民间文化真实地反映了农民的生产生活实践,同农民有着天然的相通性和亲近性,最容易为农民所接受,农民最容易融入其中,因此,可以将在城镇化进程中进城居住的新城镇居民塑造为传承乡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的主体和载体,让他们不要遗忘乡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民间社会不乏文化大师与艺术能人,我们也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在传承乡土文化、民族民间文化方面的积极作用。此外,还应专门进行对中国民族民间文化的综合研究,尤其是研究不同地域的文化特色如何能够在城镇化过程中变成活的文化基因,变成新兴城镇居民的文化生活方式。同时,要因地制宜,更好地进行整体性规划,把文化保存意识渗透进去,使得新兴城镇化成为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

(作者单位: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本文系黑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政府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机制创新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2532299)

【注释】

①王尔德:“专访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马晓河:到2020年,城镇化将带动25万亿投资和消费需求”,《21世纪经济报道》,2013年1月29日。

②齐勇锋,李平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12年第1期。

③孙士鑫:“构建新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基本理论分析”,《当代经济》,2011年第7期。

④陈立旭:“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浙江社会科学》,2011年第12期。

责编/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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