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制转变 抽肥补瘦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元春认为,税收是中国未来财政体系里最核心的部分。目前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基础的税制不能适应下一步机制发展,以GDP增长为基础的税收体制重视了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却不注重发展效率和积累效率。“从研究来看,未来必然会向财产税和所得税为基础的税制转变。”
7月初,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接受媒体采访时表态,税制改革延续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圈定的税制调整方向,明确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六大税种引领税制改革。他也坦言,难度比较大的是不动产和金融业营改增推进工作。
此轮改革中,“营改增”改革已经启动。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营业税可以说是地方唯一的主体税种,“营改增”后按现行体制75%划归中央,显然不行,中央与地方之间财力分配要重新作出整体设计,需要想方设法打造地方税体系,因此,“营改增”将倒逼财税体制配套改革。
随着营改增推进,贾康认为,原来百分之百归中央的消费税可能要让出一部分给地方。而房地产税2016年前后应该见到眉目,有望首先在地方税体系里逐渐成为支柱税收来源。“从全社会来说,这是一种所谓抽肥补瘦,让有支付能力的社会成员多交一些税,同时政府手里的钱可以再转回来,用于加快保障房建设,扶助弱势群体,推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高培勇称,服从于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税收制度改革的目标应当也必须同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在一起,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为出发点和归宿,而非沿袭以往追随经济体制改革步伐、以实现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为出发点和归宿的惯例。
央地事权财力调整存争议
1994年分税制改革20年来,随着基层财政困难、地方负债和土地财政等问题逐渐凸显,央地关系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中央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财税改革中最受关注。
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韦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分税制改革的弊端是导致大部分钱被中央拿走了,地方收入相对少,但事权又落在地方。没有钱就逼着地方政府采取另外的渠道,一是卖地,二是向银行贷款,导致地方政府负债很高。
中央党校博导王长江指出,央地财权、事权不均衡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导致地方政府形象下降。“地方政府为了完成需要承担的事权,不得不增加财政外收支,加重企业、社会负担,还可能导致腐败滋生。”
中央财经大学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王雍君直言,地方债务问题都是体制逼出来的。他认为,现在的财政体制如果不做深入改革,地方政府永无宁日。他建议,目前应该把转移支付作为完善央地财政关系的突破口,主要路径是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压缩专项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要采用因素法,以公式为基础进行分配。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经济系主任徐现祥认为,中央财政应提供更多公共服务,比如基础教育、环境保护。一般视为全国性的公共服务,如果由国家来统一提供,每个人无论到哪都能享受,地方政府对于外来人口的公共服务压力就没那么大了。但是现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地方政府在承担这一责任。“中央政府没有在一个制度框架内去提供全国性的公共服务,而是让各个地方政府来完成,但地方政府又只管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