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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巨亏腐败背后的央企董事会:是什么催生了“花瓶董事”?(2)

同时,记者梳理发现,外部董事以退休央企高管为主,其余多为高校学者,法律、会计界专业人士。

在一些央企内部人士看来,这样的安排有助于实现企业决策组织和执行组织的分离与制衡,实现决策组织动态优化,实现企业真正的集体决策、科学决策。

然而,“到目前为止,没有一起决策失误或是央企高管贪腐,是由外部董事参与决策或监督而发现、避免的”。长期关注央企发展问题的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说。

不只一名央企内部人士说,有些外部董事一年去不了企业几回,对企业情况根本不了解,很难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同时,一些重要决策临近表决前,企业才会通知外部董事,并没有给外部董事留出调研时间,更多情况下,“决策就是签个字,工作也就点个卯”。

李锦也告诉记者,在一些央企,外部董事较为弱势,能说上话的通常是一些不那么重要的事情,而在重大决策或人事安排上,外部董事基本没有什么说话权利,基本沦为“花瓶董事”。

更有甚者,一朝成为外部董事,迅速变身“内部人”,利用身份插手央企内部经营事务,为自身牟利,本应独立发表意见,起到消除内部人控制积弊,却因利益牵扯成为央企内部人控制的附庸。

外部董事缺乏监督的动力和责任

谈及一些央企的董事会制度,“形式上是像现代企业,但神不是,内容上差距依然很大。”李锦说。

究其原因,专家分析,一些外部董事缺乏在重大决策问题上冒着得罪央企负责人“仗义执言”的意愿和动力:一方面,外部董事不在央企占有股份,只是领取金额从几万到十几万不等的薪酬,其自身利益与央企发展关系不大。

另一方面,“制度上对于外部董事的职责义务缺乏具体要求,一些央企即便出现决策失误遭受损失或是出现违纪违规,监管部门也很少会追究外部董事责任”。

“在决策上如果顺着企业负责人,对外部董事自身有利;而如果对于企业负责人主张的决策投反对票,很可能将来就面临下课,下次再开董事会甚至可能都不会通知你了。”一位在某央企下属企业担任过外部董事的专业人士说。

刘澄说,外部董事如果在一些问题上坚持反对意见,有可能被视为“刺头”,要么直接被剔除出董事会,要么“即便被保留董事身份,也基本上会被架空”。

“名为谁所提,话为谁所说,权为谁所用,利为谁所谋。”谈及问题根源,李锦的一席话可谓一针见血。多位了解情况的人士告诉记者,表面上看,外部董事由出资人聘请指派,但实际操作中,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对于外部董事的选聘和评价都极为关键和重要。

“股权多元化的企业中,作为利益代言人的董事或许会从自身利益出发在重大问题上坚持原则;但在国企中,企业利益与外部董事、甚至出资人工作人员的自身利益关联都不大,除非有极高的职业素养并且能够承受巨大压力,外部董事通常很难有强烈意愿去坚持意见。”刘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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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