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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运清:房价全面下跌不存在也不会发生

2014年以来,不少城市房地产市场成交冷淡,价格下滑,观望情绪严重,业内认为2014年我国楼市面临的风险因素不断增多,下行压力逐渐显现。与此同时,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一些人认为目前的状态不过是过去10年中“短期停滞—强烈反弹”的又一次重演;而不少普通老百姓则更愿意相信甚至期待着第二种可能:楼市“崩盘”,房价马上就会“大跳水”。就此,光明网记者采访了中国住房制度研究会特聘专家、武汉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周运清,以下是访谈实录。

  房价大幅跳水不存在也不会发生

目前来讲,不存在也不会发生房价大幅跳水的情况。如果房价大幅跳水,会引发相关产业的连锁反应,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但现在很大程度上,经济要保增长,如果房价大跌,保增长就会出问题。所以房价是整个经济发展一盘棋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棋子,它不是按照纯经济学的规律发展,正如很早之前就有人讲,根据经济学规律我们的房价会出现拐点,但从未出现。我不否认有些城市房价存在泡沫,但决不能说所有的房价都存在泡沫。

经济和政治、社会相互联系。从经济角度来讲,当前,与房价相关的各种建设成本都在上涨,所以房价上涨很正常,只是不能暴涨,所以调控是必须的,而且要制度化,就是要用制度方式防止房价暴涨,使得住房价格适合市场规律。此外,现在房产商拿地的成本也较高,所以不论是房产商还是市场都没有大幅降价的意愿,房子不同于一般的商品,不是房子有空置就一定会降价甩卖。

从社会的角度来讲,房价也不能大跌。房价的相对稳定是社会稳定的主要基础,当前,出现了同一楼盘降价后,花了高价钱买房的老户主不满意,甚至去打砸售楼处的情况,就是因为在他们看来,房价的下降没有合适的理由,触犯了他们的权利。所以房价不能大涨大跌也是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即使在有泡沫存在的地方,社会稳定也需要房价平稳增长,适当回归理性是可以的,但决不能暴涨暴跌。

限购松绑不意味着政府“救市”

前几年对房价控购是合理且有效的。在中国,推高房价的力量,是掌握着大量可支配可投资基金的那些人。部分富人占据了社会可投资基金的50%以上,如果说总体可投资基金是90万,他们占有近50万。这个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它集中在哪里,哪里的价格就会暴涨。所以,过去几年控制房价有效主要是控制住了这一点。至于普通老百姓,他们有余钱的话,一般会存着养老、看病、子女教育等,不会把所有的钱都拿去买房投资。

最近出现的限购松绑不能认为是政府“救市”。政府稍微拿点政策出来,就被认为是“救市”,其实政府在这方面是不会想那么多的。反而是因为在现实中,有些中层收入的人,家里确实想买房或者换好一点的房,可是,按照过去的控购政策,又不能买;再比如说,有些县级的和乡镇的老百姓希望在省级、地级的城市买更好的房子,可现在有一些条件控制的,他也买不了,所以这些问题的存在才是政府在各方面可允许的情况下,适当放松一些限制政策的原因所在。

此外,政策太死板本来就是不可取的,所以控购政策是要不断研究和变化发展的,对什么人,什么资本应该严格控购,像前面讲的掌握着大量热钱的那些人,就要事前审查,通过审查,确实不能让再买了。但是像上面讲的这些确实有实际需求的,就得另作考虑。所以说这是政策方面要研究的问题,怎么使控购更加合理,该放的放,该控的控,不要一刀切。

过去我们有些限购政策“一刀切”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不可能等一项政策完全研究好了再来做,如果研究几年,房价飞涨起来再调控就来不及了。当前的问题是,我们在控购的状态下,研究没跟上去,总以为一个政策就好的不得了。但事实上,政策本身还是有缺陷的,所以继续研究和完善政策,才是正确的。比如说,有一些地方的商会会组织一些人去投资,他们到北京,北京的房价就会涨,到西边,西边的涨,到东边,东边的涨,他把大量的热钱往某个地区送过去,一下子就把房价抬起来了。所以对这些具体情况,政策必须具体细化。现在政府政策松绑只是根据现实具体情况的有益探索,不能定性为“救市”。再加上现在不再强调GDP,政府依靠土地财政收入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所以政府没必要比房产商着急,更不必去制定所谓的救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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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焦杨]
标签: 房价   楼市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