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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防腐机制建设思考

【摘要】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条件下,人们的思想观念、道德追求和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或局部区域中呈多发甚至高发趋势,问题较为严重。如何有效遏制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重大问题,文章总结了国企腐败表现、成因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腐机制创新路径。

【关键词】国有企业 防腐 研究 思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在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的条件下,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或多或少地暴露出一些问题,其中最为突出的就是腐败。对此,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国家和政府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消除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2013年1月22日,习近平在中纪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经常抓、长期抓,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下去,善始善终、善做善成,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一些国企中存在的高管腐败不仅社会影响恶劣,而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公众利益。国企腐败的解决要与国企改革相结合,减少国企的行政垄断权,加强监管力度,完善治理结构,让国企运行更加透明。

国有企业腐败是指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滥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权为自己或利益相关者谋取私利,进而招致公共利益受损的行为。只要国家存在,公权就存在,同时,权力越集中,腐败可能越严重。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与权力的高度集中存在必然的联系。国有企业的防腐问题已经成为一个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的问题。如何从源头上杜绝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解决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重大课题

国有企业腐败的主要危害

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达85.37万亿,但因种种原因造成的国有资产流失,每年达数百亿元。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加大了社会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公平,容易引发社会问题。一方面少数人利用控制国有企业资产运营和国有资产转让的权力,使国有资产流入自己的腰包,积累起个人原始资本,建立私人企业,反过来雇佣工人进一步获得利润,个人财富不断增长和膨胀;另一方面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企业陷入亏损或破产的边缘,职工被迫下岗失业,收入水平下降。一边是财富在少数人手中的积累,一边是贫困在普通工人身上的加剧,造成社会贫富差距不合理,影响社会的稳定。

加大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企业的腐败本身不能为社会创造财富和企业创造价值,它依存于企业生产之中,依靠高价购进设备设施和原材料,低价处置国有资产,贪污和挪用企业资金等,中饱私囊,假公济私,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上升,产品质量下降,阻碍了企业的发展。

加剧政治腐败。国企腐败是腐败分子对国有企业经济利益的非法占有,是离间党和员工群众关系的主要矛盾。它的本质是权钱交易,官员必须有权,才有机会和企业进行交易,才能够形成官商勾结。为了能够获取更大的利益,部分官员要不惜血本买官、跑官。从企业流入官员手中的资财也就形成了官僚资本,形成了官员的原始积累,这种经济的腐败加剧了政治腐败,对社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他们的所作所为让广大员工群众深恶痛绝,使党在群众中的形象扭曲、威信下降,严重削弱和破坏着党的执政基础。

毒害企业员工的思想和社会风气。腐败造成整个中华民族道德、文化素质的下降,它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危害,比造成的物质损失更为严重。国有企业的腐败,一样毒害着员工群众的思想,形成了不论做什么事都首先考虑运用法律、政策、制度和规定之外的潜规则,用金钱去寻求某种特殊的关系和权力,无论大事小情都得找“路子”、“托人情”、送礼金。于是,掌权者的腐败行为产生了,权力集体的窝案串案产生了。因此,国企腐败严重污染着人们的思想文化,污染社会风气。

国有企业腐败的表现

治理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不是一蹴而就的,要想解决腐败这个问题,首先要了解国有企业腐败的主要表现。

贪污。在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中,贪污是腐败的一个重要表现,是指国有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不同性质的国有企业中的贪污人员群体也不同,但有贪污行为的主要是国有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和相关管理财物的人员。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方式上主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国有企业中的贪污现象存在一定的普遍性,可根据贪污行为的特质,可以很快排查出相关贪污人员,因此,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中,应该加强对这些人员的管理和监控,在源头上杜绝贪污行为的发生。

收取贿赂。贿赂是建立在给予或接受贿赂人的直接财产或其他特权基础上的非法利益,或得到其他人的同意但并非合法的要求。收取贿赂也是国有企业中常见的一种腐败现象。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方便,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从而损害企业利益。在国有企业中,收取贿赂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企业在做相关决定时,例如企业招标、广告招标、代理商评定等,企业员工利用职权方便,收取贿赂,引导企业做出不合利益的决策来满足私人利益;二是高价购买不正当商品,例如名酒名烟,企业员工进行索贿或收受商家财物;三是企业员工利用职权方便非法为他人担保,损害企业声誉和信用;四是企业员工利用职权方便,收取贿赂,招聘不合企业法规的员工等。

收受回扣。回扣是指卖方从买方支付的商品款项中按一定比例返还给买方的价款。收受回扣最开始是公司或者企业激励员工的一种激励机制和销售策略,能够激发代理员工的工作热情,但是发展到今天,收受回扣的方式越来越多,很多收受回扣的行为不再遵循企业规定,常常损害企业利益。这里所说的收受回扣就是这种不在企业规定范围内的一种腐败行为。国有企业中非法收受回扣的行为往往不容易被人发觉,是一种常见的腐败行为。

公款不正当消费。国有企业中的高层管理人员,常常需要代表企业进行各种人事活动,包括宴请、出差、外出考察等行为,这些行为的费用一般由企业担负,即企业员工进行了公款消费。公款消费在一定范围内是合理的,但是许多国有企业的员工常常利用公款进行不正当消费,包括铺张浪费的酒宴、豪华的酒店住宿、豪华用车、虚假的外出考察等行为,相关企业员工利用职务方便,利用企业公款进行各种不正当的消费,败坏企业风气,影响企业形象和声誉。

其他形式的腐败现象。除上述常见的国有企业腐败现象,还有一些不为人知的腐败现象。例如,某些国有企业高管为自己支付超高的工资、擅自挪用企业资金、私吞股东利益等。在其位谋其事,从广义来说,某些国有企业的高管担当不能胜任的职位,或者是没有尽职尽责,都是企业管理的腐败行为。

国有企业腐败产生的原因

国有企业的腐败问题是一个长久的问题,有历史方面的原因,也有我国新阶段的原因。

思想道德滑坡。思想道德滑坡是国有企业产生腐败的一个重要原因。追求个人权利是合法的行为,但是在损害他人利益基础下的追求个人利益行为是不合法的行为,也是个人思想道德败坏的一种表现。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对于经济利益的追求更多,甚至于损害他人利益来满足自身的利益,这是一种扭曲的理念。当今社会,过分强调经济利益,而忽视了人们素质的培养,这在根本上导致了人们思想道德的腐化。

资源分配不合理。我国的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关系过为密切,甚至一些国有企业成为了政府的附属部门,导致国有企业的职责不明,资源分配不合理等各种问题。一些国有企业只追求完成政府下达的指标,而不是把企业利益的最大化作为目标,从而导致企业利益损失、发展缓慢。企业应当由市场来进行资源分配,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很多资源仍由政府来分配,而行政部门由于私利等原因并没有按照市场需求来进行资源分配,导致资源分配的不合理,损害企业利益。更严重的是,行政部门某些职员长期利用职务便利来谋取私利,进一步导致国有企业腐败现象恶化。

法规制度不健全。我国企业的经济发展迅速,但是相关的法规制度滞后,没有跟上经济发展的节奏,这导致了国有企业管理松散、漏洞百出的局面,也给某些员工制造了腐败的机会。规范的法规制度是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支架,是国有企业良好运行的保障。目前,我国的国有企业法规制度都还不够健全,没有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成熟的管理模式,这就导致企业内部管理松散,对员工的监督约束等也较为松散,都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企业内部腐败现象的产生。

监督机制不完善。我国国有企业内部腐败问题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一些国有企业的监督部门力量薄弱,没有对企业员工做到有力的监督和制约,这也导致一些员工做出腐败行为,谋取私利。监督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民众监督缺失,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权力过于集中,民众没有被赋予监督高层的权利;二是相互监督缺失,许多企业员工为了私利而合伙谋取私利,导致员工之间的相互监督效果较差;三是上级对于下级的约束不力,国有企业上级领导对下级员工监管缺乏力度,没有对下级员工进行适当的约束,这也导致了下级员工容易产生腐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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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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