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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央到地方:“生态红线”的落地难题(2)

最高领导重视,业界期待,多部门各管一摊,地方政府在博弈

据邹长新介绍,红线一般是指一个不可逾越的界限,生态红线也就是严格的生态保护之意。在国际上没有这一提法,但是划定“生态保护区域”的做法都是相似的。目前国际上生态保护区域占国土面积的平均比例是5%~10%。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各级自然保护区占国土面积的14.61%,重要生态功能区占国土面积的24.7%,重点生态功能区占国土面积的40%……不同的规划之间会有交叉,但不管怎么算,我国的生态保护区域面积都不小。

邹长新表示,尽管我国各类保护区域都划得比较大,但实际上没能实现应有的保护,更没有形成一个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格局,生态退化形势仍在加剧。根据环保部发布的《2012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全国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94.91万平方千米;部分河口海水富营养化严重,大型底栖生物密度偏低,浮游植物丰度偏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对《中国经济周刊》表示,生态红线应该有“纠正”功能,对已经破坏的红线内区域,要让它退出,对没破坏的地方,就是警戒线:“原来很多人认为,我这里没有污染,有环境容量,可以大干快上。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即使有环境容量,也有一个科学利用、利用限度的问题,不能随便破坏良好的环境,造成不可收拾的局面。”

“所谓红线,基本是底线。要死守,不能再退,退了生态功能会弱化甚至消失。”环保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总工程师任景明举例说,“如果一条河上游的水没有了,下游的人群就无法居住,工厂等经济体也会随着消失。虽然现在有很多工程手段可以调水,但是既劳民伤财,又违背客观规律,后果不会太好。”

试点省份:

20%左右的国土面积被划上红线

2014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周生贤表示,要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研究编制关于构建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指导意见。抓紧推进试点城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研究提出城市之间最小生态安全距离,减少城镇化进程中的环境问题。

早在2013年9月,环保部就发布消息称,已开始在全国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工作。生态红线划定采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共同推进,由国家层面出台生态红线划定技术要求,在试点省份先行划定的基础上全面推开,红线要明确具体,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历史延续性。

环保部确定的“全国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由环保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院相关科研院所和北京大学等组成,已在内蒙古、江西、广西、湖北等省区开展生态红线划定试点工作。根据技术组制定的《生态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草案),各试点省(区)生态红线控制的区域面积平均达到该省(区)或特定区域国土总面积的2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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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卓怡]
标签: 生态红线   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