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记者 肖翊|摄
《中国经济周刊》 记者 姚冬琴 | 北京报道
2007年,法学家江平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专访时曾说,中国改革开放30年成功的经验就是市场+法治,两者缺一不可。
今年11月,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如何处理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有限政府”怎样建设,自由而有序的市场需要怎样的法制环境?12月3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再度采访江平。
国企和民企应在同一起跑线竞争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在江平看来,目前市场上的不平等现象依然存在,并且不同起跑线之间的差距还非常大。以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不平等竞争为例,要消除这种不平等,必须破除垄断,形成自由竞争。
《中国经济周刊》:经过几年的发展,您对“市场+法治”这个理念有什么新想法?
江平:我觉得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里体现了市场、法制结合的趋势,比如说强调了重大改革不能没有法律作为依据,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指导思想;再比如,在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方面,强调必须依法来处理。对于政府的职能,也很明确地提出,只管宏观调控,不管微观。
在市场平等竞争方面,强调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平等竞争;强调城乡一体化,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同地同权、同权同价;也提到内资和外资也要平等。这三个平等,表明我们在经济领域,强调了要真正在同一起跑线来竞争。如果没有这种平等竞争,那市场规则就是空的。
《中国经济周刊》:您谈到市场规律主要体现在平等竞争,要在同一起跑线上。现在看来, 不同起跑线的现象还是存在,您觉得它们的差距有多大?这种差距怎样才能消失?
江平:这个差距当然是很大的了,比如说国有企业跟民营企业总是强调同等对待、同等进入,但是实际上相差很大。以土地为例,民营企业得按土地出让的办法,国有企业土地是划拨,这就差太多了,是很不平等的竞争。
这种差距要消失,不可能是一下子,只能是逐渐消失。国有企业土地无偿划拨也是历史形成的,好几十年了。而且,过去一些国有企业所占有的土地量是相当大的,有时候半个城。这种情况如果一下子改变,按照国有土地出让的办法来执行,国有企业绝对垮台了。
这种不平等情况逐渐改变是可能的。国有企业要上缴红利,既可以是以利润的形式,也可以是作为资源使用费的补偿,矿产资源、石油资源、土地资源,这些都应该交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