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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国企改革最大亮点:混合所有制,“合”出新天地

原标题:混合所有制,“合”出新天地(全面改革 重点突破)

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部分表述

■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资本投资项目允许非国有资本参股。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放大国有资本影响力

中央企业已有70%的净资产在上市公司,到2020年将有更多国企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一种财产所有结构,是相对单一的公有制经济和私有制经济而言的。这一提法本身并非首次出现。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强调:“以现代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国资委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底,全国90%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完成了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中,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公司制企业户数的比例接近57%,占中央企业登记企业总户数的一半以上。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的56%、净资产的70%、营业收入的62%已在上市公司。石油石化、民航、电信、建筑、建材等行业的中央企业主营业务资产已基本进入上市公司。从这个角度看,混合所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已经处于主要地位。

十八届三中全会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注入了新的内容,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楚序平认为,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方向、发展路径。未来一段时间,将有更多的国有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类型。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会不会削弱国有资本的控制力?楚序平认为,不必过于担忧。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截至2012年底,在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私有经济资产总额占56%,外资经济占21%,国有经济占23%。现在,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将给民营经济更多机会,但同时也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可以有效放大国有资本的带动力,充分发挥影响力。“用1%带动99%,那才叫本事。”楚序平说。

加速国企市场化进程

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利于消除对立,实现“公平竞争、共同发展”

混合所有制有望破解许多长期困扰国企发展的问题。

亏损了被指责——“国有经济就是效率低下”,盈利了被质疑——“还不是靠垄断,挤压民营经济的空间”;行业内做不到领先地位被批评——“国有企业竞争不过民营企业”,领先了又产生新问题——“国进民退”……近几年,国企与民企常常被人为地对立起来。明确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发展方向,则有助于校正这种状况。

“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不应对立,而应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张宇说。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各有所长。我国国有企业多数规模庞大、总体实力雄厚、拥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国际竞争力;民营企业则具有机制灵活、创新意识强等优势。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新局面。这既有助于二者在交融中取长补短、发挥更大优势,也有利于平息“国进民退”还是“国退民进”的争论,通过多种所有制的共同发展,最终实现“国民共进”、“公平竞争”,打造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大企业。

国有资产一直存在流动性差的问题。不论哪类资产,只有在流动的过程中才能实现保值增值。如果国有资产不能按市场规律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自由灵活的流动和交换,而是大量沉淀在实物上,一定程度上意味着无形中发生资产损失,有经济学家将其比喻为“夏天的冰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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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光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