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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论坛实评 | 挂牌≠免责

实评配图

建筑外墙,既是城市风貌的直观立面,更是守护群众出行安全的重要防线。据《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报道,笔者在小区周边及部分街道发现,不少建筑外墙上都挂着“墙皮脱落,车损自负”等提示牌。有的牌子年头长了,已褪色泛黄。一块小小的提示牌立于风险旁,看似完成风险告知流程,却在一定程度上照见重形式、轻实效的治理短板。

设置安全提示牌,本是防范高空坠物风险的必要临时举措。通过文字提醒行人、车辆主动避让,在短期内减少意外发生。然而,临时警示,绝不等于长期免责,提示牌的主要功能是风险预警,绝非责任“甩锅”。倘若只挂牌、不处理整改,提示牌便背离设立初衷,沦为责任方回避整改、敷衍塞责的“挡箭牌”。更令人担忧的是,提示牌制造出“危险已被告知、责任已转移”的假象,可能降低过往市民群众的警惕性,从而埋下隐患。

应当看到,只要风险的源头存在,高空坠物依然可能发生。届时,一块冰冷的牌子既挡不住坠物,也推不掉法律与道德上的应有责任。人民群众的安全,靠的不是一牌告知,而是隐患的彻底排除与日常的持续守护。挂牌告知只是隐患处置的第一步,外墙定期检修、破损点位及时修缮、高空风险常态管控,是物业、产权单位、属地管理部门的职责,拿出整改方案、划定维修期限、彻底消除风险才是重中之重,绝不能简单地“一挂了之”。安全警示之后,相关责任方须主动作为,尽快整改,消除隐患。

从法律层面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破解“以警示代替整改”的治理弊病,首要厘清权责边界,推动治理从“模糊应付”转向“精准担责”。地方属地街道、住建行业主管部门、物业监管单位,需建立公共建筑外立面常态化巡检机制,对辖区老旧楼栋、破损墙体开展网格式排查,记录高空风险点位,落实维修资金、明确整改时限。针对墙皮松动、构件老化点位,第一时间设置硬质围挡、启动修缮施工,从源头根除高空坠物隐患。

守护好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还要完善闭环监督机制,防止隐患整治“一阵风”。畅通居民热线、社区网格巡护、线上诉求平台等民意反馈渠道,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破损外墙、无效警示标牌问题,严格落实现场核查、限期处置、回访销号全流程管理。将每一处隐患的处置责任精准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杜绝推诿扯皮。对整改不力或敷衍塞责的,要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以刚性约束倒逼责任担当,确保问题真改实改、不留盲区。同步面向物业、产权单位开展普法宣传,清晰界定各方法定管护责任,纠正“挂牌即可免责”的错误认知。

民生安全无小事,高空隐患牵民心。褪色泛黄的提示牌,是一面映照基层精细化治理成色的镜子。唯有转变治理思维,把每一块安全提示牌,当作整改的起点而非履职的终点,主动靠前消除各类高空风险,才能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稳稳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常嫦 陈慧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