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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整治“靠企吃企”问题

【摘要】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需持续强化国资国企监管,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当前,国企领域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有的国有企业中“靠企吃企”现象时有发生。深化整治国有企业领域腐败,需在监督维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力震慑网络,在制度维度打造“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体系,在思想维度强化“不想腐”的教育长效机制,构建起“监督+制度+教育”的“三维立体”综合治理体系。

【关键词】国有企业 反腐败 监督机制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识码】A

2026年1月,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以保持高压震慑强化不敢腐,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继续起底清理,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教育、学会协会、开发区和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腐败”①,将国有企业作为需要深化整治的重点领域之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力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国资国企系统正风反腐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同时,需清醒意识到,当前国企领域遏制腐败增量、清除腐败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个别国有企业中“靠企吃企”现象时有发生。

“靠企吃企”的典型表征

“靠企吃企”是指个别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滥用岗位职权,通过违规操作收受贿赂或将公共资源转化为私人收益等腐败现象。该行为的主要特征在于将公共权力私有化,部分从业者通过构建利益链条,形成以亲友圈、商业伙伴为纽带的贪腐网络,致使本应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国有企业沦为少数人牟取暴利的工具。

关联交易。在个别国有企业运营中,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违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操作模式:一是利用亲属关系构建利益链,二是通过商业伙伴实施利益转移,三是以个人名义进行不当获利。其惯用手法主要包括:默许特定关系人垄断高收益项目牟取暴利;直接参股或联合创办关联企业,通过虚增采购成本、操纵交易差价等隐蔽方式侵蚀国有资产。例如,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副书记、总经理李某,长期分管中海油在境外的大量项目,其中饱私囊的手段为在境外项目中介佣金上耍花招,和一些不法代理商内外勾结,纵容默许不合理的超高佣金存在,以便能够从中分一杯羹。②此类违纪违法行为具有三个显著特征:一是跨期操作,即职权收益远期化,将职务便利转化为未来收益;二是隐蔽渗透,即违纪行为渗透化,与正常业务操作深度交织;三是技术伪装,即利益输送虚拟化,采用金融衍生工具替代传统实物收受。

设租寻租。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往往掌握着与行政官员相当的资源配置权力。个别国有企业人员设租寻租,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主体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其常见形式包括违规干预招标采购、工程承揽、资金拨付等。例如,山东嬴昊城建投资集团原董事长秦某,在工程承包、资金拨付及银行融资等关键环节为特定企业提供便利,违规收受巨额财物,严重扰乱市场公平秩序。③就招标采购领域而言,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利用行政审批、项目发包等职权,在标书编制、招标发布、资质审核、评标决策等关键节点,通过预设限制性条款、排除潜在竞争者或借助行政干预等手段对特定对象实施倾斜性政策,从而操作招标采购结果,借此收受不当利益。

资金侵占。资金侵占类“靠企吃企”行为,主要表现为公款套取、挪用及私分等形态。违法手段通常呈现以下特征:一是虚构交易流程套取企业资金,将公共资产转化为私人财源;二是通过虚假业务合同或代理关系曲线转移资金;三是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支配公款,如违规出借资金或奢侈消费;四是私设账外资金池,将企业资产转化为个人福利。此类行为本质上属于职务监管失守下的资产侵占,依据具体情节可能涉及挪用公款、贪污、职务侵占等刑事罪名。例如,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陵支行原党支部书记、行长赵某,通过虚列支出的方式套取资金;临沂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王某,通过伪造采购合同的方式挪用公款等。④这些案例反映出资金管理环节存在制度执行弱化、监管缺位等问题,凸显出强化关键岗位监督制约的重要性。

违规决策。在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乱象中,违规决策主要表现为权力寻租与失职渎职两种形态。以福建龙岩交通发展集团原副总经理、龙物贸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陈某违纪案为例,其带队考察鸿程控股等企业期间,将本应严谨的尽调程序异化为形式主义考察,既未核实企业虚增利润的财务造假事实,又忽视合作方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重大风险。更为严重的是,该负责人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未履行上级审批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与鸿程公司签署数千万元贸易合同,且后续放任资金监管,导致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值得注意的是,此类失职行为往往与权力寻租相勾连,调查显示,陈某曾收受鸿程公司原副总经理章某以业务回扣等名义输送的百万元贿款。⑤

“靠企吃企”的主要特点

个别国有企业“靠企吃企”乱象呈现出复杂化、专业化趋势,成为侵蚀国有资产、破坏市场生态的顽疾。随着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化,这一乱象在经济犯罪形态、人员层级分布、高发行业特征及腐败手法等方面不断演变,既暴露了权力监督的薄弱环节,又折射出制度执行中的深层漏洞。

“靠企吃企”行为呈现经济类犯罪突出化特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经济类“靠企吃企”案件时有发生。此类案件往往涉案金额较高,且时常呈现群体性违纪特征,其中不乏涉及人员众多、波及面广泛的“串窝案”现象。“串窝案”大多表现为单位内部的集体作案,既包含同级人员横向勾结,又涉及上下级纵向串通。典型案例显示,由于权力高度集中于国有企业决策层,导致“靠企吃企”呈现“自上而下”扩散态势,即当主要负责人涉案时,中下层管理人员或被动或主动参与违法活动,形成上下联动、内外勾结的“靠企吃企”腐败链。值得注意的是,在“串窝案”中,国企高管与政府官员的政商勾结型合谋犯罪成为新趋势。

“靠企吃企”人员的层级呈现显著高层化特征。“靠企吃企”乱象中,涉案人员通常都担任企业关键管理职务,主要包括一把手、企业副总和掌握采购审批、资金管理、项目招标等关键职权的岗位负责人。换言之,“靠企吃企”行为与权力层级显著正相关,管理层级越高,“靠企吃企”的腐败风险越剧。

“靠企吃企”案件高发领域和环节呈现集中化特征。据巡视巡察和纪检监察案件显示,国有企业腐败问题主要集中于工程建设、国企混改、矿产能源等领域,以及财务管理、资本运营、项目审批等关键业务流程。从业务流程分析,腐败行为主要集中于五大关键环节:一是工程项目领域,突出表现在招投标、施工监管及工程验收环节;二是资金管理环节,典型行为包括挪用公款和私设“小金库”;三是人事管理环节,重点风险在干部选拔任用;四是财务核算环节,常见手段为虚构会计科目套取资金;五是采购供应环节,关键风险点在于供应商遴选。

“靠企吃企”手法呈现隐蔽化特征。随着反腐败工作的不断深入,腐败分子“靠企吃企”的操作手法也越来越隐蔽。在具体操作层面,腐败分子通常采取三种新型作案手段:其一,依托金融工具实施专业化犯罪。例如,通过拆分担保金额规避监管限制,从而违规为企业提供超额担保。此类犯罪往往借助金融衍生品交易、异常资金拆借等专业手段,构建多重合法外衣。其二,利用混合所有制改革进行资产隐匿。在改制过程中采取低估资产、隐匿债权、虚增债务等会计手段转移国有资产,或在混改中定向配置优质资源,形成“表面国有、实质私有”的资本结构。其三,借助新型经济形态实施利益输送。个别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投融资决策、招标采购、股权交易等关键环节,通过程序合规包装实施实质违规操作,其背后往往涉及复杂的权钱交易网络。

深化“靠企吃企”问题治理的举措

为有效治理“靠企吃企”问题,需在监督维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力震慑网络,在制度维度打造“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体系,在思想维度强化“不想腐”的教育长效机制,从而构建起“监督+制度+教育”的“三维立体”综合治理体系。

在监督维度形成“不敢腐”的强力震慑网络。针对性治理个别国有企业中的“靠企吃企”乱象,离不开有效的监督,重点从以下方面着手。

构建集约化监督治理体系。打造多维度监督协同网络,整合党内监督、审计监督、合规管理等七大职能模块,形成“1+N”监督矩阵架构,实现风险线索24小时跨部门流转机制。完善“纪媒民”联动机制,整合纪检监察专业监督、媒体舆论监督及群众社会监督三大维度,形成覆盖事前预警、事中跟进、事后评估的全链条监督闭环。创新穿透式监督模式,在工程招标、并购重组等高风险领域,实施“业务流—审批权—资金链”三维穿透分析。

推进智慧监督技术应用。面对日益隐蔽复杂的“靠企吃企”新形态,推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赋能监督工作,从而全面提升监督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推动“靠企吃企”治理向科学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

完善动态防控机制。建立新型腐败特征库,针对“影子股东”“期权腐败”等“靠企吃企”的新型腐败形态,开发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风险识别算法,有效提升预警准确率。明确防控重点领域,加强对“三重一大”、投资决策、物资采购、招标投标、财务管理、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廉洁风险评估和监督,紧盯重要岗位和关键人员,动态梳理廉洁风险并完善防控措施。

在制度维度打造“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体系。国有企业领域“靠企吃企”乱象的根本症结,在于一些企业内部制度体系存在结构性缺陷,为权力寻租设租提供了生存空间。为在制度维度打造“不能腐”的刚性约束体系,需要从以下方面努力。

构建有效制衡的现代公司治理机制。通过系统优化“党委前置审议清单”“董事会决策权限清单”“经理层经营管理清单”三大制度工具,形成分工明确、衔接有序的治理架构,确保各治理主体在职权范围内规范运作,有效避免职能交叉、权力越界或履职疏漏等问题,保障企业治理体系高效有序运行。

建立科学规范的外部董事管理体系。完善选任机制,严格选拔标准,优化成员结构,确保外部董事专业胜任力与履职独立性;强化过程监管,细化履职要求,通过建立重大事项即时报告机制与年度述职评议制度,实现全周期动态管理;健全决策监督体系,推行议事规则标准化建设,通过数字化平台实现决策流程留痕可溯,切实提升董事会决策透明度与规范性。

健全差异化的分类管理机制。基于区域特征、业务类型、管理等级和发展阶段四个维度,建立差异化管理制度框架。通过划分管理片区、制定类型化标准、设置分级管控指标、设计分阶段实施步骤等方式,明确执行标准和操作规范,强化执行过程的全周期管控。例如,针对不同区域市场特性制定属地化实施细则,根据业务风险等级匹配差异化管理要求。

在思想维度强化“不想腐”的教育长效机制。深化个别国有企业“靠企吃企”问题治理,需筑牢思想“防线”,重点做好以下方面。

构建分层分类教育体系。根据国有企业岗位层级与业务特征,建立“领导班子—关键岗位—基层员工”三级教育框架。针对领导班子成员,强化政治信仰教育,将思想修养、纪律法规与典型案例剖析相结合,建立“任前廉政谈话+年度述责述廉+离任审计教育”全周期教育机制;针对采购、财务等关键岗位,开发岗位廉洁风险防控课程,建立“业务流程+合规标准+负面清单”三位一体教育模块;面向全体从业人员,构建廉洁文化培育体系,将职业道德规范与行业特性深度结合,推行“廉洁承诺+警示教育+文化浸润”常态化教育模式。

建立多维宣教模式。打造“廉洁教育矩阵”,主要包括建立示范警示机制,定期编发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廉洁从业指引手册,创建“廉洁先锋”评选制度,建立典型案例通报制度等。搭建沉浸式教育平台,主要包括运用“线上+线下”双载体,打造“廉洁云课堂”数字平台,开发VR(虚拟现实)廉洁教育馆,建设警示教育实景基地,组织关键岗位人员参与庭审旁听、监所参观等体验式教育。实施文化培育工程,主要包括开展“廉洁文化周”主题活动,设置廉洁承诺墙、廉洁家书等特色载体。

完善动态更新机制。主要包括打造内容更新体系,定期发布国有企业廉洁教育主题指南,建立政策法规解读库;建立行业典型案例数据库,按业务领域分类整理警示教育素材;建立需求响应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开展教育,构建“点单式”教育供给模式;推进形式创新工程,开发情景模拟、案例研讨等互动教学形式,运用VR技术构建虚拟廉洁考场,提升年度教育形式更新率。

【注: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整体性治理视角下江苏‘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行困境与优化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2SJZD134)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新华社,2026年1月14日。

②专题片《一步不停歇 半步不退让》第四集《科技赋能反腐》,央视网,2026年1月14日。

③《关于全市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济南市纪委监委网站,2024年4月1日。

④《关于全市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通报》,临沂市纪委监委网站,2024年4月17日。

⑤《深化国企领域腐败治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3年4月12日。

责编/于洪清 美编/王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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