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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好“三资”就是守住民心

基层治理

农村集体“三资”,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更是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切的共同财富。当前,“三资”监督管理工作仍面临多重挑战。一是监督重点有时偏重账目形式合规,对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分配等实质内容的公正性与合理性穿透不足,导致部分损害集体利益的行为隐匿于“合规”票据之后;二是监督力量分散,部门协同不畅,信息共享不足,群众监督渠道虽多但效能尚未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有待加强;三是监督方式仍较多依赖事后查处,对权力运行过程的风险预警和制度预防不够,一些问题未能及早发现和遏制。

构建规范有序的“三资”管理新格局,必须系统推进权责清晰、运作规范、监督有力、公开透明的治理体系建设。要推动监督理念回归本源,坚持以守民心为根本导向,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管理成效的核心标尺,确保集体财富真正惠及于民。要整合各类监督资源,构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行业监管、村级组织日常监督、群众广泛参与监督”协同发力的立体监督网络,通过信息互通、线索联查、成果共用,织密监督之网。要强化制度预防,将监督关口前移,通过完善制度压缩权力任性空间,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规范运行,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具体实践中,应从三个方面重点着力:一要全面推行清单化明责限权,细致梳理并公开村级“三资”管理权力清单、运行流程与负面清单,特别对资产资源交易等关键环节,明确必须公开透明操作,实现干部照单执行、群众按单监督。二要深化联动化监督实践,在县乡层面建立健全监管协调与片区协作机制,积极运用“互联网+监督”平台,畅通群众反映与查询渠道,形成“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的快速响应机制,让监督探头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三要健全长效化制度机制,针对突出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全面加强村财乡管与资产资源信息化管理,将“三资”管理成效纳入干部考核激励体系,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持续巩固治理成效。

管好用好农村集体“三资”,事关乡村稳定与振兴全局。只有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不断在强化监督合力、扎紧制度笼子、压实主体责任上持续用力,才能真正守护好集体的家底与群众的福祉,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坚实而持久的清廉动力。(富宁县纪委监委 赵茜)

[责任编辑:李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