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人民日报》刊发《贪占的补贴,吐出来》一文,讲述了一起截留村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案件。案件中,江西九江市柴桑区新合镇某村村民小组长胥某某,以统一登记便于申报为由,截留23户村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胥某某觉得补贴金额不大,很多村民在外打工,不会细究,也不会被发现,于是便心存侥幸。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胥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款项如数退还给村民。
“微腐败”可酿成“大危害”。胥某某案并非个例。近年来,在全国各地查处的案件中,截留、套取惠民补贴资金的“蝇贪蚁腐”时有发生,涉案金额虽小,却直接损害群众的“心头钱”。对外出务工的村民而言,耕地补贴可减轻生活压力;对困难群众来说,各类补助更是维持基本生活的“及时雨”。
群众的钱,分厘都连着民心;基层的权,丝毫都不能滥用。基层是落实党和政府惠民政策的“最后一公里”,承载民生暖意的资金一旦被侵占,不仅让惠民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更会消解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微腐败”的发生,说明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方面,有的基层干部理想信念缺失,漠视群众利益,企图利用信息不对称蒙混过关;另一方面,“微腐败”具有隐蔽性强、数据量大、信息分散等特点,在一些地区,信息技术的应用仍不充分,未能建立集政策发布、资格审核、审批核验、资金发放等环节于一体的监管平台,加大了监管难度。
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须营造“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强化上级监督的穿透力,完善下沉督查、交叉互查、提级办理机制。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重庆沙坪坝区纪委监委通过提级办理方式,查处基层干部利用代物业企业收取和管理停车费的职务便利,私分停车费、侵害企业利益的案件,成为强化震慑效应的有益实践。激活同级监督的活力,健全内部制衡与民主决策程序,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一锐利武器,督促班子成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合理利用“监督一点通”等信息平台,让群众成为监督小微权力的“前哨”。
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须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篱笆。浙江杭州市余杭区纪委监委推动职能部门聚焦村级“三资”处置、征地拆迁推进等重点工作,查找现行制度的空白点、模糊点,强化风险防控;同时,进一步细化“小微权力”操作流程,规范村干部行权用权程序。福建福州市纪委监委牵头搭建覆盖部门监管、纪委监督、群众监督的集体“三资”数智监督治理体系,推进部门监管数字化、纪委监督精准化、群众监督便捷化,破除暗箱操作的生存土壤。这些实践启示我们,要把厘清权力边界、深化阳光用权摆在首位,全面梳理基层各类小微权力,制定清晰明确的履职清单和负面清单,让干部知所行止。此外,要强化技术应用,统筹建设覆盖政策公开、在线办理、进度跟踪、资金监管、风险预警的“一网通管”平台,让补贴发放、项目审批等关键环节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须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强化宗旨教育,加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精心打造理想信念专题课堂,引导基层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引入专业培训,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补贴发放制度等作为基层干部培训的“必修课”,让补贴发放、资金管理等工作的红线深入人心。加强纪法教育,通过以案释纪、庭审观摩等形式,明晰权力边界与违纪违法成本,筑牢基层干部敬畏法纪的意识,做到慎独慎微、廉洁履职。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厉民之事,毫末必去。惠民补贴承载着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不论金额多少,绝不容侵占。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才能规范小微权力运行,让党的好政策化为群众口袋里的“真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