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设施被封堵,无障碍卫生间大门紧锁,给行动不便者带来困扰。近日,《人民日报》刊文指出:无障碍设施本是为了方便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或有视力障碍者,然而近期许多读者、网友反映,一些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缺失或被占用,还有一些设施不好用、不能用,导致行动不便者出行受阻。
建设无障碍设施,是为所有具有无障碍需求的社会成员,创建安全、顺畅、温暖的出行环境。当下,一些无障碍设施沦为“添堵项”现象,一定程度上暴露出城市管理的短板。究其原因,主要是无障碍设施管理维护权责划分不明确,设施无法长效运行。监督机制不完善,人民群众投诉维权难。公众对无障碍理念认知不足,导致无障碍设施建设流于形式。这些问题,不但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还直接影响特殊群体的平等出行权益。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近年来,我国持续健全法律体系,为无障碍环境建设提供制度支撑。“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强公共设施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完善空巢老人、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群体服务保障体系”。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各地应厘清各部门责任边界,明确无障碍设施“建、管、用”全链条责任,坚决破除“责任模糊”壁垒。同时,完善常态化监管机制,联合多部门定期开展排查,引入社会组织、志愿者、商户、物业公司等多方力量参与日常巡检,推进无障碍环境共管共治共享。
推动无障碍设施优化提升,根本目标是“以人为本”,规划、建设、维护须聚焦使用者的实际需求,杜绝“形象工程”。无障碍设施建设,要让人民群众深度参与,设计时充分听取使用者诉求,确保方案贴合应用场景,验收时邀请他们亲身体验,推动无障碍设施从“覆盖到位”迈向“实用适配”。此外,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让标识错误、设施损毁等问题早发现、早解决,构建“出行更安心、维权更便捷”的无障碍环境。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关乎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腿脚受伤的年轻人、携带重物的旅客、蹒跚学步的儿童、行动迟缓的老人……每个家庭都可能会有无障碍设施的需求。对此,媒体需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既监督政府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也提升民众认知水平,让无障碍理念从“特殊保障”升级为“全民共享”,营造更加友爱、包容、互助的社会氛围。
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不止在于大楼的高度,更在于关怀的温度。如广州市地铁线网实现无障碍设施100%覆盖,持续为出行困难的乘客提供“爱心直通车”,全程提供“接力式”一对一服务。武汉市举办2025中国建筑学会学术年会,中国残联第七届主席团副主席吕世明坐电动轮椅从北京独立赴会,全程体验无障碍升降车、坡道、卫生间、客房等设施,称其“一应俱全、体验丝滑”。
无障碍设施的从“无”到“有”,保障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而从“有”到“优”,则回应其美好生活需要,让“人民城市为人民”的愿景,落地为可感可及的城市细节。
城市治理现代化,不仅需建好设施,更要做好服务,让硬件真正“活”起来。每一条畅通的盲道、每一处平缓的坡道、每一个牢固的扶手,都是城市文明最生动的注脚。唯有实现从设施到观念、从建设到服务的全面升级,汇聚各方力量同题共答,无障碍设施方能畅通便利,让城市温度浸润人心,让平等包容融入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