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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创新】以整改实效擦亮巡视巡察“利剑”锋芒

党建创新2

巡视巡察是党内监督的“利剑”,整改落实是必须扛牢的政治责任。能否将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彻底、落实到位,既是对整改成效的直接检验,也是对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和工作作风的全面考验。党组织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务实的作风抓整改,切实把“政治体检”的成果转化为发展动能。

破除“纸面整改”,以“刀刃向内”答好政治考卷。巡视巡察的生命力在于解决问题,但个别地方仍存在“文件整改”“会议销号”等形式主义现象。其根源在于政治站位出现偏差,将整改视为“交差”而非“政治任务”。要将整改视作“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对照问题清单深入剖析,做到逐条见人见事见思想,将“整改台账”转化为“民心清单”;要强化问责机制,对整改不实、敷衍应付的行为坚决纠治,推动整改真正落地见效,以实际成效体现对党的绝对忠诚。

凝聚协同合力,以“闭环机制”拧紧责任链条。整改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必答题”,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难点问题多年未能解决,往往源于责任边界模糊、协同机制不畅。要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一把手”须亲自督办重点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分管领域的整改工作与业务开展同部署、同推进。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要加强协同,综合运用“室组地”联动、“巡督一体化”等有效机制,实现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唯有形成“党委主抓、各方协同”的闭环责任体系,才能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坚持“标本兼治”,以“建章立制”推动长效整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若只停留在表层整改,就容易陷入“整改—反弹—再整改”的循环。必须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把“当下改”的务实举措与“长久立”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要及时总结整改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规范,推动“整改清单”从具体问题的“销号台账”转变为治理效能的“提升清单”。只有通过制度固化整改成果,靠机制保障整改成效,才能从根本上防止问题反复,实现整改效果的长效化和常态化。

围绕“群众满意”,以“开门问效”校准整改方向。巡视整改成效最终要由群众评价。若回避问题、遮掩矛盾,便难以取得信任。整改必须坚持“开门纳谏”,把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整改成效的重要标准,推行开放整改、阳光整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对群众不认可、不满意的事项要及时“返工回炉”,真正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松、解决不彻底不放手,使整改过程成为凝聚党心民心的过程,以实实在在的变化赢得群众认可。(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云龙县纪委监委 杨银湘)

[责任编辑:李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