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党派作为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参与者,肩负着共同致力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使命。廉洁自律是党外代表人士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清正廉洁是《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的基本要求,也是提高“五种能力”、巩固多党合作事业的关键环节。民建中央高度重视廉政建设,2024年印发相关意见并首次召开全国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明确全面从严治会主基调。民建浙江省委会以被授予“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为契机,积极探索有效做法,系统总结经验并转化为制度成果,为对标参政党建设“四新”“三好”目标提供浙江样本,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准确把握民建中央廉政建设示范点工作的重要原则
浙江民建坚持以党为师,借鉴中国共产党党的建设经验,结合会纪学习教育,扎实推进示范点工作,重点抓好“五个结合”:
集中性教育与经常性教育相结合。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示范点工作属于阶段性任务。一方面,加强集中性纪律学习,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民主建国会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结合形势任务与工作实际,查不足、明方向,强化遵规守纪意识;另一方面,健全经常性教育制度,探索开展年度纪律学习活动,发挥支部主体作用,将会章会纪学习融入政治生活,使守纪律成为自觉行为。
使命引领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借鉴中国共产党的经验,廉政教育应从学习《中国民主建国会章程》入手。一方面,引导会员尊崇《章程》,牢记身份与初心,忠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另一方面,聚焦部分会员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强化纪律执行,坚决反对“民主党派例外论”,教育会员以会纪约束言行,做到心有戒尺、行有准绳。
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坚持抓思想塑形象、抓警示明底线。一方面,挖掘先进典型,开展红色传统与先贤教育,引导会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另一方面,运用民主党派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警示教育会、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健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机制,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廉政教育需兼顾整体与重点。一方面,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对象、内容全覆盖,确保各级会员始终绷紧纪律之弦;另一方面,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教育管理,落实领导干部纪律法规清单制度,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在教育培训中开设廉政课程,同时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家会员及年轻会员的廉政提醒,引导其时刻严守纪律规矩。
统一部署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示范点工作需统筹推进与精准施策。一方面,浙江民建各级组织统一部署,将纪律学习教育、示范点工作与主题教育成果巩固、年度重点工作相结合,主要负责同志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并督促分管工作;另一方面,强化分类指导,根据不同会员群体特点制定具体要求,力戒形式主义,创新宣传方式,增强教育的吸引力与实效。
浙江民建做好示范点工作的务实举措
锚定“三高”定位,加强统筹推动。高位谋划,省委会主要领导牵头,出台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与步骤;高效推进,巩固主题教育成果,举办专题会议部署工作,各级组织制定方案全面动员;高质落实,针对组织特点,扎实推进清廉单元建设,制定具体任务清单与评定标准,兼顾实操性与积极性。
健全“三联”机制,狠抓行动落实。建立联学机制,邀请纪检监察组列席会议,探索多形式共学模式,如结对共建教育基地;建立联动机制,推动内部监督与多方监督相结合,完善制度规范,提升建设规范化水平;建立联谊机制,通过多种谈心谈话方式,了解会员思想动态,开展提醒教育。
聚焦“三廉”任务,开展特色行动。教育引廉,分层组织法律法规培训,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文化润廉,举办清廉主题书画创作、读书交流会等活动,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阵地促廉,建设廉洁教育基地,挖掘先贤清廉元素,打造特色展馆,推动企业建设清廉实践基地。
浙江民建做好示范点工作的经验启示
强化示范引领。各级组织主委作为第一责任人,带头学习落实,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职,形成“主委带头管、班子全员抓”的良好局面。
加强协同联动。发挥党派机关主导作用,激发骨干会员活力,压实基层支部责任,完善考核体系,形成“层层负责、同频共振”的工作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两廉三清”单元建设交流,借鉴先进经验,梳理个性与共性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确保工作实效。
突出内部监督。发挥内部监督委员会主力作用,推进政治监督常态化,严格执行从严治会各项举措,推动内部监督工作不断走深走实。
中国共产党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民主党派树立了榜样。浙江民建将系统梳理经验、深入查找不足,持续推进示范点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打造特色清廉建设成果,以恒心与韧劲深入推进“同心同廉”工程,将廉政建设融入日常管理,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发展动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浙江民建的智慧和力量。(民建浙江省委会课题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