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金融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及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工作要求,成都银行结合省委“奋力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市委“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省委统战部“千村共建”等部署,在东部新区、温江、邛崃、大邑等成都郊县采用问卷调查,重点了解当地农村养老现状、养老服务需求及资产金融化问题。结果发现:被调查地区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农民生活以居家养老为主;农村现有养老机构模式单一,难以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需求;农村资产金融化程度不高,对养老生活支撑不足。
当前,成都近郊农民养老以社区扶持下的居家养老为主,部分地区虽有政府主导养老机构,但规模小、入住率低、服务有限,无法及时提供生活帮助、紧急照护及情感慰藉,老年人多层次需求仍未满足。
综上所述,建议在成都农村试点“机构养老下乡”,优先在近郊推行“兜底保障型”和“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推动居家与机构两种形态衔接,首选经济条件好、人均收入高的区域先行。
完善农村养老机构体系,设立“县—乡—村”三级模式
以县(市)为单位建设1所失能照护为主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作为资源调配中心;县(市)所属乡镇按人口规模改建或引入2—3家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提供专业化服务;行政村设养老服务点,提供全日托养、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家门口”终端,激活互助养老潜力。对接保险机构,利用长期护理保险解决刚性护理费用;内设老年学堂、文化活动室,开展书法、绘画、健康讲座等,逐步建成集“住、食、娱、养、护”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充分利用各类金融资源,提升农村资产金融化程度
建立农村养老资产价值评估与交易体系,加快宅基地、自留地、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确权登记颁证,联合金融、评估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特点(区位、建筑状况、土地类型、预期收益)的资产价值评估模型。支持有条件地区建立农村产权综合交易平台(线上+线下),规范流转程序,降低交易成本,重点探索养老用途资产优先流转或定向交易机制。深化“以房养老”农村版试点,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和知情权的前提下,推广适合农村的“以房养老”模式。金融机构可推出“宅基地、自留地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或“养老按揭贷款”,允许老年农民将住房抵押,获得按月养老金或一次性资金用于购买养老服务。
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模式,不断推动以老养老,互助养老
试点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由村“两委”主导、老年协会或合作社运营的互助养老服务站点,由本村低龄、健康老人(60—75岁)提供服务。建立服务时长积分制度,积分可兑换服务、实物(粮油等)或村集体购买的小额补贴。鼓励邻里、亲友、同村老人结成“老伙伴”对子,低龄帮高龄、健康帮失能,政府可提供少量激励措施(通讯补贴、意外保险)或荣誉表彰。将闲置用房改造为互助养老服务站、老年食堂、活动中心,为“以老养老”提供场地支持。
切实解决农村居民“身前身后事”,深化农村移风易俗
推进殡葬改造和散埋乱葬治理是节约土地、推动农村土地整理的迫切需要,也是深化移风易俗的务实举措。民政、国土等部门可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扶持,坚持绿色、生态、环保原则合理规划土地,以乡镇为主体建设,着力解决私坟乱葬问题,有效对接农村居民养老“身后事”。
在老龄化、城镇化、少子化叠加背景下,推行养老机构下乡是破解农村养老难题、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举措。应以政策为引领,丰富土地利用和服务供给模式,借鉴全国优秀经验,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互补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让农村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不离乡土、不离乡邻”的高品质服务,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成都银行党委办公室(党委统战部) 孙波 李良裕 胡人文 任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