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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响中国·青年学习班】以“有畏”推动“有为”

幻灯片-理想中国·青年学习班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下大气力把党建设好,打造一支党性纯洁的队伍、纪律严明的队伍,使我们党始终不负人民,团结带领人民顺利完成所肩负的历史使命。”纪律是标尺,更是规矩。当前面临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复杂局面,广大党员干部正以“有为”的姿态担当作为。但“有为”不可“乱为”,更需心中“有畏”,将纪律“高压线”化作干事“护身符”,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为官避事平生耻,有为者自有其位。“有为”是党员干部职责所在,是担当精神的直接体现。对于大多数党员干部来说,成长的黄金期往往与事业的爬坡期相重叠,绝不能因一时未得其“位”而心生懈怠、放松要求。必须清醒认识到,“位”是阶段性的、有限的,而“为”是根本的、无限的。在看似平凡的岗位上,恰恰是沉下心来增长本领、磨砺品格、力求实绩的最佳时机。党员干部应坚定“有为”之志,将基层一线作为最好的课堂,主动到改革发展主战场、服务群众第一线去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以扎扎实实的“有为”成效,赢得组织的认可和群众的点赞。

“有位”更须“有畏”,党员干部的“位”不仅是干事的平台,更是沉甸甸的责任托付。“有位”之时,更需常怀“有畏”之心。唯有始终葆有“君子有畏”的清醒警觉,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才能在“糖衣炮弹”和“歪风邪气”面前坚如磐石,才能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蹄疾步稳、奋发有为。

以“有畏”推动“有为”。党员干部“有畏”并非畏首畏尾、瞻前顾后的“不作为”,而是基于规则意识和底线思维的清醒自律;“有为”也绝非盲目冲动、胡乱作为的“莽撞干”,而是建立在遵规守纪基础上的勇于担当。心有所畏,才会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行有所为,才算尽忠职守、负责担当。真正的“有畏”,恰恰是为了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有为”。党员干部应当正确处理好“有畏”与“有为”的关系,常怀本领恐慌的敬畏感,永葆求知若渴的学习热情和艰苦奋斗的创业激情,以“朝受命、夕饮冰,昼无为、夜难寐”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开展工作中不断提升应对复杂局面、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锤炼担当重任的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责任编辑:曲统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