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每日推荐
首页 > 地方要闻 > 地方要闻 > 正文

调兵山市深化“村社合一”模式 推动强村富民

辽宁省调兵山市坚持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在全域范围内深入推进“村社合一”发展模式,通过资源整合、治理优化与机制创新,有效激活农村要素潜能。目前,全市34个行政村全部实现“村社合一”协同发展,典型示范村发展成果显著,“合作社中党旗红”成效有序显现,党组织推动集体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深化“资合”,以资源整合夯实发展基础

以“村社合一”模式推动资源整合,夯实发展基础,推动集体经济发展提质增效,释放农村改革红利。

一是推动土地规模化整合。充分发挥“村社合一”模式优势,以党组织为核心,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整合零散耕地形成连片经营。调兵山市施荒地村党总支领办富农水稻合作社,整合3300亩耕地统一管理,延伸建设加工厂并注册“兵山”品牌,2024年合作社销售额达550万元,农户亩均分红1000元,村集体增收20万元。

二是探索整村流转模式。依托村集体经济组织搭建土地流转平台,实现整村流转、规模化经营,有效降低经营成本。调兵山市娘娘庙村通过村集体统一发包经营,签订长期流转合同,农户获得稳定地租收入,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超70万元,保障农民收益和集体收入双提升。

三是构建产业闭环链条。延伸产业链条反哺农业,集中力量成大事,形成“以工带农、农商互促”模式。调兵山市锁龙沟村通过村社合一,发展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加工厂和农业采摘园,每年为村集体创收近300万元;泉眼沟村党组织书记领办创办合作社,通过订单农业流转350亩土地种植黑果花楸,打造芦笋产业园,村集体增收24万元。

强化“人合”,以组织建设筑牢治理核心

依托“村社合一”的党组织建设,强化合作社治理效能,实现党组织与经济组织深度融合。

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全面推行村“两委”与合作社管理层“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合作社理事长,党组织成员进入理事会和监事会。兴隆村在合作社中建立党支部,党员带头示范、包户动员,使合作社覆盖全村730户、2800亩土地,形成“党组织决策、合作社执行、群众参与”的治理架构。通过制定《合作社章程》和《党组织参与治理实施细则》,明确党组织前置研究事项清单,确保党的领导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发挥党员示范带动作用。设立党员责任区和先锋岗,组织党员技术骨干开展技能培训和田间指导,带动群众参与合作社经营。大明镇团结村党组织挖掘朝鲜族民俗资源,牵头成立水稻合作社,2020年,从村里党员牵头同意村集体合作社托管水稻田,到目前全村全员托管,逐步实现种植、加工、销售全链条融合。目前,发展的“高丽丝”大米和鲜族“吃住娱”民俗文旅已经为村集体年稳定增收11万元。

三是培育能人引领产业。村社合一,人是关键,村书记作为“头雁”的号召力至关重要。建立“能人+合作社+农户”协作机制,激发产业发展内生动力。曾经“软弱涣散”的夏家楼村,在新任村书记上任后,组建合作社,搭起来“能人团队”,引进生态养殖技术,村集体控股合作社发展生态黑猪养殖产业,目前,存栏黑猪数量已从最初的160头提升到650头,年销售额199万元。

优化“事合”,以机制创新提升运行效能

调兵山市通过机制创新规范运行流程,确保“村社合一”集体经济发展惠及民生。

一是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党组织前置研究、合作社市场化运作”,严格执行“四议一审两公开”程序,重大事项由党组织研究提出方向后交合作社落实。前后屯村发展村合作社联社,与村内4家种粮大户形成联合社,每年形成收支明细发放到户,保障社员知情权、监督权。建立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明确合作社重大事项决策范围,推动决策流程公开透明、合法合规。

二是构建透明运营体系。资金使用、项目分配、收益方案等全程公开。团结村依托民族资源发展文旅产业,决策过程民主透明,群众满意率达100%。依托村级“三务公开”平台,定期公示合作社财务报表和项目进展,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完善利益共享机制。建立“保底分红+盈余分配”模式,确保农户收益不受市场波动影响。各村普遍利用集体收益反哺村级公益,如娘娘庙村为村民全额缴纳合作医疗和意外保险,兴隆村投入资金改善人居环境。通过制定差异化收益分配方案,兼顾农民短期收益和长期发展,增强合作社凝聚力和吸引力。(中共调兵山市委组织部)

[责任编辑:李玮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