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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中央八项规定之“笔”,书乡村“风清气正”新篇

在乡村治理中,唯有以优良党风为“引航灯”,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植于村风民风建设的肌理,才能让清风正气吹散陈规陋习,让文明乡风滋养乡土大地,为乡村全面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廉动力”与“精气神”。

以“严作风”筑牢基层治理“硬基石”。中央八项规定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基层党组织需将作风建设与乡村治理深度融合。一方面,聚焦村级事务中的“微权力”,通过规范“三资”管理、推行“阳光村务”,让惠民项目建设等在“阳光下运行”;另一方面,整治基层“过度留痕”等形式主义问题,让村干部从繁琐事务中解脱,把更多精力投入到走访群众、解决民生难题上,通过建立“民情速办”机制,由村干部下沉网格收集民意,将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转化为“脚下有泥、心中有民”的实干作风,让村民切实感受到党风转变带来的治理实效。

以“好党风”引领移风易俗“新潮流”。党风正则民风淳,党员干部当成为破除陈规陋习的“排头兵”。在婚丧嫁娶中,带头践行“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以“零彩礼”“薄葬厚养”等新风尚替代铺张浪费;在传统节日里,倡导“文明祭祀、绿色过节”,抵制封建迷信与攀比之风。通过组建“党员先锋劝导队”,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融入村规民约,在村头巷尾设立“红黑榜”,对践行新风的家庭张榜表扬,对大操大办的行为及时劝阻,让乡村从“面子工程”的桎梏中解放,焕发“清简和美”的新气象。

以“实担当”激活乡村发展“源动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最终要落脚于推动乡村发展、增进民生福祉。基层党员干部需以“真抓实干”替代“坐而论道”,在产业发展中主动对接市场需求,带领村民探索致富路径;在民生服务上,以“马上就办”的作风推进道路硬化、污水管网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将“文山会海”中省下的时间转化为走村入户的“脚力”,把杜绝铺张浪费省下的资金用在群众最急盼的民生项目上。唯有将中央八项规定蕴含的务实精神转化为“功成不必在我”的胸襟与“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才能在乡村全面振兴中既守住“清廉底线”,又踩实“发展油门”,让惠民政策落地有声。

乡村全面振兴,风清气正是保障。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如种子般在乡土间生根发芽,当党员干部以“严作风”“好党风”“实担当”树起标杆,必能带动村风民风向上向善,让广袤乡村既充盈“仓廪实”的物质富足,更焕发“风气正”的精神光彩,为中国式现代化绘就底色鲜亮的乡村图景。

(作者:张英,浙江省海宁市斜桥镇)

[责任编辑:李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