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好的政商关系是经济发展棋局中的重要脉络,政商关系的“亲”“清”与否关乎着营商环境的优劣,影响着经济发展的活力与质量。要实现政商关系的良性互动,关键在于守好以“严”立规、“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交往之道。
以“严”立规,画出交往红线。要聚焦侵害企业切身利益、损坏政府形象、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梳理政商交往的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倡导清单,让政商交往的规则标准化、透明化,为政商交往行为画出红线,标出“安全区”和“危险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政商交往的可为、不可为、鼓励为事项强化监督执纪,以解决企业诉求为核心,通过选聘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定期走访、重点回访等措施,深入了解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建立“企业出题、纪委点题、部门解题、反馈评价”的闭环工作机制,严查快办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整治“亲而乱为”现象;同时,帮助干部卸下“避嫌”的思想包袱,防止“清而不为”的不良倾向,有效消除惠企政策落实的堵点、涉企行政执法的痛点。
“亲”而有度,坚守廉洁底线。健康的政商关系既要有积极响应企业诉求、真诚助企服务的亲近态度,又要把握好与企业家工作联系和私人交往的尺度。在“重商、亲商、安商、利商、富商”的背景下,领导干部与企业家的交往不可避免,甚至是必要的。在主动上门与企业家面对面、心贴心交流,用心用情当好“店小二”的同时,要树立“底线意识”,以纪律、法律、制度、规矩、道德为准绳,把准“亲”的“度量衡”,摸准“清”的“警戒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过程中胸怀坦荡、公私分明,做到交往有度,让政商关系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清”而有为,强化服务主线。“亲”“清”关系不是对立存在的,而是相辅相成的。政商交往要讲分寸、守底线,但不能因为有风险、怕担责,就不愿为、不敢为,有意疏远企业,对企业家避而不见,对企业诉求置之不理。真正的“清”是在保持廉洁自律的前提下主动作为,通过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商沟通机制,做到无事不插手、遇事有援手、难事不撒手。要持续完善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开展政企恳谈会,一方躬身问需,一方坦诚直言,建立问题清单销号机制,把企业的问题清单转化为领导干部的履职清单。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让干部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能够放下包袱、轻装上阵,真正实现“亲”“清”两相宜,构建“两利”又“两安”的新型政商关系。(西畴县纪委监委 黄传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