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一重要文件是党和政府对民生福祉的郑重承诺,是新时代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行动指南,为推动“百姓盼”成为“政府干”提供了坚实的政策基础和明确的行动方向。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永恒主题。《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切关怀,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这一文件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从就业、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多个关键领域入手,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目标,旨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人民群众在发展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各级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人民群众的需求作为政策制定的重要依据,通过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民意等方式,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使政策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同时,政府要强化责任担当,将民生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责任落实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民生保障中的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还要注重政策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民生问题涉及多个领域和部门,需要政府各部门之间加强协作与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意见》提出了一系列跨部门、跨领域的政策措施,这就要求政府在实施过程中,打破部门壁垒,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民生保障体系。例如,在解决就业问题上,需要教育、人社、财政等多个部门协同发力,从人才培养、技能培训、就业扶持等多个环节入手,共同推动就业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此外,推动“百姓盼”成为“政府干”,还要建立健全监督评估机制。政府应加强对民生政策实施过程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政策目标的实现。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民生政策的实施进展和成效,接受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能够清晰地了解政府的工作动态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要注重政策的可持续性。民生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政策的规划和设计,合理安排政策实施的时间和步骤,确保政策的实施能够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和人民群众需求的变化,实现民生保障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推动“百姓盼”成为“政府干”,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各级政府应以《意见》为指导,强化责任担当,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发展红利,共同书写民生保障新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