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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深化改革健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现实基础与政策构想

【摘要】完善的人口服务体系是现代社会人口再生产的必要条件。伴随我国人口、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建立、健全更高水平的人口服务体系,既能从供需两侧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又能从多层次满足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尽管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以“七有”为主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但综合、协调、完整的人口服务体系尚未形成,服务范围和内容与人口高质量发展目标、人民高品质生活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十五五”时期,应以落实全面深化改革任务为主线,以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为总体目标,以积极应对少子化和老龄化为主要方向,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内容,以优化生育保障制度、养老服务制度和人口管理制度为核心,加快建设覆盖全人群、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提高各类服务的协作效率,编制服务体系的基本清单,补齐服务短板弱项,强化人才和信息支撑能力,为塑造素质优良、总量充裕、结构优化、分布合理的现代化人力资源提供基本人口条件。

【关键词】人口服务 高质量发展 深化改革 公共服务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25.12.002

【作者简介】贺丹,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健康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院首席专家,中国人口学会副会长。研究方向为人口发展战略。主要著作有《中国人口展望(2024):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未来》、《世界人口发展与政策应对》(主编)等。史毅,健康和人口发展战略研究院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人口迁移与流动、社会调查方法。主要论文有《全生命周期视角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建设路径》《生育支持政策的系统性重塑:挑战与应对》等。

健全人口服务体系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2022年以来,我国开始进入人口减量发展阶段,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成为人口发展新常态,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面临新的人口环境和条件。“十五五”时期,我国人口发展形势更加复杂,将呈现总人口减少、出生人口减少、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老年人口增加、高龄人口增加、失能老年人增加等“三减三增”的阶段性特征。全面认识、正确看待我国人口发展新形势,[1]积极应对多重人口转变和非均衡发展的叠加影响,[2]提升宏观政策调控紧迫性、前瞻性、科学性和有效性,[3]加快健全覆盖全人群、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既是新时代加大“投资于人”力度的重要体现,又是综合系统应对少子化、老龄化的重要举措,还是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焦点。在不同历史时期,党和国家都高度重视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在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活需要、增进人民福祉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树立战略眼光,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要求“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为新发展阶段完善人口服务体系指明方向。

完善的人口服务体系是现代社会人口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是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主体。马克思认为,社会再生产包括物质资料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两种再生产的平衡是保障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人口再生产是新老世代更替的过程。在传统社会中,家庭是人口再生产的主体,承担生育、养育、教育、养老等主要责任。在现代化进程中,物质资料再生产趋强、人口再生产趋弱,两种再生产失衡。在现代社会中,人口再生产的部分功能由家庭转向社会。为保障人口再生产的可持续性,以政府为主导的人口服务成为重要的社会服务,涵盖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养老等领域,成为国家公共服务体系的主体。

投资人口就是投资经济,健全人口服务体系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人口服务体系建设的本质是“投资于人”。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已由增量发展转变为减量发展,加大人口服务投入成为提升人口素质、创造人口素质红利的重要途径。2035年,我国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人民群众对人口服务的需求发生显著变化、层次不断提高。家庭结构日益小型化,传统的养老抚幼功能弱化,“一老一小”服务成为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这些变化既对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也为贯彻优先投资于人的理念、塑造现代人力资源体系、有效提升生产率、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巨大空间。世界银行评估,近年来,中国服务业在经济总量中的占比已上升至略高于50%,但仍远低于发达经济体约75%的平均水平。这说明我国人口服务体系建设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高品质生活需要全人群、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高质量人口服务体系。人口服务体系是一个包括服务主体、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以及相应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的系统构架(见图1)。中国式现代化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要求人口服务体系要覆盖全人群、全过程、全生命周期。全人群,就是要面向所有人群的服务需求,注重满足婴幼儿、老年人、流动人口、新业态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的需求;全过程,就是涵盖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完整的服务链条,注重事前宣传倡导,事后效果评估、优化调整;全生命周期,就是要满足少儿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口等各年龄段人口的服务需求,注重人口年龄结构对人口服务需求的影响,注重个体在不同年龄阶段服务需求的差异。人口服务的制度体系,是关于人口服务的基本原则和根本规定,主要包括生育保障、养老服务、人口管理等制度。人口服务的运行体系,主要包括党的领导、财政投入、责任分担、统计监测、信息管理等。

12-1

建设世界最大的人口服务体系具备良好现实基础

当前,我国与人的全面发展相关的公共服务不断完善,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服务持续健全,服务政策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等特征,[4]初步建成以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七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人口服务体系的整体框架已具雏形。[5]各地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内容,通过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持续减轻生育、养育、教育和养老负担,在辅助生殖服务保障、生育假期、育儿补贴、普惠托育、医养结合等新兴领域取得积极进展。

幼有所育、学有所教投入力度持续增强。普惠托育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国千人口托位数接近4个,总托位数接近500万个,托育服务全职从业人员超过100万人。城乡学前教育布局不断优化,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0%,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约96%。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政府购买学位比例约97%。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60%,进入普及化阶段。

劳有所得支持能力不断提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专业技能提升培训,养老服务管理、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护理等专业人才数量快速增长。生育保险覆盖面巩固扩大。2024年,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53亿人,享受各项生育保险待遇接近3000万人次,生育保险基金待遇支出1431.78亿元,13个省份所有统筹区生育津贴均可直接发放至个人。

老有所养保障水平持续改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目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超过60%,各类养老机构和设施超过40万,养老床位超过800万张,共有4300多万人享受老年人补贴。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约1.8亿人,累计260余万人享受待遇。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试点。

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服务范围得到扩大。医疗保障实现全民覆盖。2024年,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9岁,基本医疗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住房优惠政策不断扩面。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阶段性扩大低保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面。将更多困难群体纳入保障范围,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实现应保尽保。

人口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匹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各地围绕生育、养育、教育、就业陆续出台一系列人口服务政策举措,取得积极进展,但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高品质服务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6]存在综合治理能力不足、[7]“一老一小”服务短板突出、[8]服务保障协同性不高、[9]财政支持投入不足、[10]体系建设缺乏理论支撑等问题挑战,[11]综合、协调、完整的支持和服务体系尚未成熟。[12]

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有待加强。人口服务体系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主要是缺乏高层次人口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协调机制,部门之间的协作机制不够成熟,政策合力有待提升。人口服务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体系不够顺畅,相关法律法规的协调性不足,人口服务的基本内涵、部门职责分工、服务对象、内容、标准、支出责任等尚未得到清晰界定,人口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标准较为分散。全国统一的人口管理制度尚未形成,区域之间、城乡之间的人口服务体系建设较不平衡。

全人群、全过程、全生命周期未充分覆盖。从全人群角度看,现有的服务体系难以与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人群、新需求相适应,如新就业形态群体的劳动保障需求,大龄单身群体的婚恋服务需求,未婚群体的辅助生殖服务需求。个别地区将生育支持政策理解为对二孩和三孩户籍家庭的支持,一孩家庭和流动人口的生育支持成为空白。从全过程角度看,事前服务不充分,一些群众对相关政策知之不多、知之不详;事中服务不畅通,标准体系不成熟,托育、养老等综合监管难度大;事后服务跟进不够,尚未建立系统的人口服务评估机制。从全生命周期角度看,生育支持政策集中于生育和养育阶段,婚恋、教育、住房等方面政策较少,婚嫁阶段的政策支持相对滞后。

服务保障重“物”轻“人”,人才、信息、投入不足。当前,在补齐人口服务体系短板的过程中,无论是养老服务还是托育服务,多数投入侧重机构、床位、托位等“补砖头”的硬件建设,运营管理、人才培养、薪酬待遇、职称评定、信息支撑等“补人头”的软件保障则难以及时跟进,养老托育领域出现专业人员短缺、人员流动性大、从业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人口信息与相关服务政策和资源对接共享、互联互通存在一定障碍,不同地区的财政支持力度和政策落实情况存在差距,机构运营成本偏高、服务效率较低、行业生存困难,一些地区养老床位和婴幼儿托位使用率长期保持在50%左右,接近一半的床位或托位处于闲置状态。

支撑“一老一小”服务的基本保障制度尚未定型。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安宁疗护等“一老”相关服务,生育、养育等“一小”相关服务,是人民群众感受负担较重的问题,也是保障制度相对薄弱的领域,“有服务”但“难负担”的问题亟须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尚未在全国推广普及,难以全面减轻失能老人照护的经济负担;安宁疗护保障范围局限于重症肿瘤患者,缺少纠纷处置的法律规范,发展后劲不足;生育保险覆盖不足且基金规模较小,生育补贴制度尚未建立,难以满足全体城乡居民的生育保障需求;生殖健康保障不充分,生育力保护工作和辅助生殖技术应用负担较重;普惠托育服务的生均补贴制度尚未建立,以民办机构为主体的托育行业运营发展艰难。

以体制机制改革为主线推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

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需求,“十五五”时期应以应对老龄化、少子化为重点,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将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打破理念认知、体制机制、服务衔接、经费统筹、人才支撑和信息互通等方面的障碍,加快健全覆盖全人群、全过程、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环境,对内提升以人口素质为内核的人口竞争力,对外塑造以中华文明为内核的人口亲和力,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的人口支撑。

打破理念认知障碍,设置一个议事协调机构。一是建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制。在中央层面完善人口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推进、任务督办和监测评估机制,将核心指标纳入地方综合考核。加强党对人口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统一各级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人口工作的思想认识,引导全社会认识到“投资于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优化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对照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拟定人口发展远景规划,明确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在人口发展战略中的功能地位,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人口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三是研究编制人口服务发展规划。开展“十五五”人口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论证,列出需要加快研究制定的服务项目清单,以及配套的重点工程和行动计划,强化人口服务体系建设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会保障事业、医疗卫生事业、教育事业、老年事业等领域规划的衔接落实,发挥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明确新时代人口服务体系的基本内涵、框架、内容、目标和方向。

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制定一套政策规范准则。一是建立政策合理性审查制度,提升资源统筹和过程管理水平。在明确新时代人口服务体系基本内涵、框架、内容、目标和方向的基础上,发挥规划战略导向作用,开展“十五五”各类公共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的宏观一致性、政策合法性和服务可及性审查,梳理需要增加、调整或简化的服务项目和流程清单,确保社会保障事业、医疗卫生事业、教育事业、老年事业、人力资源事业、文化事业等领域专项规划、重点工程和行动计划与人口服务体系建设需求有效衔接。二是做好服务资源的统筹协调。在少子化、老龄化趋势下,将育幼资源和医养资源的协调发展作为统筹协调人口服务资源的重点领域。统筹0~6岁育幼服务资源协调发展,规范引导幼儿园富余的场地、教师资源向下延伸,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与托育机构签约服务的激励机制,促进托育服务增加供给、降低价格、提升质量。统筹协调人口变动与教育和医疗资源相适应,依据出生人口和学龄人口变动趋势规律,做好教育和医疗资源配置的中长期规划,提高各类公共服务资源的利用效率。统筹协调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资源相融合,理顺人、财、物、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制定老年人在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之间的转换标准,全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三是做好标准规范的统筹协调。调整托育服务发展评价指标与地方婴幼儿数量和服务需求相衔接,增加每千名3岁以下婴幼儿拥有托位数、婴幼儿入托率和普惠托位占比指标,并将其作为托育服务发展的重点评估目标,避免托位供给不足与托位空置率高并存的发展困境。推动托育服务财政投入与幼儿园同标准、同部署,参照幼儿园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事业费投入标准,根据实际收托数向托育机构发放生均补贴。支持幼儿园教师转型提供托育服务,规范建立幼儿园教师与保育员职业的资格转换标准、职称接续规范和岗位技能再培训的内容与流程。完善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明确养老服务技能人才的评价主体、评价管理、评价结果使用等关键性问题,拓宽养老护理员职业成长通道。

打破服务衔接障碍,编制一套服务体系清单。一是编制“一件事”服务清单,强化人口服务体系的可及性。按照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总体原则,从全过程的视角优化各类人口事件的服务对象、流程、方式和内容,避免政策冲突和矛盾。全面启动“生育一件事”行动,做好青少年生殖健康教育、早孕关爱、生育力评价、婚检、孕检、产检、出生缺陷防治、辅助生殖技术应用等服务项目的统筹衔接,为生育力保护构建政策和服务支撑;规范推广“出生一件事”服务清单,整合孕产妇建档、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等服务事项联办;探索设计“养老一件事”场景,细化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整合分散在多部门的为老服务政策,支持不同年龄段、不同类别的老年人就近享受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二是编制“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人口服务体系的系统性。建立人口服务智慧信息平台,从全生命周期的视角集成汇总婚嫁、生育、养育、教育、就业、养老、医疗、文体、救助等领域的服务信息。丰富服务平台的形式和内容,满足少儿人口、劳动年龄人口、老年人口等不同年龄段人群政策咨询、机构查询、服务申请、资格核验、待遇享受等方面服务需求,确保各类服务的综合性和协同性。三是建立“标准化”服务规范,提升人口服务体系的公平性。探索取消人口服务中的户籍、城乡、区域和孩次差异,建立以常住人口为主的人口服务体系,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人口服务,避免在人口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产生新的不平等,扩大人口服务覆盖范围,加强对低收入群体、留守儿童、流动儿童、特殊儿童、困境儿童、随迁老人等重点人群的服务保障力度,确保服务在各类人群中的公平性。四是完善效果评价机制,以考核评估引导人口服务体系有序发展。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不是一项简单的民生福利保障,而是一项重要的未来社会投资。应当着眼于人口素质的全面提升,侧重人口服务体系在稳定女性职业发展预期、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提高人口整体素质等方面的多重作用。

打破经费统筹障碍,确立一套经费保障制度。一是以“一小”为重点,建设以生育保险、婴幼儿照护、生殖健康促进为核心的生育保障基本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建立适应新业态发展、灵活就业需要的,针对灵活就业者、未就业或失业女性、农村女性、女大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参保缴费机制。出台职工生育假期期间的社保补贴和税费减免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发放育儿补贴,充分利用超长期国债资金,形成由财政支持的、资金来源丰富多样的、社会福利性质的城乡居民现金补贴发放机制,形成以照护者为主要对象的、精准到人的婴幼儿照护补贴制度。建立辅助生殖支持专项基金,将不孕不育家庭的辅助生殖检查、治疗和手术费用全面纳入医保,向经济困难家庭提供一次性补贴,向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免费支持。二是以“一老”为重点,建立以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为重点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以国家老年医学中心、国家老年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和国家区域老年医疗中心为龙头,以老年医院和设置老年医学科的综合性医院为主体,以疾控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安宁疗护机构等为基础的完善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的合作与资源共享机制,加大基层医疗机构医养结合床位建设,推进各类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鼓励推行医疗服务和养老服务双向转接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医疗和养老数据的互联互通,增加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服务供给。

打破人才支撑障碍,形成一支综合服务队伍。一是加快急需紧缺职业人才培养。依托人口服务项目清单,组织编制急需紧缺职业、未来就业需求目录,建立健全托育、养老等职业的职称评定和职业发展路径,落实差异化培训补贴政策,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启动技能强企行动,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建设实训基地,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动态发布技能人才薪酬价位信息,建立技能人才最低工资分类参考指引,增强技能岗位吸引力。二是优化调整人才培养类型和层次。以产业升级和科技创新需求为导向,优化高校层次类型和人才培养结构,推进省域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产教融合,培养大批服务区域主导产业和特色经济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聚焦国家重大战略,深化科教融汇、校企合作,逐步实现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总体适配、总体平衡、良性互动。三是提升特定群体的教育服务能力。建设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以资历框架为基础,以学分银行为平台,以学习成果认证为核心的终身学习制度,完善继续教育、自学考试、非学历教育的制度保障。开展面向特定群体的技能培训,加强国家老年大学建设,统筹推进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创新发展。

打破信息互通障碍,搭建一个信息共享机制。一是明确国家人口家庭信息统计调查指标清单。以人口高质量发展目标为参照依据,从基础数据的可及性入手,在指标的选择过程中遵循广泛性、多样互补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原则,构建国家人口内部均衡指标和人口外部均衡指标,构筑出国家人口监测体系指标框架及模型参考阈值。国家层面的人口监测指标体系可分为两个维度,即人口内部发展和人口外部发展。人口内部发展维度应包含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迁移流动等要素层次;人口外部发展维度则应包括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要素层次。二是完善我国人口家庭统计制度与动态监测机制,将人口家庭统计与动态监测列为国家和地方共同事权。增加婚姻状态、子女离家状态和亲属关系统计,增加人口家庭统计和监测的财政投入与人员保障,在“十五五”时期建立中国特色的人口家庭统计制度和动态监测体系。三是建立国家层面的人口信息共享比对机制。依托国家数据局建立国家人口信息共享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数据收集、处理、共享的责任与权限,促进各部门信息系统和数据库的互联互通,避免信息交叉重合与重复采集。建设国家级或区域级的信息共享平台,集中存储和管理各类人口全生命周期服务相关信息,为各部门提供统一的信息查询和共享服务。四是建立国家人口数据监测预警机制,开展人口统计分析和政策模拟实验工作。将人口家庭微观仿真模型构建和应用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或自然科学基金跨学科研究支持项目,常态化开展人口家庭多情景模拟及变动趋势研究,提升人口家庭统计分析、动态监测和预测预警能力。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多源大数据人口监测的理论逻辑和技术应用研究及示范数据库与决策平台建设”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2&ZD197;课题组成员王钦池、袁涛、桂林翠对本文亦有贡献)

注释

[1]王培安:《建立健全人口服务体系 支持人口高质量发展》,《民生周刊》,2025年第1期。

[2]陈功:《构建人口发展支持与服务新格局的新思考》,《人口与发展》,2024年第5期;宋健、姜春云:《非均衡常态下促均衡: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人口发展》,《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5期。

[3]蔡昉:《谋划“十五五”时期人口高质量发展需关注的几对关系》,《清华金融评论》,2025年第3期。

[4]陆杰华、谷俞辰:《以人为核心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基本准则与关键面向》,《行政管理改革》,2024年第9期。

[5]蔡昉:《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经济日报》,2024年8月22日,第1版。

[6]贺丹、史毅:《积极生育保障制度:理论脉络、价值内涵与实践路径》,《社会保障评论》,2025年第1期。

[7]朱荟:《国家治理的社会创新:健全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的治理现代化》,《河北学刊》,2025年第1期。

[8]贺丹:《建立健全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人口发展支持和服务体系》,《人口与健康》,2024年第11期。

[9]林宝:《完善养老保障与服务体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国人口科学》,2023年第4期。

[10]万国威:《健全人口发展支持与服务体系的内涵与方向》,《人民论坛》,2024年第17期。

[11]蔡昉:《认识人口理论研究中的中国特色》,《中国人口科学》,2025年第1期。

[12]杨菊华:《人口高质量发展中的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25年第2期。

责 编∕李思琪 美 编∕周群英

Improve the Construction of a Population Service System

Through Deepening Reform: Realistic Basis and Policy Conception

He Dan Shi Yi

Abstract: A well-developed system of population service is a necessary condition for modern society's population reproduction. As China's population and economic and social development enter a new stage, establishing and improving a higher-level population service system can not only support the needs of high-quality economic development from both the supply and demand sides, but also meet the high-quality life needs of the people at multiple levels. Although China has initially established a basic public service system with "seven accesses" as the main body, a comprehensive, coordinated and complete population service system has not yet been formed. The scope and content of services still have certain gaps compared with the high-quality population development goals and the high-quality life needs of the people. During the "15th Five-Year Plan" period, the main line should be to implement the comprehensive deepening reform tasks, the overall goal should be to promote high-quality population development, the main direction should be to actively respond to the low birth rate and aging problems, the key content should cover "the elderly and children", and the core should focus on optimizing the fertility guarantee system, the elderly care service system and the population management system. Construction of a population service system that covers all the population, all processes and all life cycles should be accelerated, the collaboration efficiency of various services should be improved, the basic list of the service system should be compiled, the service shortcomings and weaknesses should be supplemented, and the talent and information support capabilities should be strengthened so as to provide basic population conditions for modern human resources that are of high-quality, abundant in quantity, optimized in structure and distributed reasonably.

Keywords: population service, high-quality development, deepening reform, public services

[责任编辑:李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