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寇江泽)为发挥警示作用,切实推动问题整改,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6日对第二批典型案例进行集中公开通报。
目前,8个督察组分别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开展督察,统筹开展黄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时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
各督察组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既关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政策衔接、区域协调、机制建设等流域性、整体性、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各省(区)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各省(区)突出问题,深入一线、深入现场,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督察组发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一些地方毁林毁草问题频发,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压得不实,工作推进不力。通辽市违法开垦草原面积超过3600亩,其中,扎鲁特旗查布嘎图苏木保安村1560余亩、乃林嘎查1760余亩。《科尔沁草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明确,2023年年底前完成30个重点项目,但仍有6个重点项目尚未完成,特别是北部山区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中的9.5万亩植被恢复任务仍未完成。
陕西省榆林市水土保持违法问题突出,淤地坝建设管护短板明显,老旧淤地坝除险加固任务重、建设滞后,水土流失治理形势依然严峻。榆林市12个县(市、区)中的11个至今未印发实施水土保持规划,导致“十四五”水土保持工作无规可循。截至2024年年底,榆林市定边县、绥德县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与陕西省下达的“十四五”末目标相比,仅完成54%和68%;榆林市淤地坝、拦沙坝建设和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仅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的42%、54%和63%,特别是要求“十四五”期间提升改造的787座老旧淤地坝至今还有56.5%未开工。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部分区域矿山开采破坏生态问题时有发生,生态修复不严不实。位于中卫市天景山矿区的明巨电石公司2016年办理南段电石水泥灰岩矿采矿许可证,开采过程中大面积占用草原,其中205亩一直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位于黄河一级支流清水河两岸的国溢铁路道砟公司在用地许可范围外侵占中度沙化土地7亩、其他草地134亩,用于建设堆渣场、成品料场等,且未采取防沙治沙措施,对植被造成破坏。中卫市沙坡头区于2022年组织实施矿区生态修复治理,一些采矿企业修复治理工程通过了验收,但修复治理的实际效果有差距。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