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艳绘
■ 受害人
“没想到它像泰坦尼克号一样突然沉没”
本报记者 郝洪
4月6日,上海警方发布消息称,“中晋系”相关联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诈骗4月4日被查处,百亿级“中晋系”瞬间坍塌。据中晋官方网站此前公开数据,2012年7月12日至2015年12月23日,投资人投资总额为295.82亿元,约11.69万人次。
这些人是怎样加入到“中晋合伙人”队伍中的?4月12日下午,在上海市淮海中路一家咖啡馆里,30多岁的沪上白领萧美(化名)向记者回忆了她投资“中晋合伙人”产品的经历。
产品热卖,投资需要领号排队
“我是今年3月4日才签的合同,3个月到期。签合同那天,朋友介绍的业务员早上8点给我领号排队,一直到下午1点多才通知我去签的合同。”萧美回忆说。
萧美是淮海路上一家企业的高级职员。“因为工作原因,我经常跑 陆家嘴 ,也去过中晋公司办公点所在的未来资产大厦、国金中心。”萧美觉得,能租下这样高档写字楼办公的企业应该很有实力。除此之外,中晋的密集广告轰炸也让萧美觉得,这家企业的确财大气粗。“它冠名知名电视节目‘相约 星期六 ’,请明星代言,4月5日那天,打着中晋广告牌的游轮还在黄浦江上开着呢。”
萧美周边也有朋友做中晋投资,收益的确不错。“中晋的盘子很大,底下有上百家公司,它同时做黄金业务,还拥有香港上市公司,他们也声称有巨额备付金。”而中晋的官网上也对外宣称,公司“审计数据每日更新,官网可查,备付金突破20亿,强大的回购基金,多级风控”。
在网上仔细研究了中晋公司资料后,萧美决定投资。尽管知道“中晋合伙人”产品热卖,但签订合同的现场还是让萧美吃了一惊。“上千平方米的业务大厅,满满当当的人,就像医院排队看专家门诊那样,每个投资者周围几乎都有一个业务员。”
“业务员和我说,收益是在10%,并不是外界说的高达20%,甚至40%,我觉得还是很靠谱的。”萧美说,“如果是40%,我就不会去买了。”
萧美当场签订了80万元的投资合同。先签一份《中晋合伙人股权投资(基金)申购服务协议》,支付1000多元,参加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的投资计划;再签订《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由中晋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向萧美转让其持有的某“合伙投资公司的股份”;接下来签订《财务服务合同》,约定结算、提现和扣款等事项;还签订了《风险揭示书》《工商变更登记代理合同》。
“我理解,‘中晋合伙人’就是中晋将旗下企业的一部分股权卖给你,你从股权上收益。”萧美说,“现在银行利息那么低,股市也不好,虽然这个收益并不是我所有理财产品中最高的,但想着‘不要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我就签了。”
手写合同,关键信息全都没有
萧美没有将自己的合同带出来,随同她一起来的投资人许女士向记者展示了她的合同。60多岁的许女士退休前是某银行出纳,今年1月8日,她和中晋签了投资100万元购买“中晋合伙人”产品的合同,4月7日——即中晋被查处的第三天,许女士的投资就到期了。
萧美称自己的合同和许女士的一样,但两人受让的“合伙企业”不同,收益标准不同。许女士称,业务员告知她的收益率为8%。
不过,萧美和许女士所说的这些具体收益率并没有写进合同。记者观察到,许女士的5份合同总共5页纸,不仅没有写明收益率、资金投向和赎回本金的时间,连最重要的“合伙企业”名称都不清楚。
而在一系列合同中,最重要的是《合伙企业出资转让协议书》。该协议书显示,转让方(甲方)为“上海中晋一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转让的合伙企业于“2014年9月9日设立,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甲方占98%出资额,甲方愿意将其占合伙企业0.5%的出资额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
那么,所转让的合伙企业是家什么样的企业呢?合同上,所转让企业一栏盖着红色印章——“上海中晋××投资合伙企业”,“××”处显示空白,由手写填入。萧美回忆自己的合同上,此处填写的是“毓戈”两个字,而许女士的这份合同上填写的两个字非常潦草,萧美、许女士和记者三人一起辨认了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字。
而在《工商变更登记代理合同》中,许女士委托上海中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全权代理工商变更事宜,具体事项:合伙人出资份额变更”。为此,许女士必须支付代理费4700元整,“用于向其他47名合伙人工商材料签名确认的交通费、服务费等(合同原文如此)”。但是,事后萧美和许女士并没有查阅中晋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是否完成了代理变更。